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国,曾任长沙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长,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区分局副局长、长沙县公安局局长、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一月任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在胡志国任职期间,当地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遭受了严重迫害甚至酷刑致死,对此,他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张贵林,是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被迫害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含冤离世;他妻子谭祥杏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被迫害离世。
以下再举几例:
长沙县暮云镇法轮功学员余勇,男,37岁,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在一次讲真相、送真相资料时被恶人陷害举报,并遭受恶党人员的绑架和非法抄家、抢劫,暮云镇司法办“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与派出所恶警陈一斌伙同长沙县“610”头子陈义明多次对余勇及其家属进行骚扰、威胁、恐吓,并敲诈家属索要几千元钱,家属拒绝无理的要求。二零零六年5月,余勇被非法送往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1年,受尽了各种残酷折磨,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二零零七年五月,他从劳教所出来,八月三日又被长沙县“610”及暮云镇派出所以所谓“奥运安全”为由绑架、非法关押,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去世。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派出所数名警察突然闯入位于天心区扫把塘的熊晓兰女士家,将熊晓兰女士与当天来她家做客的湖南财经学院(现并入湖南大学)退休副教授高德思等八位客人强行带走,劫持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的长沙市“六一零”(中共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黑监狱——“长沙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非法关押、强制洗脑。非法抓捕的黄勇辉、蔡新欧、贺敏娜等法轮功学员都是街坊邻居公认的好人,知情民众对中共警察是非不分、不务正业、不抓坏人抓好人的流氓行径无不深感愤慨。
据明慧网报导,二零零九年九月,天心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坡子街派出所数名警察,着便服闯入民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宋放鸣,枉判他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三月下旬,长沙八位法轮功学员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姚大华、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赵亚玲,分别被警察从家中或租房内绑架后,一次次向警方申明自己言行合法。但长沙市公安局国保牵头的专案组,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仍然将为迫害他们而编造的所谓“案件卷宗”递交到长沙县检察院。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长沙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多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强烈要求法庭释放当事人。然而,长沙县法院置若罔闻,非法将八位法轮功学员全部判刑。言虹、李玄刚、张灵革、张新棋四人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言虹女士,家住长沙县榔梨镇陶公庙,原系榔梨镇半边街(第三居委会)主任,二零零一年遭国保警察刑讯逼供,被非法判六年,在湖南省女子监狱吊铐、禁闭、暴晒等种种酷刑下,她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双眼致残,视力极弱。从冤狱回家后,地方官员、610、公安对言虹仍以各种方式监控,言虹总是善劝上门的中共人员:为了你生命的美好,不要再迫害法轮功,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以上这些事例,都是胡志国任职期间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神目如电,恶报如影随形。希望长沙市公安局负责人及各级国保警察审时度势,不给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充当替罪羊,在是与非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