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申明自己的合法权利

——尤其是大陆大法弟子

更新: 2019年02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日】在我们的修炼心得体会交流文章之中,描述到大法弟子遭遇到恶警迫害时,常常是这两种结果:最终被迫害了,或最终正念解体了迫害。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却同时发生在同一个修炼群体之中,因此大家都不得不去悟一悟其中的原因。

我对这方面内容的文章看了很多篇,一直也总结不出个所以然来,往往看完之后是更多的无奈和叹息。直到看了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的《感慨“师父就在我身边”》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一下子豁然开朗,并理解到:在正念正信的前提下,申明自己的合法权利是能够堂堂正正解体迫害的行动——既能讲对方能听明白的真相事实,又能让正念在正行中具体体现,从而把人救了,把邪恶解体了。

《感慨“师父就在我身边”》这篇文章描述的是,一名做真相资料的大法弟子,她家里突然闯进来七个警察。警察说要检查每个房间,并且上来四个年轻警察将她按倒在地、抢她手上的房间钥匙。她高喊:“师父救我!”喊声刚落,四人同时松手呆站不动。这位大法弟子站起来说:“你们这是违法的,我要控告你们!”当领头的警察开始污蔑大法和师父时,她指着该领头的警察,喝令他“不要胡说”,然后不容置疑的几乎是一口气说出来这一段话:

“你们上网查查:早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其中认定了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这就明确的向全世界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的表明: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闻听此言,这些警察一个个象听话的孩子一样,拿出手机,专注的上网搜索。最后,那个领头的警察有气无力的走出了门,其余的六个见状跟随而出。一场眼看就要发生的迫害事件就这样解体了。

除了“炼法轮功合法”的三个事实外,那一段大法弟子所说的话里面还指明了一个问题,即当今警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什么问题?在中国这个国家,现在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是合法存在的,而警察干涉和企图剥夺法轮功学员合法拥有的权利才是违法犯法的行为。作为执法机构人员的警察,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去密切关注国家法令的更改和更新,没有随时跟进和依照新的法令办事,这本身就是严重失职!如果警察说是上面的什么头儿下令干的,那么警察自己想办法摇醒上面那个当头儿的,因为警察现在晓得了国家法令已经更改和更新,可上面那个头儿还懵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