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闻,男,广东梅州人,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起历任梅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书记等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广东省地质局副局长。十八年来,中共政法委、“610”胁迫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让这些人当了江泽民害人的工具。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黄伟闻任职于梅州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至少有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十二年。以下是部份典型迫害案例:
(一)梅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美萍,女法官,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日出生,原系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李美萍在在梅县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做出非法判决,诬判李美萍女士五年半。
(二)梅江区法轮功学员傅雪冰,女,原中国银行梅江支行大堂经理。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傅雪冰遭受了官方各种形式的迫害。比如: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被非法关入洗脑班、被非法抓捕、虐待折磨等。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正在上班的傅雪冰被梅县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广东梅江区法院非法判梅州法轮功学员傅雪冰七年。傅雪冰对此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梅州市中级法院听从黄伟闻的指使作出非法维持冤判七年的判决。
(三)梅州城区江南法轮功学员邓芳英,女,原梅江区嘉应中学语文老师。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正在上班的邓芳英被梅县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梅江区法院非法判邓芳英十年。邓芳英对此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梅州市中级法院听从黄伟闻的指使作出非法维持冤判十年的枉法判决。
(四)梅城江北法轮功学员郭雅芬,原梅县医药公司职工,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被梅州市、梅江区“六一零”组织恶人绑架,遭非法判十一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以上的迫害案例只是梅州众多法轮功学员遭残酷迫害真相的冰山一角。而黄伟闻作为梅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罪责难逃。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法则,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党羽即使暂时逃脱法律之网,也逃不出天理之网,恶报时刻会以各种方式降临到其头上。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郭伯雄、王立军等中共高官锒铛入狱,表面上因为贪腐,在政治斗争中被剔除,实际是遭到了天谴。
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希望那些仍在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悬崖勒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