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官不贪的中共官场,这些政法委人员被以“反贪”的名义查处,表面上是因为他们贪腐,但根本原因是他们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而遭到天谴和恶报。原红河州政法委书记袁寿祥患肝癌丧命;仅红河州建水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从“六一零”人员到公安国保就有十多人遭恶报:建水县”六一零”主任彭中发患癌症遭报死亡。
和建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任红河州政法委书记至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在政法委书记这个职位上任职长达十二年之久,这期间正是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功的疯狂阶段,政法委书记和建积极追随江泽民对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群体大打出手,为他今天遭天谴埋下了伏笔。
下面就看看和建在任职期间红河州公检法人员是如何践踏法律、滥用职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几个案例:
法轮功学员刘燕,女,红河州水利局干部副主任科员,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三月被红河州中级法院判刑十年。刘燕认为信仰无罪,提起上诉。六月,云南省高等法院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维持原邪恶判决。
红河州蒙自县善良妇女何莲春十五岁就患十多种严重的疾病,初中还未毕业就休学了。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在很短时间内,全身疾病消失,重获新生。但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何莲春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又被法院秘密判刑十年,九月被政府逼迫离婚。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严管、毒打、灌药等迫害,几次生命垂危。何莲春的父母曾担心地表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
红河州建水县廖秀琼,六十多岁,家住建水县临安镇陈官小寨村;丈夫李保义,瘫痪在床,失去生活、生产能力。全家务农,家里生活全靠她维持,家境极为贫困。一九九九年七月,廖秀琼有幸修炼大法,以前患有的失眠、风湿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达到了身心健康。她的瘫痪在床的丈夫看到妻子炼功受益后,也要看李洪志大师的广州讲法录像,躺在床上读《转法轮》等大法书籍,还没炼功奇迹就发生了——他站起来了,能走了,能下地干活了,生活正常了,身上带有的其他疾病也一扫而光,家里又从新产生了欢乐与希望。
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只因坚修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遭中共多次绑架、拘留、抄家。尽管这样,她仍坚持向迫害她的恶人、向不明真相的常人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受迫害的冤屈,讲修炼前后的身心变化。但不顾事实的中共恶人还是再次将迫害的黑手伸向了这个因修炼法轮大法而充满希望的善良家庭,一波波不断强加的迫害,最终使这个家庭夫死妻散,一个美满之家被中共的迫害摧毁了。廖秀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非法劳教,被云南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直到二零零七年一月才回到家中。之后仍遭到当地恶人的迫害。她的丈夫于二零零九年在悲忧中离世。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红河州弥勒市两名法轮功学员余光明(男)、陈文华(女)到江边农村讲真相,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并交到“610”,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九个多月。同时无任何手续抄了两人的家。之后中共法院诬判陈文华四年,余光明五年。九个月以后,执行监外严管,威胁家属要配合“610”人员严格限制他(她)们的人身自由。第一:不准许修炼法轮功。第二:不准许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若知道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及时向“610”人员汇报,否则将要对家属下手。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云红河州泸西县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国安、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人员的绑架、抄家、非法审讯,按手印,滚手印,签字,一法轮功学员不在家被强行开锁抄家,红河州开远市铁路法院要对蒋长德等非法庭审。
中共政法委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安、武警等具有管辖权,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更将其扶植成“法外授权”机构,并成立盖世太保式的“610办公室”,无法无天。而政法委书记则是助纣为虐的具体的指挥者。目前已知的红河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名有姓的是:孔庆黄(建水县)、李俊青(开远市)、何美华(金平县)、张秀英(个旧市)、杨素芬(个旧市)、苏慧琼(蒙自市)、朱丽芳(建水县)、李保义(建水县)。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参与迫害的中共人员气焰嚣张,当法轮功学员慈悲的劝诫他们善恶有报时,他们竟然反问为什么自己还没有遭恶报?暂时还没有遭到恶报,那是上天的慈悲,还给作恶者悔过赎罪的机会。等恶报真的到来,后悔也晚了。
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不会逃脱恶报的惩罚,唯一的出路就是立即停止作恶,加倍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