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作为政保科科长的张津滨本应保护善良,为无辜者鸣冤。可他却被利益和官职蒙蔽了双眼,执行着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关押、劳教、判刑至少数百人次,造成一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精神失常,导致众多的修炼者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居无定所,造成的冤案遍地,直到现在很多法轮功学员及家庭仍在承受着那种延续来的迫害及痛苦。
张津滨还利用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善良的一面敲诈、勒索大量钱财及私人物品,在去接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时挥霍不义之财游山玩水,可谓作恶多端。二零零三年张津滨职务犯罪被“双规”;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张津滨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作为恶人追查在案;二零一五年仍然被惩戒关押(是否判刑不详)。
下面是张津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
案例1:法轮功学员战阳,女,未婚。一九九五年随工作在黑龙江大学的父母一起修炼法轮功。迫害发生后,战阳和爸妈一起去省政府上访,被非法拘留后被单位领回,南岗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张津滨天天呆在战阳家,逼迫一家人放弃信仰未果。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战阳和几个同修去北京上访,被劫回非法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战阳父母找到张津滨拿着黑大出的战阳因在黑大保卫处受惊吓而精神不正常的证明去要人,二十六天后才让回家,战阳后来住进普宁精神病院。战阳的爸爸已经被迫害成多钟疾病离开人世;一直带着战阳流离失所多年的妈妈已被迫害的卧床,生活不能自理。
案例2:法轮功学员朱纯荣,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被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张津滨指使警察非法抓捕关在南岗区某宾馆洗脑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朱纯荣去北京上访,在火车上十一个修炼人同时被劫回关在哈市第二、第一看守所长达一年之久,政保科科长张津滨去接人时,朱纯荣问他:为什么在看守所非法关我一年?张津滨搪塞的说:我请示省610了,他们问我,这个人怎么样?我说:这么说吧,她要在外面,那哈尔滨就得乱套(这一年按劳动教养计算)。朱纯荣对他说:你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张说:你可以告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朱纯荣再次进京上访,被人恶告后,三月二十四日,张津滨和张欢(女)亲自赴京将朱纯荣劫回,在南岗分局政保科办公室,张津滨狠狠的打了朱纯荣一记耳光,后非法劳教她三年。
案例3:法轮功学员于振翼,男,二十八岁,一九九九年八月被哈市南岗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九月十九日,于振翼再次被绑架,南岗区分局与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二零零一年九月,非法判于振翼四年,投监时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被关拘留所。据于振翼自述,他在万家医院期间(只呆半天时间)被四、五个人一起往大脑中注入不明液体。于振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终被迫害夺命。
案例4:法轮功学员孔繁哲,男,三十三岁,哈商业技校毕业,一九九六年春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孔繁哲因讲真相被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警察告知的时间),南岗公安分局国保数十个警察在包围了孔繁哲的住宅后绑架了他。三天后的二十四日,家属被领到道里区一处很偏僻荒凉的地方看遗体,孔的全部器官已被摘除。家人向警察索要没有通过家属签字的,有检察院参与的尸检报告、尸检化验单和死亡证明,回答说:“没有。”
案例5:法轮功学员周景森,男,六十八岁,家住哈市南岗区。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晚,哈尔滨市南岗分局五、六个恶警闯入周景森家中进行抄家,将他老伴和女儿强行带走,分别对每人非法劳教三年,周景森被关押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离世。
案例6:法轮功学员王秀悦,七十四岁,原黑龙江省医院护士长,因不放弃信仰被单位开除公职。二零零零年,因上访被关在哈尔滨看守所。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万家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在家中被强行绑架老人被非法判十年重刑。王秀悦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非法关押九年,家人办保外就医,南岗区国保大队从中作梗不给签字。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
案例7:法轮功学员乔增义,男,五十八岁,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南岗区公安分局再次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迫害。一米八零的个头、体重一百八十斤的乔增义在劳教所里被折磨的多病缠身、骨瘦如柴,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案例8:法轮功学员王大源,男,时年三十六岁,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大源被警察劫持,拘留九个月后被南岗法院判刑八年,关押在哈尔滨第一监狱。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被哈尔滨第一监狱迫害致死。
案例9-10:法轮功学员张传铎、林永梅夫妇,张传铎原工作单位,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少校警察。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非法开除。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张传铎被南岗分局警察绑架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定为“公安部内部通缉”并悬赏“三万元”;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张传铎再次被南岗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十五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
林永梅原工作单位为哈尔滨制药四厂,一九九九年中共非法打压法轮功以后,药厂就不让她上班。二零零零年末,林永梅被南岗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
案例11:法轮功学员刘小龙,男,博士学位,哈尔滨师范大学生物系教师。因到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关押;十二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警察非法押回;二零零一年十月,南岗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共同构陷非法判刑十五年。
案例12:法轮功学员周巧航,哈工大硕士,哈尔滨市新一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周巧航被哈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二零零三年,周巧航被哈市南岗区邪党法院秘密开庭,冤判周巧航十年重刑,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案例13:法轮功学员刘文伟,男,五十一岁,原哈尔滨铁路局检察院干部,曾被三次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三年、两次被送洗脑班、四次被非法抄家、长期遭监控,刘文伟遭长期的迫害,其经常处于恐惧之中,精神恍惚,丢三落四,所答非所问,常常一个人背地里哭泣。在精神已经不正常的情况下,被再次关进洗脑班,放回家不久,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跳楼身亡。
案例14:法轮功学员赵喜东,男,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原工作在黑龙江电视台俄语编译中心。一九九八年,赵喜东有幸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灭绝性的全面迫害,赵喜东与妻子一起被黑龙江电视台软禁在省广播电视局直属战备台(在一座大山里)累计数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赵喜东进京上访,要求政府部门恢复炼功的自由,被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安分局警察及单位,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哈市南岗区公检法三家构陷诬判四年牢狱非法关进监狱。
案例15:法轮功学员韩少琴,女,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万家劳教所两年,是“万家惨案”的幸存者之一。二零零三年四月,被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遭受酷刑折磨,大小便失禁,全身发抖,神志不清,随后被非法重判十三年,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
案例16:法轮功学员张子栋,男,原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在读生。一九九九年十月因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哈尔滨师范大学开除,并被哈市南岗区公安分局拘留二十七天;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哈尔滨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张子栋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造成腰部损伤,致使下肢瘫痪。
案例17-18:法轮功学员李国友、吕适昕夫妇。李国友,原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系副教授,在1999年至2006年期间,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写真相信和到北京上访等行为,受到拘留、劳教两次等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凌晨,李国友和妻子吕适昕被警察先后劫持到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南岗区分局。在省公安厅期间,吕适昕被警察用棍子将臀部打成黑紫色;在南岗分局,吕适昕还被政保科科长张津滨打耳光,再被关押二十五天。
案例19:法轮功学员于跃进,女,二零零三年三月被恶警绑架并非法劳教三年,被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迫害。她的四岁女儿无人照料,被哈市南岗区公安分局送到了南岗区儿童福利院(孤儿院)。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万家劳教所曾带她去孤儿院看过女儿。她说原来活泼可爱的女儿,由于突然失去妈妈的照料和生活环境的变化,变得发呆,已经不认识妈妈了。
常言道:“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张津滨跳桥自毙的下场是其恶行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