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让地证实法 修好自己多救人

更新: 2018年07月04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

一、再次无偿让地

我是东北农村的大法弟子,在大法中修炼已二十二年了,在正法修炼的十八年中,经历了风风雨雨、生与死的考验,遭受过劳教所非人虐待、毒打、酷刑等等,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折磨。由于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在师父的保护帮助下,在大法法理的启悟下,坚定的走到今天。

在心性提高,观念的转变上,由于自己有放不下的利益之心、争斗心,为了使我彻底转变人的观念,由为私为我到无私无我,利用修路这件事,师父点化弟子,为了弟子的提高,操尽了心。

我曾经就强占我家的承包田修路的事写过文章,然而这条路的故事并没有结束。二零一七年八月份,村里给各社修田间水泥路。队长问我,这次是把土路铺上水泥沙石,成为永久性水泥路,得占你家一分地,我知道这条路有一段是你家的地,因为是为便民修路,不要老百姓钱,但是占的地也不给补偿,大叔您同意吗?我当时想这条路都走了二十年了,我没有提出给我补偿,也没有要对岸村邻的钱和粮,可是心里有时也觉的很委屈、难过、不平衡。尤其有一村民还要继续强占我家另一块地。真是就象师父在《转法轮》书中讲的法一样:“不刺激到人的心灵,不算数,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有时心里想着这条土路说不定哪天就改道了呢,可是眼下这条路铺上水泥沙石,就是固定的路了。

农村有一句老话说:舍金、舍玉,就是不能舍地,因为地是维持农民生活的保障,也是维持种地人的尊严,所以地是不能随便被人强占的。而我今天所遇到的问题,就不能用人的理去对待了。我是修大法的,得用高标准、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在中国大陆在这场长达十八年对信仰真、善、忍大法弟子的打压中,中共及江氏流氓集团利用一切宣传工具给大法造的谣,受毒害最深的就是中国老百姓。眼下队长问我同意不同意,这不就是证实大法的最好机会吗?!

我说:“队长,修这条路,我同意。这条路占我家地已经二十年了,我也没提出赔偿,这地就永远变成路,让大家走吧。我是修大法的,按真、善、忍做人,按师父要求的做事,为别人着想,才能做到。还是二十年前那句话,不要感谢我,要感谢我的师父、感谢大法。我要不是修大法,这地我是不会无偿让出去修路的。现在占一平米是一百七十元,一分地就是一万七千元,这是不修炼的人无法能做到的,你凭良心说大法好不好。”队长笑着说:好,是真的好。

这条小路,从九七年到二零一七年,整整经历了二十个春秋,从土路到水泥路的变化中,体现了我在这个过程中观念的转变、心性的提高,利益的割舍。修土路的舍还有没放下的人心,并没有想到永远舍弃,心中在矛盾冲击中,还有要回来的想法与不平衡的心。在正法修炼的最后出现的这样的变化,要修永久性的路,也就是永远的舍弃,这不是师父点化弟子要真心的放下人的东西吗?说明自己还没有达到法的标准,还有为私为我的想法,这种舍是不纯净的。

这回是连思想都是在法上去认识路的变奏曲,是因为自己修炼中的不足,人心不去,心不纯而出现的,在此深深的体悟到了师父度弟子的艰辛。谢谢师父。

(二)修好自己走正最后的路

自从正法修炼以来,自己由于从来没有在巨大压力下、在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中、在邪恶黑窝中、向邪恶做过任何保证,而把这当成了修炼,当成了修心性,而自以为是,沾沾自喜,对那些走过错路的同修看不起,说话除了指责,就是挑毛病,总是认为是这些人拖了正法结束的时间,师父用巨大承受延长的时间是等这些人跟上来,好象是自己已达到圆满的标准似的。把周边同修对自己的称赞,当成了修炼的资本,在与同修交流中,总是高高在上,以为自己修的最好,是师父的真修弟子,别人都不行。

对师父要我们修好自己的谆谆教诲,没有用心去悟,去找自己,学法开始读错字,发正念倒掌、炼功盘腿出现痛、腿麻、抽筋等等不正确状态。去年冬天,出现口渴、尿频。身体消瘦等现象。老伴同修提醒我,是修炼上有与大法相悖的地方,心性上有偏离法的地方,邪恶下手迫害到你了,抓紧修好心性吧。

这些修炼交流的话对我触动很大,在那一段时间里,明慧周刊也多次发表了同修在修心性、转变观念的交流文章,以及身体遭受迫害的同修们的交流文章。看后,对我有很大的触动。自己通过学法、向内找,才找到了自己把坚定、不向邪恶做保证当成了修心性的全部,而自己在这样偏离法的思想支配下,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真正提高,还不自知,真是太危险了。修炼中加進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最危险的。自己的那种自命不凡,总觉的自己修的比别人好的那不纯净的心,不就是党文化的斗争的谬论在时时干扰自己对大法法理的正悟?是师父及时点化弟子,自己才在迷茫的噩梦中惊醒。

通过学法,我向内找,我对突然出现的矛盾,不论是与同修之间、与家人与常人之间,我不再指责、埋怨、得理不饶人,而是宽容、理解、包容对方,就是对待那些曾经对自己有过伤害、误解的同修,我开始找自己,为什么会遇到这些事情,是不是自己有过语言上对同修的伤害,我转变了“就自己对”的观念,再看到的和想到的都是他人的闪光点,那些刺激心扉和难听的话,变成了促使我心性提高的动力。

