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口高官参与迫害遭恶报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辽宁省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因受贿犯罪遭恶报,被判处十六年徒刑。李文科,男,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任中共营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李文科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升官发财的手段。在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十几人,遭冤狱及劳教等近五十人(参看明慧网《辽宁营口市市长李文科遭恶报 被判十六年》)。
曹爱华,女,辽宁营口人,至二零零二年前曾任营口市委宣传部长;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书记;原大连市常务副市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被停职调查。二零一八年她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曹在任职期间诽谤佛法,长期追随江泽民及辽宁省政法委、“610”迫害法轮功,得到快速提升。共青团辽宁省委还在大专院校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煽动师生仇视法轮功,毒害学生。曹任大连市常务副市长,主要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政府法制等工作,使大连地区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仅二零一三年,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二十三人被非法判刑(庭审),多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四人被迫害致残。
李德鹏,男,二零一六年三月,任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辽宁贿选案一营口涉案,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李被免去副市长职务。二零一六年十月,李被撤销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德鹏身为公安局长参与迫害大法修炼者,尤其是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营口地区一次绑架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至今还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迫害,他想以绑架法轮功学员来挽救自己身败名裂的下场,其结果是连连遭报,法网难逃。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中共官员表面原因是贪污受贿被惩治,其实是他们泯灭良知,长期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了恶报。身为中共高官,披着中共邪衣丧尽天良打压善良,干着祸国殃民的勾当,目的是升官儿、发财,一切尽为私。
二、迫害好人无羞无耻
在九月二日,法轮大法明慧网报道的《大连高校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中,列举了这样一个案例:家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簸箕寨村的法轮功学员陈丽艳,与另一法轮功学员魏桂荣,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到鲅鱼圈区政府,找到政法委书记姜兴业和“610”办公室主任左扬,给他俩讲法轮功真相,并真诚的送给他们真相资料,为的是让他们明真相得救度。姜、左二人不但不听,还下令将两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国保大队警察用车把她们二人劫持到刑警队二中队,对她们非法搜身,并强行拍照。陈丽艳因为被过度惊吓、全身抽搐、瘫倒在地。在陈丽艳随时出现生命危险的时候,政法委书记姜兴业和公安局局长牛思群仍然拒不放人,继续迫害,命令刑警队警察,以“扰乱单位秩序”为名,把她们劫持到营口市拘留所继续迫害。
两位法轮功学员本着诚意给他们讲真相,中共的官员就这样霸道,真可谓人言难进,以权代法,罪不可赦。
还有一个案例更离谱。营口市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秀芬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给站前区东桥派出所、新兴派出所送政府相关文件时被警察非法关押、构陷,她因修炼法轮大法曾被枉判一年,刚回家不到半年又被非法枉判三年。
详情请见明慧报道:《给派出所送政府文件 营口市李秀芬被劫持庭审》。
从中不难看出,中共的一些执法人员双脚站在悬崖上,只要是炼法轮功的人,话不能说,事不能做,就连政府的法律文件也不能动,嘴里喊着民主、法制,手里握着镰刀、斧头等凶器想斩尽杀绝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人,目的是毁灭人类。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惯用的那个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已被世界人耻笑。
讲真相、送封信就能破坏法律实施?那么哪一条法律因为李秀芬的信被破坏了?又哪一条秩序是陈丽艳和魏桂荣扰乱的?相反,当警察们都在按部就班的工作时,你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命令抓人、抄家、关押好人,真的是在扰乱工作秩序,更迫害了无辜善良人。为什么要这样?这些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撑大自己的脸,壮大自己的面,提升自己的职位,搂满私囊满足欲望。李文科、李德鹏、曹爱华等都这样,曹一个女子被罚款一百五十万,哪来的钱?无疑是贪占人民的血汗钱。
从不断落马的中共官员看,无一例不是如此。可贵的父老乡亲,谁正谁邪不是一目了然吗?,中共是地道的邪教。法轮功学员是看淡名利情处处为他人着想的群体,这一点世界人都知道。
把迫害凶手绳之以法,解体中共,还法轮功清白。神目如电,迫害佛法报应就在眼前,善待大法天赐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