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被劳教、控告江泽民 孙开清又遭冤狱折磨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哈尔滨师范大学65岁的退休职工孙开清,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后,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被劫持到呼兰监狱。七月二十九日早上,值班警察刘春和将孙开清推搡到奴工车间办公室,对他大打出手,孙开清鼻青脸肿。

孙开清曾多次被绑架迫害、三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了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至今伤痕犹在。二零一四年九月,孙开清和法轮功学员张丽丽于外出向民众讲清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时,遭绑架,孙开清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孙开清再次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孙开清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丽丽被非法判刑三年。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孙开清老人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元凶江泽民。至今有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孙开清老人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事实与理由:

我于一九九六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功。我曾十七岁下乡到农场,艰苦的环境使我原本健康的身体变的体弱多病,十几种病折磨我二十余年,期间采取治疗和健身方法并未见多大效果,反而身体更糟。在修炼法轮功前又患上常年感冒,身边离不开药,经常打针消炎,鼻窦炎,加上皮炎,加上原有的腰膝寒痛、肾寒、胃寒、风湿、心慌,脑震荡后遗症,使我头晕、浑身乏力,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功后,我很快无病一身轻,到一九九七年冬,三九天不穿棉衣裤也不冷,至今二十年来自己没吃过、用过任何药(除非法关押期间)。

法轮功让人向善、重德,我按“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几十年从没有违法违纪的事发生在我身上。修炼法轮功后,连比较倔强的脾气也变的和平了。

法轮功对社会是百利而无一害,然而江泽民却以小人的妒忌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国家的权力,利用法律之外的非法组织“六一零”胁迫全国各个部门、各级政府,疯狂迫害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修炼者,并下达“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指令。

我个人的受迫害情况简单概述如下:

北京上访被毒打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去北京反映法轮功情况,上访无门,在天安门广场炼功时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在永定派出所,穿着单衣铐在院子里的树上,冷冻近一夜(零下七度),第二天送往门头沟看守所关押。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次日,一进监牢。十几个在押人员蜂拥而上毒打我,我顿时被打得鼻青脸肿,衣服被撕成碎条,然后以冷水浇冻,近半小时后又以开水浇烫脊背,使后背大面积烫伤,直流黄水。然后警察和在押人员轮番以一百多斤的体重穿着鞋站在我的大腿上,碾压我的大腿,使我的肌肉严重碾伤,行动艰难;用烟头烤烫我的十指甲,十指连心,钻心的疼痛,十指几个指甲被烫出紫斑。屁股被打得血肉模糊,再涂上辣椒末,内裤粘在屁股上,结痂后才脱下。

酷刑演示:用开水烫
酷刑演示:用开水烫

酷刑折磨、刑讯逼供让我说出家庭住址。三天后,被带回哈尔滨,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南岗区看守所五十天,被罚款四千元才放回。回来后,哈尔滨师范大学不让上班,并很快停发工资,每月只给四百多元生活费,到二零零四年完全停发生活费,直至二零一一年退休。

非法劳教两年 惨无人道折磨伤疤至今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因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哈尔滨市哈西派出所警察绑架,然后被哈市南岗区公安分局政保科警察非法关押在南岗看守所,又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三大队。队长王占启在劳教所副所长石昌敬的指使下,对我进行迫害。先指挥在押犯人对我殴打并且严管,还把我吊在二层床边铁栏杆上,用高压电棍电击我,用重拳猛击我,使我大腿肌肉受伤,走路都困难。我绝食抗议,王占启让狱医那大夫野蛮灌加大量食盐的糊状玉米粉,每次灌食都造成口鼻流血,呕吐不止,十分痛苦。

同年六月转入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队长郝威按石昌敬副所长指令,在六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八点半左右,我们都躺下休息了,全体法轮功学员四十多人被叫起来开会,讲了污蔑法轮功的一些事情,我提出疑问,话还没讲完就被事先安排好的在押人员连打带拖关进禁闭室(小号)。双手被吊起挂在铁栏杆上三天,手脚被吊的肿起来,行走困难,双手活动失灵。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推排撅”

八月份时,为了达到让我放弃信仰,又把我关进小号近一个月,从小号放回后强迫我每天蹲在地上惩罚,不蹲就让犯人对我推排撅(反关节抻扳摇双臂和双腿),造成我四肢严重抻伤,手拿筷子都费力,脚上床抬不起来,只能趴着上去。他们没达到目的,把我又关押在小号坐铁椅子一个星期,每天二十四小时都锁在铁椅子上,大小便都不让下铁椅子,放下来后双脚浮肿,行走艰难。

