广东东莞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案例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自从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广东东莞市各级中共人员积极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参与了对法轮佛法的迫害,犯下天大的罪恶,遭到天惩恶报。现在的天惩不是最终的恶报,是上天在唤醒还有良知的迫害参与者,在给他们醒悟与赎罪的机会,因为最终的恶报还没有真正开始。

下面是东莞市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遭恶报部份案例:

▼谢钿琛,东莞市610人员,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直接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一月,谢钿琛遭恶报,患肝癌死亡。

▼梁国英, 东莞市副市长,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副市长梁国英(副厅级,五十七岁),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黄少峰,原广东兴宁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原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官员,滨海。湾新区(东莞港)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原兴宁政法委书记,黄少峰,因严重违纪违法,遭恶报被开除公职并受审查。黄少峰任职期间,积极追随中共邪党,不遗余力的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法轮功学员曝光到明慧网的恶人榜上。

▼高少鹏,东莞市中共政法委原副书记。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对东莞市中共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高少鹏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零一四年,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卢伟琪,中堂公安分局局长何成,虎门公安分局博涌派出所所长张国贤,厚街公安分局厚街派出所所长王沛基,凤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所长李太山被免职。其实,他们都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其中,梁国英、严小康、卢伟琪、邓金祥的恶行和名字在海外明慧网上曝光。

▼曾某,东莞市南城区新城派出所副所长,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在新城派出所内上吊自杀。该所多次迫害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三年多前,该所另一副所长自杀身亡。

▼邓金祥,广东省东莞市黄江公安分局原局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四月四日,邓金祥因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整理这些恶报案例,是想再一次唤醒参与迫害的东莞各级人员,为自己与你们亲人的未来着想,停止迫害,在大清算到来之前赶快醒悟、赎罪,这是上天还在给你们机会,一旦错失,后果是可怕的!因为对法轮佛法所犯下的罪恶是弥天大罪,人是偿还不起的,但是却必须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