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更新: 2021年09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二零二一年七月份,时值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二十二年之际,37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包括五眼联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和欧盟的23个国家等,递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其中中共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在此次递交的名单中。

吉炳轩,男,汉族,1951年11月生,河南孟津人,中共党员。1998年9月任中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1年8月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02年 12月),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2003年3月);2003年4月任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2004年4月免);2005年11月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8年4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3月至今任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22年,吉炳轩长期在中央和地方担任要职,是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成员。在他担任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及中宣部副部长期间,他利用掌控的舆论工具和宣传机器,炮制和散布了大量诋毁法轮功的谎言,用以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提供理论依据和舆论支持。在他担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他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指令,残酷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使得黑龙江省的迫害程度位居全国前列。

以下所列仅是吉炳轩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罪行:

一、在国家广电总局任职期间的迫害罪行

1999年7月20日,在中共公开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广电总局立即表态支持。在广电总局的操控下,中共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广播及影视机构制作播出了大量污蔑和攻击法轮功的广播和影视作品。特别是“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以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央视当时归广电总局管)为首的媒体通过炮制假新闻及制作电影、电视、戏剧、音像制品等栽赃、污蔑法轮功,在全国制造谎言宣传,为残酷迫害推波助澜,挑动民众仇恨法轮功,为中共镇压法轮功造势。作为时任广电总局副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的吉炳轩对此难辞其咎。

2000年3月21日,中央电视台召开1999年度总结大会,广电总局副局长吉炳轩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对中央电视台在污蔑、栽赃法轮功中的所起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并予以表扬。

二、在中宣部任职期间的迫害罪行

从2001年8月至2008年3月,吉炳轩先后担任中宣部副部长及常务副部长,同时兼任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02年12月),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2003年3月至2004年4月)。

中宣部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是中共对全国媒体和全民精神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中宣部操控新闻媒体炮制了大量污蔑法轮功的谎言,用以煽动仇恨,欺骗民众,中宣部亦因此而成为中共镇压法轮功的重要舆论帮凶。而吉炳轩在中宣部任副部长近7年之久,他对这期间发生的任何针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3年8月21日,吉炳轩曾为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出版的《“焦点访谈”红皮书》写了万余字的序言。在序言中,他高调赞扬该栏目在污蔑法轮功等重大宣传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焦点访谈》是中共污蔑法轮功最主要的栏目之一,为了配合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该栏目制作和播出了大量歪曲事实和栽赃污蔑法轮功的节目,成为中共煽动仇恨和误导民众的重要舆论工具。

此外,在2003年3月-2004年4月间,吉炳轩还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属办公室即为中央610办公室)及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此期间,全国发生了大量的迫害法轮功的案例,吉炳轩对这些迫害罪行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在黑龙江任职期间的迫害罪行

(一)非法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8年4月至2013年3月,吉炳轩担任黑龙江省省委书记并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此期间,黑龙江省迫害法轮功的残酷程度位居全国前列。吉炳轩上任后,为了加大对法轮功的迫害力度,大肆非法抓捕省内的法轮功学员,并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拘留、“洗脑”、劳教和判刑迫害。由于中共的信息封锁,法轮功学员实际遭受迫害的人数,难以统计。

下面仅列举几例发生在黑龙江省的大规模非法抓捕事件:

2008年6月末到7月上旬,黑龙江省大庆市以“奥运”维稳为名,大肆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当时至少有43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多人被非法劳教、判刑。

2009年5月14日凌晨2点至6点,黑龙江鸡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鸡西市恒山区、鸡冠区、及鸡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及鸡东县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闯入20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家、抓人,导致至少27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大量私人财物被抄走。

2011年11月13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100多名特警,闯到双城市城建局家属楼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将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的5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中有36人被非法劳教,7人被非法判刑。

2011年12月7日至28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哈尔滨及其周边县市又有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

201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发起所谓“零点行动”,即在2012 年1月1日零点之前,公安部门根据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上门抓人。在这次非法抓捕行动中,哈尔滨市有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其中法轮功学员张盛国、侯英华、肖昆、肖洋等近2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淑玲、刘艳、田庆玲等多人被非法劳教。其中张盛国、侯英华夫妇被非法判9年重刑。

2012年9月10日,黑龙江佳木斯市公安局伙同向阳公安分局及所辖的建设派出所、桥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长安派出所,出动数十个警察,采用暴力手段非法抓捕了15名法轮功学员,其中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2012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各公安分局出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39人。

2013年 3月29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依兰县、方正县、通河县出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当晚共有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后来有14人被非法判刑,刑期3到13年不等。

(二)通过“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洗脑班”是中共肆意非法拘禁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这些“洗脑班”大多打着“法制教育学校”或“学习班”的旗号,实际上是中共“610”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专职暴力机构,是劳教所之外的另一“怪胎”,相当于短期的劳教所。吉炳轩在黑龙江任职期间,通过大办“洗脑班”,肆意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洗脑班”实施强制“洗脑”迫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网上被曝光的黑龙江省内的“洗脑班”就多达10余个。这些洗脑班曾非法拘禁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如成立于2011年4月的密山市“洗脑班”,在成立后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至少有16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该“洗脑班”遭强制“洗脑”迫害。2012年10月中旬,黑龙江省大庆市、齐齐哈尔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林甸市近20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市“洗脑班”迫害。2010年10月前后,鸡西市法轮功学员王文英、穆荣敏等7人先后被劫持到鸡西市洗脑班迫害。2012年6-8月,大庆市刘凤林、揣杰、张淑云等至少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大庆市“洗脑班”迫害。五常市“洗脑班”从2000年成立到2011年11月,共关押迫害过400多名法轮功学员。

