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赵善宁被安徽蚌埠市法院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03月26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一日,安徽省蚌埠市警察将山东省法轮功学员赵善宁传唤到蚌埠市,并将他非法扣押,蚌埠市法院于三月二十二日开庭,非法判赵善宁一年半。

赵善宁,在济南打工做生意,因制作和传播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上午,被安徽省蚌埠市国保大队伙同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两台电脑、打印机和部份真相资料。

赵善宁(小名叫赵东),男,三十一岁,山东省东阿县大桥镇湖溪村人,在济南市做生意。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早晨六点多钟,安徽蚌埠市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非法闯入其家中,非法抄家、库房、办公室。

当时赵善宁妻子不在家,只有他和六岁的孩子,小孩吓得大哭,警察全然不顾,强行将赵善宁绑架走,只留孩子一人在家哭叫。

蚌埠警察于当天将赵善宁劫持到蚌埠,让他取保候审。据悉,警察以赵善宁在网上讲真相、劝三退进行构陷。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一日,蚌埠市警察又将赵善宁传唤到蚌埠市,并将他非法扣押,蚌埠市法院于三月二十二非法开庭,判赵善宁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