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法院非法秘审三位大法弟子

更新: 2017年07月31日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明慧通讯员安徽报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对孙琪鑫、李素英、解月侠(安徽宿县)三位大法弟子,以及徐百煌(个体复印店老板)进行非法秘密庭审。原定于上午9时开始的非法庭审,被推迟约30分钟,并突然将非法庭审地点由法院大法庭转移到少年法庭。

令人愤慨的是,不仅将前去参加正常旁听的众多亲朋好友从法院大法庭强行赶出,同时还将进出法庭的所有大门上锁,最后还无理限制了参加旁听的家属人数。

法庭上,主审法官闻晓红在非法庭审开始仅几分钟后,就宣布休庭20分钟(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休庭三次)。庭审过程中,五位正义律师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方面阐明信仰法轮功无罪,要求根据法律无罪释放孙琪鑫、李素英、解月侠三位大法弟子及个体复印店老板徐百煌。

对于律师的正常辩护,检察院公诉人吴部昌却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无罪辩护,并无理要求律师离开法庭。其间,法院的相关人员还偷偷地将律师叫到一边,威胁律师不准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但均被正义律师驳回。

此次非法庭审,于下午2点左右草草宣布结束。非法庭审结束后,孙琪鑫和徐百煌两人被非法秘密关押回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据悉,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妄图于此次非法开庭后45天之内非法秘密宣判。

2009年9月份,一大帮(约20多个)恶警非法入室,对李素英抄家,李素英的丈夫当场被吓晕迷不醒,后经治疗好转,但还处于不清醒的状态。

对于蚌埠市此次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后续消息,我们将做跟踪。

安徽省蚌埠市 区号:0552 邮政编码:233000

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检察院的部份电话:
法院院长兼书记:杜家素 0552--3037140
副院长:朱毅 0552--7117901、邱国麟、陈庆水
政治处主任:肖某某
执行局局长:张登玉
办公室主任:符合法
研究室主任:骆广群
立案庭庭长:王勇
民一庭庭长:史元路
民二庭庭长:袁俊岭
行政庭庭长:倪华
审判监督庭庭长:许蕴博
法警大队大队长:胡金社

检察院检察长:张景胜 0552-3016058
副检察长:王传康0552--3019161、关礼林0552--3031190
政治处: 0552--3013122
控告申诉检察科: 0552--3012000
侦察监督科: 0552--3019106
公诉科: 0552--3032026

蚌埠市政法委书记: 巫希平

此次对孙琪鑫、李素英等三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秘密庭审的相关人员(部份):
龙子湖区法院刑庭:
副庭长:余勇
审判长(员):闻晓红、武波、江海兰
助理审判员:彭艳
书记员:吴双双、蒋少杰
速录员:罗恒
刑庭电话:0552-3034298
检察院公诉人:吴部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