“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有: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污蔑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如暴力殴打、电棍电击、吊铐、罚站、罚蹲等,洗脑班人员还肆意辱骂、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剥夺法轮功学员睡眠,对绝食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等。如2012年6月29日,伊春市法轮功学员李翠玲(女)被绑架到伊春市“洗脑班”迫害,她肋骨被“洗脑班”人员踢裂,她还多次遭吊铐折磨,手部几被折磨致残。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霍金平,于2012年3月21日晚上被从佳木斯市看守所秘密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迫害。在青龙山“洗脑班”,霍金平一直受到酷刑折磨,他被暴力殴打,被强行剥夺睡眠,还被“洗脑班”人员用燃烧着的蜡烛烧烤下巴,致其皮肤被烤焦,并留下疤痕。霍金平绝食抵制迫害,“洗脑班”人员就强制给霍金平插管灌食。霍金平每天被灌食5遍,插管由鼻孔插入胃中,两个月才更换一次。霍金平被插管灌食6个月。他的胃被插坏,人被迫害得生命垂危。

(三)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

据不完全统计,吉炳轩在黑龙江省任职期间(2008年4月至2013年3月),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共计有88人,其中2008年4月至12月被迫害致死14人,2009年被迫害致死22人,2010年被迫害致死15人,2011年被迫害致死19人,2012年被迫害致死14人,2013年1月至3月份,被迫害致死4人。

以下为几个比较典型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被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

2011年2月25日,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2002年4月被非法判10年重刑)被抬到监狱医院一楼卫生间,由5个人分别按住他的头部及四肢,强制他靠在椅子背上,然后野蛮地用止血钳夹住他的舌头拉出口腔,再强制给他插管灌加盐的牛奶。他们粗暴地将灌食的管子插到秦月明的肺里,秦月明发出痛苦凄惨的叫声,可是无人理睬,仍继续给他灌食。秦月明被灌完食后带回监舍,仍然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喊叫声。第二天早上,秦月明就被迫害致死,年仅47岁。秦月明死状极为凄惨,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口鼻流血,浑身布满黑紫瘀血。

案例二:法轮功学员于云刚被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

2011年3月1日下午3点多,法轮功学员于云刚又被佳木斯监狱严管队迫害得昏迷不醒,从监狱紧急送往佳木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做开颅手术。手术后于云刚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由警察、便衣严密把守,不许家人进入。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警察才允许两位家人与于云刚见一面。于云刚已失去意识,两眼发直,不能认人。3月5日下午3点,于云刚被迫害致死。数十个警察将于云刚所呆的病房围住,不准家属和外人靠近,强行将于云刚的遗体抢走。

案例三:法轮功学员刘传江被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

2011年3月8日凌晨1点多,法轮功学员刘传江又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在佳木斯监狱医院里。生前他被警察用四根电棍电击,臀部被电棍打烂,他还遭暴力殴打和酷刑折磨,他的一只手臂被打断。3月10日狱方即逼迫刘传江家属签字,强行将遗体火化。

案例四:法轮功学员李洪奎被黑龙江省大庆监狱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李洪奎于2005年9月23日被哈尔滨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后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于2007年2月15日送往大庆监狱四监区迫害。2012年8月28日,李洪奎被大庆监狱迫害致死。

(四)迫害致疯、致残法轮功学员

吉炳轩在黑龙江任职期间,黑龙江省还有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疯、致残。以下是部份迫害案例。

法轮功学员费金荣,女,2008年11月22日被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刑4年。在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期间,费金荣被强制锁坐在铁椅上连续数日不让睡觉,并遭同监室的刑事犯打骂。仅仅半年时间,她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时年60岁。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项晓波,女,2012年9月10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2年。在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受了隔离禁闭、大背铐、坐小板凳、剥夺睡眠等迫害,并被喂食不明药物。在经历了8个月的高压迫害后,她精神失常,后被释放回家。两年后,项晓波在痛苦中离世,时年55岁。

法轮功学员张普贺,原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场职工。2002年12月被非法抓捕,并非法判刑10年。在佳木斯监狱,张普贺遭受了各种酷刑迫害,如被3万伏高压电棍电击、被暴力殴打、被关禁闭等。长期的高压迫害,致使张普贺出现小脑萎缩、双肺继发性肺结核、胆结石、胆囊炎、双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等症状,经医院鉴定,张普贺为二级伤残。2012年12月24日,时年48岁的张普贺在佳木斯监狱经历了10年关押迫害后被人推着走出佳木斯监狱的大门。

法轮功学员林泽华,2007年9月12日,遭非法抓捕,2008年3月被非法判刑7年,同年7月10日,被劫持到佳木斯监狱关押迫害。监狱为了迫使林泽华放弃信仰,经常唆使在押犯人侮辱、谩骂、体罚、刁难林泽华。2008年11月7日,狱警唆使在押犯人李岩松将林泽华推倒重摔在楼梯上,致其身体胸部以下部位瘫痪,失去行走和生活自理能力。

结语

吉炳轩作为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成员,他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不遗余力地残酷迫害法轮功。他对法轮功所犯下的罪行,必将受到追究和严惩。

'吉炳轩'
吉炳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