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用人间法律 不要被旧势力所骗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近年来我想着把这些写出来,因水平有限拖延至今。很多年明慧交流文章、《明慧周刊》里,有如何运用法律反迫害的内容,也有法律方面的小册子,有如何运用法律讲真相救人,去派出所运用法律去营救被迫害的同修的交流。近几年《明慧周刊》里的交流文章中运用法律营救同修的文章比较多,我都保存或抄下来或复印。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思熟虑,正念更强大了。伟大师尊一切一切都为我们考虑安排好了。

如《明慧周刊》第九八六期“面对法律问题,不将自己混同常人”其中两段:“邪党几十年来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破坏,将神留给人这一层的法律破坏的支离破碎,还强加给人。”法律无用论,权大于法,官官相护论,无神论等等歪理邪说,使中国人特别是公检法系统的人,更不相信法律。对善恶、正邪的衡定和裁决,大多数人只能无可奈何和消极承受,更难以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和神对人的看护。

正用法律在人间的作用,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各地大法弟子都在以不同方式在做,到二零零九至二零一一年,明慧网关于如何运用法律反迫害的交流文章和法律册子已经相当成熟了。如果同修能够重视明慧关于这方面的报导,那么二零一五年的诉江期间,同修做的时候就会游刃有余,而不会发生那么多的因诉江导致的迫害案例。

我在想,每周同修都读《周刊》,《周刊》今年刊登的交流文章中,鼓励大家运用法律反迫害的内容比较多。这说明部分同修对邪党的“法律无用论、权大于法、官官相护”等等歪理邪说无可奈何、麻木消极和被动的认可,这正好中了旧势力安排的圈套,是无意识的认可。大法弟子要彻彻底底的清除邪党文化,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一切都有伟大师尊给弟子安排的路。

在迫害最严重的时期,法轮功没有被定为邪教也不是非法组织,这可不是哪个政府哪个人说了算的。千万年来,伟大师尊都已经安排好了的,只是师尊一直在延续时间等弟子救更多的人。

如: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已经清楚的表明十四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十八号公报中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九十九项,废止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一百项废止了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这两个通知的废止,充分证明法轮功所有出版物在中国出版印刷都是合法的。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报导了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也公开重申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被迫害的同修在派出所、公安局要正念正行,运用法律讲真相,还可要求拨电话12389进行控告被非法软禁等,要求拨打电话控告,能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他们都很清楚自己在做着什么事,然后就能便于深入的给警察讲真相,从而很容易接受真相而被得救。

备注:大法徒在世间正用人间法律,让大量的世人得救。红潮落,法正人间的到来,普天同庆,大法徒归位。

个人所悟,双手合十。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