酷刑演示:凳子砸头
酷刑演示:凳子砸头

九月份又把我转入严管五大队,大队长赵爽忠实的执行迫害的指令,一到那就罚蹲,每天早五点至夜里十二点,除了中间吃饭三次各十五分钟,上午和下午各上厕所一次,每次大约十分钟,每天近十八个小时罚蹲。蹲着不准动,如果动了,负责二十四小时看管的在押犯人就酷刑折磨。有一个叫杨晓东的犯人最狠毒,经常变化手法毒打折磨我:抡板凳打身体,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针扎,打火机烧烤,飞镖扎,飞锤抡打脑袋,硬塑料管抽打,打得我头上现在还留有一些包,抽打手心、脚面,手脚打得都肿起来了;捏睾丸,往衣服领子里灌凉水,一直从裤腿流出,不准脱下衣服;往口鼻灌芥末油。有一个姓王的犯人踢人特别重,被他踢一下特疼,有一天看我不蹲,他就用牙刷杆放在我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捏着我的手指,另一手转动牙刷,我顿时手指流出鲜血,后来烂到指骨,如今还留有伤疤,折磨我四十多天,后来我蹲不了了,就多次把我关小号冷冻,共冷冻三次,最后一次长达十几天。

十一月中下旬的冬天,外面已经是零下二十多度,在小号二十四小时开窗户冻,看守我们的犯人四小时一轮班,他们身穿棉服都冷得在屋里不停地走。我们五个法轮功学员被关在小号里,不让穿棉衣裤、棉鞋,我身上穿有一个棉背心,队长赵爽看见了,让人给扒下,只穿单衣。二十四小时无被褥,晚上,冻的才睡十几分钟就冻醒,并且白天只能坐小板凳,不准站起来活动手脚。晚间也不准活动。

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十一月二十六日我被转到劳教所二大队做生产袜子的奴工活动。十一月二十六日我走出小号时,双腿被冻伤、浮肿,夏天还得穿棉鞋、毛衣毛裤,晚上睡觉也得穿毛衣、毛裤、毛袜,直至现在,即使三伏天我也要穿绒裤、毛袜,穿比脚大三号的运动鞋。那次长林子劳教所一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近二百人,无一幸免被迫害。

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四年九月中旬一天上午,我因告诉路边几位老人常念“真善忍”好,身体会好,就被哈尔滨市清滨派出所绑架,下午就被关押在哈市南岗看守所,又被南岗区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非法拘禁迫害。

在哈市南岗看守所遭毒打

酷刑演示:揪头发撞墙
酷刑演示:揪头发撞墙

二零零八年四月因跟路人讲法轮功真相,被哈市通达派出所副所长带两个警察非法抓捕,然后送进哈市南岗看守所。经过接收的值班警察搜查后,走廊值班狱警又要搜身,我说刚翻过了,他就指使监牢犯人毒打我。一进监牢,姓刘的牢头带四个人一齐上来殴打我,一个拽头往墙上撞,一个手捏戳睾丸,一个抡圆手掌砍我的咽喉,一个用胳膊肘击打我的上身,一个用膝盖顶我的大腿,二十小时内毒打了三次,每次大约半小时。最后一次是第二天晚上约七、八点钟,四、五个犯人把我打得晕倒在地,身体瘫软。我那天被打得咽喉严重受伤,讲不出话来,咽食艰难,只能喝稀粥,至今喉咙痒痛,吃饭时经常被呛得咳嗽。浑身被打的青紫,半年后,胸肋在咳嗽时还痛。

第三次被劳教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中旬被南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十二月中旬,因被迫害,进行绝食抗议,新任劳教所所长郑云峰指使大队长杨金堂对我进行迫害。

十二月八日八点多钟,杨金堂带领警察和几个在押犯人,不由分说,把我按在小号里的铁椅子上,双脚被用绳子捆绑,手反绑在铁椅子上,日夜都被绑在特制的不能直腰坐着的小铁椅子上,共八天。手脚都勒进很深的沟,手被勒紫了,脚脖子被勒伤,几年后伤疤才消失。并且不让打瞌睡,一瞌睡就往脸上浇凉水或者捅身上,折磨人的神经。十二月下旬的冬天坐在铁椅子上,我腿脚还有严重的迫害冻伤,手脚又被捆着近二百小时,每天还被野蛮灌食。从铁椅子放下来后,我被调入另一大队。接下来的三天晚上,浑身疼痛、彻夜难眠。

再次被绑架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因携带光盘和小册子等法轮功资料,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被保安和哈尔滨花园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逼供到夜里二点多钟,被非法关押到哈市拘留所十二天。随后被南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绪民等警察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南岗区看守所三十一天,由于我身体出现严重腹泻,于十一月十一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南岗区检察院栾海龙问询我时,我递交了一份申诉书。申诉书简述了警察抓捕我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被置之不理,仍然于一月二十一日提出了起诉。

为迫害成千上万的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江泽民动用了国家非常巨大财力、人力、物力,给整个中国社会造成巨大的社会灾难,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司法,社会道德、文化,教育等等众多领域造成了巨大空前的灾难。任何一个有良知的正义之士都应追究江泽民的罪责。

江泽民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和主犯,侵犯了宪法赋予的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权利;还触犯了刑法,犯有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