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民(刘忠民),男,57岁,农民,家住宾县常安镇长岭村高家屯。刘民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骚扰、抄家、绑架。
据明慧网资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宾县公安局常安镇派出所指导员施月、协警张某、暴文正、于相军等四人闯到刘民的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并把刘民绑架到常安派出所,对他非法审问至当天下午四点左右,所长徐长青、于相军等将刘民劫持到到宾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日(正月初十),宾县公安局警察、常安镇派出所所长王庆、警察刘守发等十多人闯到刘民家非法抄家,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几十本法轮大法书籍与师父法像,警察折腾了三个多小时,并强迫刘民的妻子郭亚珍在他们污蔑拼凑的材料上强行按手印。刘民被迫流离失所半年多。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正月初十),刘民准备去北京打工,下午五点多在哈尔滨火车站被铁路警察绑架。铁路警察通知宾县公安局把刘民拉回宾县,非法关押在宾县第一看守所。当天晚上七点多宾县公安局四名警察闯到刘民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和《明慧周刊》。警察将刘民非法关押半月后,以“取保候审”名义让他回家。同时,宾县公安局将刘民构陷到依兰县检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对刘民非法判刑一年,并于九月末将他从宾县看守所劫持到呼兰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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