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镇压法轮功后从不到3年的时间里,许文有就爬到政法委副书记的职位上,二零零五年九月,周永康为许文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专场表彰大会,将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总队总队长许文有树为“全国公安系统的典型”,号召全国警察学习。真实原因是许文有在震惊海内外的“高蓉蓉被毁容灭口案”中主使跟踪并再次绑架了高蓉蓉,最终导致高蓉蓉被灭口。
二零零六年,许文有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成为周永康迫害法轮功在辽宁的忠实爪牙。许文有任沈阳公安局长期间,作恶多端。不仅仅是打压当地法轮功学员,许文有与原辽宁省省长薄熙来及王立军关系极其密切,是参与活摘与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嫌疑人,沈阳的医大与陆军总院等多所军队医院参与器官移植。
据不完全统计,在许文有任职沈阳市公安局长期间,已经被核实该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97人,还有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残、致疯、妻离子散的无数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庭,许文有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年七月份,时值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二十二年之际,37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包括五眼联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和欧盟的23个国家等,递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其中原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沈阳市政法委副书记许文有在此次递交的名单中。
以下是许文有在其任职期间的部份重点迫害事实和案例:
一、对被毁容的高蓉蓉灭口
法轮功学员高蓉蓉,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在沈阳龙山教养院,恶警唐玉宝、姜兆华等用电棍连续电击高蓉蓉6、7个小时,导致高蓉蓉面部烧焦、严重毁容,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高蓉蓉被送到医院,住院期间走脱,并将其被毁容的照片在国际社会曝光。
中共江泽民、罗干、周永康集团害怕高蓉蓉本人也被营救出国,因此全力追踪高蓉蓉的下落,并将此案定为“公安部二十六号大案”,成立了专案组,动用一切力量,搜查高蓉蓉,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总队总队长的许文有经近半年的蹲坑、跟踪,二零零五年三月六日凌晨,高蓉蓉不幸再次被辽宁警方绑架,多名参与营救的法轮功学员同时遭到非法抓捕。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再次被绑架的高蓉蓉被辽沈警方杀人灭口,离世于医院,年仅37岁。
二、许文有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的部份罪行
1、二零零八年奥运前非法大抓捕
二零零八年二月,奥运前夕,许文有被提拔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同时还兼任沈阳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副书记等职,每个部门,都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前,中共以维稳为由,大肆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刚刚被周永康提拔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的许文有更是积极,召开沈阳市公安系统大会,布置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方案,每个区都下达名额。要在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来沈阳之前,掀起抓捕法轮功学员的狂潮,为周永康献礼、表忠心。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这3天,沈阳市十几个区县的公安局同时绑架法轮功学员,仅东陵(浑南)区一晚上就绑架了24名法轮功学员;接二连三的法轮功学员失踪消息传来,甚至正在家中照顾瘫痪在床的老母亲的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零八年奥运前沈阳非法大抓捕中,有1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警察酷刑折磨,2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判重刑,如当时的沈北冤案的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6至11年重刑。
案例一、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晚,法轮功学员陈玉梅在自家小区附近遭到警察的暴力绑架,警察对她拳打脚踢,当场把陈玉梅打得脑出血,昏倒在地,很多路人见证了警察的暴行。陈玉梅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七月四日晚在医院含冤离世,年仅48岁。
案例二、张佩兰,女,60岁,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十几天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马三家劳教所在2个多月内将张佩兰迫害致奄奄一息,八月十三日让家人把张佩兰接回家。不久张佩兰在家离世。
二零一零年,许文有因为“维稳”有功,被任命为沈阳市政府副市长,又升一级。
2、许文有将一场晨炼荒唐定性为“沈阳321大案”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十一日2天时间,沈阳国保警察在沈阳火车站和夏芳园公园绑架了10多名法轮功学员,理由是这些法轮功学员参加晨炼或有可能晨炼,许文有将这次绑架案定为“F321大案”,并对其中13位外地法轮功学员动用酷刑逼供,导致多人重伤。
13人中赵淑云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刘占海于二零一四年12月5日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李玉萍于二零一五年1月24日被迫害离世。
3、十二届全运会前大绑架
二零一三年全运会前,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又以“维稳”的理由,大规模地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沈河区五里河派出所一次就绑架了12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庞淑兰(78岁)、万秀兰(74岁)、安秀英(84岁)、罗秀英(78岁)。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李东旭被沈阳市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到皇姑区明廉派出所。非法审讯期间,沈阳市国保一男警察强行脱掉李东旭的外衣,把她单独关在一屋内,3名男警察手持电警棍,声称要电击她的阴部。后来一名“王姓副局长”看到,说“像什么话,赶紧把衣服穿起来!”才作罢。一警察又打了李东旭4、5个耳光。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被打得迷迷糊糊,这时警察强迫她在“笔录”上签字。
4、绑架“雄狮学校”30余名师生
“雄狮学校传统文化部”是一所传统文化学校,以“道德”为本的传统教育理念受到家长的信任,教师都是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晚,沈阳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接连绑架了沈阳市雄狮学校的传统文化班30多名老师与学生,并解散传统文化班的200多名学生。公安部与教育部都成立了工作组,辽宁公安厅与沈阳市公安局也成立了两级专案组,由局长许文有亲自指挥。
雄狮学校多位教师被非法关押非法判刑,董治宇、王义勇被非法判刑3年。郭宝石5年、徐军涛4年半、陈秀3年。杨静(曾用名王立清)在沈阳雄狮学校工作期间,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13个月。多位学生家属也被绑架。其中学生巴冠男,男,18岁,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的夜晚,巴冠男在饱受中共警察的威胁、恐吓后离世。
董治宇,男,一九七六年生,沈阳雄狮学校教师,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被绑架,二零一四年六月被非法庭审,冤判3年,非法关押在本溪监狱,遭电棍、踩脚面、扇耳光、用脚后跟刨大腿、关“小黑屋”等折磨。
结语:
许文有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可谓血债累累,罄竹难书。有多少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有多少人陷入冤狱,有多少法轮功学员惨遭酷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时间绝不会减轻作恶者的罪过,虽然许文有已退休,但他却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
许文有 |
许文有,男,1955年10月生。
2002-2004 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
2004-2006 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06-2008 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8-2016.3 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及市维稳办主任
2010-2016 任沈阳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3-2016 任辽宁省公安厅副书记
2015-2018.1 任政协沈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2002年末,许文有从鞍山调到沈阳,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总队总队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的“辽宁省国保总队”(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当时还没有成立。当时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总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参与所谓“重大法轮功案例”迫害法轮功学员。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1/9/17/195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