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昌原是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居住在山东济南,有十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多次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失去了工作。二零一三年,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示和压力下,拒绝给陈广昌申报律师执业年检,导致陈广昌律师失去了多年的客户,不能再从事律师工作,被截断了经济来源。为了发挥自己专业所长,陈广昌曾经到一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随后,陈广昌发现自己实质上已经被监控。
二零一八年,陈广昌夫妻考虑到双方父母都已经年老,奶奶九十多岁,准备到陕西老家工作。为此,陈广昌申请将律师档案调动到陕西,在陕西申请律师执业证。但是,山东省司法厅在给陕西省发送律师档案时,专门给陕西省司法厅打了一个电话,说明陈广昌信仰法轮功,建议不要给陈广昌办理律师执业证。陕西省司法部门本来比较欢迎陈广昌到陕西工作,但是接到电话之后,就开始给陈广昌申请律师制造障碍。由此导致陈广昌在陕西省的律师执业证未能办理。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一位自称是山东省司法厅姓焦的科长给陈广昌打电话,声称:“网上流传信息,山东省司法厅给陕西省司法厅打电话,要求不给陈广昌办理律师执业证”,要进行核实。陈广昌如实说明了自身被迫害、山东省司法厅违宪违法干涉公民信仰自由、非法干预陕西省司法厅工作的情况。焦科长说:你要放弃法轮功信仰,只有放弃法轮功信仰,才能办理律师执业证。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五日(正月初四),陕西省神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韩延龙、白伟、李超,以及神木市滨河新区派出所的彭虎等警察,来到陈广昌家门外,无理要求陈广昌、李凡丽夫妻配合所谓“调查”、进家搜查,遭到陈广昌夫妻拒绝。双方在门外僵持两个多小时。李凡丽身体素来较弱,此时体力不支、坐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国保大队声称“没有搜查证,以后可以补”,而且扬言可以把李凡丽架走,然后又威胁会剥夺李凡丽家中其他亲人的公职等。后来国保大队叫来李凡丽的姐姐,同意由其姐姐带李凡丽暂时到奶奶家中吃饭,陈广昌夫妻表示必须国保人员首先离开,国保人员表示马上离开,因为电梯站不开,让李凡丽夫妻先走。
骗取李凡丽夫妻离开后,国保人员强行破锁进入陈广昌家中,将所有的手机电脑打印机、以及法轮功书籍等等洗劫一空。随后国保大队人员扬言,将绑架陈广昌。神木市公安局发布了对陈广昌、李凡丽的通缉令,通缉令中提供的办案人员联系电话:15667688383。
二月十八日早晨,陈广昌、李凡丽拿着控告信出门,刚到楼下,三名蹲坑的国保便衣警察迅速跑来,对一家三口强制限制行动,又叫来7、8个警察。当陈广昌夫妇二人要求警察出示证件与法律手续时,警察态度极其蛮横,公然说:你是犯罪嫌疑人,无权要求,我们执行公务。最后当着17岁未成年的女儿面前,把李凡丽抬起来塞到车里,戴上手铐,把夫妻二人绑架到人民路派出所。经过核酸检测、体检、审讯,最后对陈广昌进行刑事拘留,送到看守所。
李凡丽身体素来较弱,而且没有工作;在近年修炼中身体已经得到一些恢复,可是遭到此次国保大队的威胁强迫,身体再度恶化,双腿浮肿、走路艰难,全身各个关节发疼,夜里无法入睡。
陈广昌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现在被绑架、非法关押,未成年的女儿无依无靠,李凡丽的奶奶95岁、72岁的双亲年老多病;陈广昌90岁的老父亲都需要奉养,整个家庭面临家破人亡的悲剧。
责任国保警察:
薛彦龙 神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李超 13379570500 (整个过程参与)
杨晨 18691239007
王敏
高宏伟
崔凯
滨河新区派出所 9128339110
彭虎等警察
神木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0912-83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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