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石泉的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8月31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份,时值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二十二年之际,37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包括五眼联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和欧盟的23个国家等,递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石泉在此次递交的名单中。

石泉(Shi,Quan),男,1971年11月出生,2009年5月任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2012年6月任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14年8月至今任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自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成为中共对法轮大法学员专门实施迫害的司法机构,长春市各区和外五县的所谓“法院”,是刑事二庭的执行机构,刑事二庭直接听命于六一零和政法委,并控制下级法院的迫害活动,非法判众多法轮功学员,对各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核准案及上诉案非法维持原诬判,甚至加期枉判,使大批善良百姓深陷冤狱,遭受残酷折磨,酷刑之残暴令人触目惊心,致使多人被迫害致死。

所有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中共千篇一律的使用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学员判刑,但从来都不证明哪一条法律的实施被破坏了。法官是知道的,因此所有判刑都是出于政治原因而不是法律。法官必须对非法判刑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2012年6月至今,石泉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二庭任副庭长、庭长期间,直接听命于“610办公室”和政法委,操控下级法院的迫害活动,对各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核准案及上诉案非法维持原判,甚至加期判刑,使大批善良百姓深陷冤狱,遭受残酷折磨。石泉作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对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至2017年间,石泉及刑二庭至少参与了对40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石泉多次故意违法,歧视刁难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律师,致使长春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司法迫害很严重。

石泉在任期数次对大规模绑架案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以重刑,关入迫害黑窝的监狱遭受酷刑折磨,例如:2012年11月2日,农安县炼油厂的刘伟等8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013年10月11日被非法开庭,8名学员全被非法判重刑,其中:刘伟12年、张国珍10年、杨洪彪9年、常宝军8年、王亚娟8年、修继学7年6个月、苏秀福7年、杨维娟7年。2014年的4月9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对刘伟等人进行二审,维持原判。

2016年9月21日至22日,吉林省德惠市12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017年,被绑架的学员中10名被德惠市法院一审判刑1至7年不等,法轮功学员依法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11月9日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原判。

以下是石泉任职至今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维持原判甚至加刑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榆树市刘淑艳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遭冤狱迫害致死

刘淑艳,2015年11月26日被绑架,2016年4月11日被判刑3年。刘淑艳当庭提出上诉。2016年5月15日,长春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刘淑艳于2016年7月7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遭强制转化迫害,于2017年4月21日晚被迫害离世。

案例二、韩雪艳上诉后被加刑

韩雪艳,女,70岁,2018年9月被警察绑架,2019年7月21日被非法判刑1年6个月,上诉后竟被长春市中院改判3年6个月。2019年11月末,被转长春女子监狱迫害。

案例三:非法维持原判,李伟在吉林监狱被迫害

2013年6月3日,李伟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绑架,被刑讯逼供、抄家。12月10日,李伟被法院非法秘刑5年。李伟提出上诉。中级法院法官拒收外地律师手续,并说:只有做有罪辩护才能让律师介入,而且律师的辩护得由他看过可不可以辩护。2014年4月4日,长春中院非法维持原判,李伟被送到吉林监狱,一直被残酷迫害,被强制“坐板”(酷刑)。

案例四、庞丽被非法判7年 中院非法维持原判

2013年6月3日,庞丽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同年10月17日,庞丽被长春朝阳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刑7年。庞丽上诉到长春中院,被中级非法维持原判,2014年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案例五、对法轮功学员付贵华不开庭,直接维持原判 遭酷刑折磨

2013年6月3日,付贵华被绑架、抄家,付贵华被判3年。付贵华上诉后,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办案人不接外地律师手续,不见律师。2014年6月6日,对付贵华没有开庭,直接维持原判。2014年9月12日,付贵华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遭超长时间洗脑、体罚折磨,短短一个多月内就检查出肝炎,且体型严重佝偻,身高缩短十公分,双腿、双脚严重浮肿。

案例六、付燕飞非法维持原判 在狱中遭酷刑折磨

付燕飞,女,42岁,2015年3月14日被绑架,2016年5月20日被二道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付燕飞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后,2016年7月26日,中级法院石泉、何福秘密宣判维持原判。二审既没有开庭审理,也没有通知付燕飞的辩护律师及家属。付燕飞被非法关押至吉林省女子监狱遭严管迫害,多次遭戴手铐、体罚、关小黑屋等手段迫害。

案例七、长春市610操控,孙永、王永青等人被判刑

2016年3月9日,长春市孙永、王永青、张文福、张文秀等法轮功学员遭绑架。2016年12月被法院秘密开庭宣判:孙永被判刑7年;王永青被判5年,处罚金40,000元;张文福被判3年,处罚金5000元;张文秀被判1年6个月。他们不服非法判决,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案例八、遭持刀歹徒抢劫打伤 孙景和反被判刑5年6个月

2017年1月25日晚9时左右,法轮功学员孙景和被四名歹徒持刀劫持,头部、左眼、左腿都被打伤,左眼严重充血肿胀,视力下降。四歹徒看抢劫勒索不成,遂向其塔木派出所恶告孙景和(因看到车里有法轮功真相期刊)。孙景和被劫持到九台市公安局。9月28日上午,九台区法院对孙景和判刑5年6个月,勒索罚金10,000元。4名抢劫犯逍遥法外。孙景和的家属把上诉状递交给长春市中级法院。2017年11月21日,长春市中级法院无视事实对孙景和非法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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