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朱志农被非法判刑六年

更新: 2016年11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六年十月下旬,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以从明慧网上下载、制作和散发真相资料及用手机传播法轮功真相为借口,对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朱志农非法判刑六年。

朱志农,男,六十一岁,某企业单位的退休职工。为了让被江氏谎言毒害的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利用自己的时间和经济来制作和传播法轮功真相,二零零零年五月朱志农被公安机关非法治安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朱志农因利用手机向世人讲真相过程中被顺庆区公安警察绑架,警察从朱志农身上搜走三部手机。十一月四日公安警察非法去朱志农家抄家,抄走大量朱志农的私人物品。

更为恶劣的是,南充市顺庆区610非法组织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让南充晚报的记者张维采访,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在南充晚报上诽谤报道,构陷污蔑朱志农,南充市顺庆区610利用权力还通过通信公司向世人手机发送此信息,从而毒害南充世人。

法轮功从九九年到现在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法轮功修炼者朱志农信仰和利用一切方式来让世人了解法轮功被中共江氏迫害的真相在中国也是合法的。公检法绑架、滥诉和利用刑法三百条来诬判法轮功修炼者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南充晚报
记者:张维
责任编辑:吴哲夫
编辑:任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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