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义生前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大肆绑架,抄家抢劫,非法拘禁,劳教、判刑,使很多法轮功学员受到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下,有近二十一万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依法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起诉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这是公民依法保障自身权利的合法行为。但天津市公检法迫害诉江民众的事件一直持续不断,天津市公安局长赵飞竟公开明确的说:抓一个法轮功学员赏一万,叫嚣诉江就是“违法”。李思义大肆非法抓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李思义,53岁,一九六七年六月出生,曾任天津市蓟县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思义任天津市蓟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五年蓟县法院对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陈瑞琴非法判刑4.5年,孔玉翠4.5年,郝淑艳3年,刘素琴3.5年,朱桂兰3年,王淑丽3年。二零一六年蓟县法院非法判张慧敏3年。二零一七年天津市蓟州区法轮功学员孙淑珍被非法判刑五年。李思义二零一八年任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期间,宝坻区法院非法判张磊1.5年,罚款1万元。
1、蓟县法轮功学员陈瑞芹被天津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天津蓟县白涧乡刘吉素村44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瑞芹,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被天津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她于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因不放弃信仰,在天津女子监狱长期遭受凌虐,在五监区受到残酷迫害,被长时间罚站、不允许大小便,她的双脚脚趾曾被踩得鲜血淋漓,身体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包夹在引水机上接来热水往她脸上泼,更下作地掐乳头、猥亵下身,甚至让她吃屎喝尿。包夹随手抓起尿桶、凳子等物件就打,还说:“杜大队当班可以随便打。”狱警徐莉颖鼓励包夹暴力殴打说:“打吧,打破了我亲自给她缝去。”
陈瑞芹曾被折磨的不像人样,抽风、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精神恍惚意识不清。狱警、包夹仍然残酷的折磨她,逼迫她放弃自己的信仰,直至被迫害致死。
2、天津市蓟县郝银被绑架 老母亲被骚扰离世
天津市蓟县法轮功学员郝银,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被蓟县国保以诉江为由非法带走,直接送往本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日。之前,郝银曾两次被骚扰,一次洇溜派出所警察去家里,只有年迈的老母亲和老父亲在家,母亲以为又要迫害儿子,一度给吓住,自从他们走后,就卧床不起,于八月底离世。
李思义是天津市公安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最终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暴毙。善恶到头终有报,李思义自食恶果把命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