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 六十多个政法委书记相继遭恶报(上)

更新: 2018年10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中共政法委在迫害法轮功中罪恶累累,遭受的恶报也非常之多。中国大陆中共网站公开通报的就有六十几个中共政法委正、副书记相继落马,其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级的、省部级的、厅局级的中共官员相继落马。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安徽省黄山市原中共政法委书记汪建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常州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中共政法委副书记杨汉中,因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死缓,受贿金额达四千万。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对东莞市中共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高少鹏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原山东省青岛市中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延球,因贪腐近期获刑十五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河北省廊坊市中共政法委书记肖双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安徽省临泉县原中共政法委书记杨华杰受贿又行贿一审被判刑十六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贪污受贿四百万的江西省九江县原中共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吴正阳获刑十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湖南省湘乡市中共政法委副书记文广平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湖南省纪委对岳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韩建国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安徽省岳西县政法委副书记陈相初以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广东省汕尾市中共政法委书记陈增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二零一四年七月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被双开,并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山西省太原市原中共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柳遂记涉嫌受贿罪,获刑十九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中共政法委书记张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李东生涉嫌受贿罪一审被判十五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河南省周口市中共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因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财产六十万元。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中共政协原副主席、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对被告人武长顺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湖北省襄阳市中共政法委第一副书记、襄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襄阳市支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副厅级)夏先禄被批准逮捕。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对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对深圳市原中共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蒋尊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周本顺,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曾任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有道是;“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起意神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这些中共官员表面上是因贪腐而落马,其实质是因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了天谴,这些手里都沾满了法轮功学员鲜血的中共官员们,以迫害法轮功来效忠中共,以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结果遭到恶报,锒铛入狱,将来还会在地狱中偿还其罪恶。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