真正修自己心性提高后,就象师父讲的法:“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的身体就会发生一个大的变化;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身体上的物质保证会出现变化。什么变化呢?你追求执著的那些不好的东西,你会扔掉。”[1]当再读这段法时,真实的感受到转变观念,心性提高后,师父帮助我清除败物后,身心那种在法中大自在的殊胜、美好的感同身受。

我的心性提高后,师父就安排了与我有很深矛盾的同修(现在被冤判正在监狱遭受迫害)的亲属(同修)相见,与年轻的同修谈话中得知,被迫害同修的母亲在思念狱中亲人的打击下,身体状况不佳。我和老伴还有两位同修一同买上水果,驱车百里前去探望,并鼓励老同修,一定要在法中精進,转变观念,要尽快提高心性,身体才能很快恢复到健康状态,证实大法是最重要的。老同修很受触动。我想对在狱中遭受迫害的同修,当听到这些消息后,也是一种精神的安慰和鼓励吧。

(三)利用一切机缘救众生

我是农民,靠种地、种菜维持生活,农村的活很繁重也很费时,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种好地也是在证实大法。种地卖菜不是修炼,但是能体现出我们的心性标准,同时也是修炼人长期的在学法、发正念、炼功、讲真相、证实法的直接考验。农活忙的时候是把法、把修炼摆在第一位,还是把农活干完了再修炼,是对修炼人走出人的检验。

自修大法开始,我们就是学法、炼功放到前面,每天都晨炼,三点四十分开始准备炼功,五套功法一步到位,发完早六点正念,再做饭、干活。中午或晚上学法或参加集体学法,讲真相的时间只能是挤时间去做。利用卖菜、上集、走亲访友、参加婚宴等活动向世人讲真相,劝三退。农闲的时候,同修们配合到外地农村去发真相资料、贴不干胶、面对面讲真相。我家种的粮、菜、果全年都是长势喜人,年年丰收。

在二十二年的修炼中,从来不敢放松自己的修炼。也从未因修炼而耽误了农活,只有从睡觉上挤时间,每天睡觉不超过五小时,但是精力充沛,干活又不觉的累,人又年轻,气色好,当地常人都很羡慕,现在要是多睡觉,身体难受,头昏脑胀,真是与常人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源于大法的修炼,真正是达到法炼人的状态。

当我们把救度众生视为己任,放下自我时,就是警察也会同意退出邪党,这些年中讲真相、劝三退时认识不少干部、警察、军人、学生。下面,我把这一段讲真相的事写出来与同修共享。

二零一六年秋,我上市内卖自家产的各种蔬菜,我和老伴利用这机会对买菜的人讲大法真相,讲“三退”效果很好,既能讲清又能证实大法。有一天,一位中年女士,穿着讲究,举止文雅大方,要买豆角和黄瓜,她边选菜,我就跟她讲“三退”,开始她很愿意听并提出一些问题,你们搞这个“三退”不是搞政治吗?法轮功为什么跟共产党对着干,国家不让炼就别炼啦。我对她说:共产党贪污腐败、残害善良,用电视、广播、报纸公开造谣撒谎,迷惑愚弄人民,在当今时代,已经是掩盖不住了,撕破了脸皮对中国人以强制、暴力、流氓的手段進行打压,这已是公开的事实,哪一个当官的是民选的,哪一个当官的都得是党员,而又都是贪腐分子,要真反腐败,共产党即刻就亡。告诉您远离这个邪党是对你生命未来负责。退与不退是你自己的选择。是神在给人选择的机会,这是搞政治吗?这个女士点点头说不是搞政治。可就在她抬头时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也不搭话就快速走了。

我很纳闷,难道我讲错话了吗?就在这时我回头取东西,看到在我身后一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穿着警服的上了年纪的警察,我一下明白了那位女士为什么走开了,我没有回避,直接对警察说,我刚才讲的话您都听到了,您就退了吧,他没有立刻表态就走了。我就急忙追上去,对他说,在这场迫害大法、大法弟子的过程中,作为警察是无辜的,是被利用的,神同样给你们选择未来的机会,希望您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他坦诚的告诉我他是所长,知道一些大法真相,并接触过一些大法弟子,他说你们都是好人,你就帮我退了吧,并且嘱咐我说要注意安全,现在这些年轻的、新上来的不听这些的,我很相信你,谢谢你。

每年的夏、秋、冬季节,我都利用卖菜、卖米的机会向有缘人讲大法真相和劝“三退”,遇到过社会各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使很多有缘人做了“三退”了解了大法的真相,每在一个市场卖菜,通过讲真相就有许多人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由于买卖公道。卖的菜、米质量好,又多给秤,乐于帮助年纪大的人送到家,因此,这些有缘人也就成了宣传大法好的活传媒。

在这个市场结完缘后,就在师父的安排下又到另一个市场,这些年我总共换了五个市场。每到一个市场就利用讲真相开辟这里的环境,我也遇到一些谤法的,说难听话的,吓唬人的,我不为其所动,我是大法弟子,我要做的是我的师父所要的,助师正法,不是喊口号,说着听的,是要身体力行的正一切不正的。救所有有缘的人,善缘、恶缘都要去救。自己的念一正,很快就改变了环境,那些谤法的人明白真相后还会帮你的。只要按照师父讲的法去做,真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