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五十岁的戴益、盛晓云夫妇,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盛晓云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喜得大法 身心受益
我是一九九五年夏季经朋友介绍接触并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之前,我因坐月子时得了风湿病,很严重,各方求医不见好转,每天腰痛得很痛苦。还有鼻炎也很严重。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腰再也不痛了,严重的鼻炎也好了,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感觉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利用中共的权力,未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独断专行,擅自设立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并胁迫所有国家机关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栽赃诬陷和人身攻击;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
四关洗脑班 两次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丈夫戴益去省政府为法轮功上访,七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丈夫戴益被大庆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审讯、强迫“转化”。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大庆市公安局不知姓名的五十岁左右男子带乘新派出所片警张军抄家。抄走大法书、录音机等个人物品。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我第一次去北京为法轮功讨公道,一周后(大约十月六日或七日)自己回来后,被学校校长夏继华送到大庆油田教培中心洗脑班(位置为大庆让胡路区供电技校),洗脑班主要负责人是教培中心副书记王屹立和教培中心组织部部长张成。在洗脑班期间,采用各种方式如宣读诬蔑大法和师父的造谣材料、恐吓、威胁等,强行“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十月二十三日,大庆让胡路公安分局乘新派出所警察宋殿明和邓辉到洗脑班,用手铐反铐着我,强行把我绑架到大庆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大庆让胡路公安分局乘新派出所警察张军非法提审。四十五天后,又被张军送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我回家仅三天,又被单位骗走,由乘风二小副校长朱凤臣开车强行送到油田教培中心办的洗脑班(位于大庆让胡路区蒙妮坦职业学校)。洗脑班主要负责人是教培中心副书记王屹立和教培中心组织部部长张成。每天都有几个人围着我“转化”,还有单位来人看着我,十来人每天的吃、住费用都有我们2、3个修炼法轮功的学员承担。二十来天勒索了大约三千多元,又交了五千元的存折作为押金。到家后,乘新派出所又要求我们夫妻俩每天到派出所报到,否则,随时可能又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我正在备课,校长夏继华把我和学校另一位修炼法轮功的马秀琴老师叫出办公室,说教培中心叫我俩去一趟,领导找谈话。于是副校长朱凤臣开单位的车把我俩拉到原供电技工学校废弃的一处校舍,就是大庆教培中心在那里办的洗脑班所在地。大庆教育系统的很多教师大法弟子也被各自的学校送到这里。当时的大庆教培中心党委副书记王屹力找每个教师大法弟子单独问话:法轮功好吗?还炼法轮功吗?只要说真话“好,炼”就留下。就这样把我们每个人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每人有两人包夹,吃住费用由法轮功学员承担。每天我们需交费一百七十多元。每天灌输诬蔑大法和师父的造谣材料。大约二十天左右,一直到二零零零年三月末,中共两会结束才让我们回家。回单位后,校长夏继华安排我和马秀琴老师在学校打扫卫生。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下午,我准备下班回家,学校校长夏继华强行把我和马秀琴锁在学校,说4.25要到了,上面有指令,不能回家,在学校办洗脑班,在学校吃住。每天还派学校老师看着我们。看我们的人吃饭费用都由我们承担。当时女儿上小学三年级,也只好跟我在学校的阴暗小屋里吃住,大概被软禁了一个月的时间。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我和马秀琴抱着对中共高层的信任,对真、善、忍信仰的坚贞和维护,履行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去北京和平上访,到天安门打横幅,表达心声。被警察殴打。被北京天安门派出所非法劫持,后被送到大庆驻京办事处,又由所在单位大庆乘风二小副校长郭永启等四人接回大庆,直接送到原大庆让胡路分局乘新派出所,被乘新派出所警察张军劫持到大庆让胡路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戴益在大庆铁人广场参加集体炼功,被让胡路分局警察绑架并送到龙凤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五天后,又转至让胡路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强迫“转化”。期间单位不给开工资,(六月至八月的工资奖金全部扣发),年终奖也全部扣除。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单位非法控制他的正常公出,没收身份证(后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要回),被剥夺参与评选先进的权力。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我被乘风二小校长夏继华和乘风学区主任齐某某等强行送到大庆教培中心洗脑班,地点在大庆供电技校。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不配合他们要求写诬陷大法的材料,教培中心六一零主任张成串通乘新派出所警察张军等到洗脑班对我非法审讯,拼凑材料,欲对我非法劳教。我不配合,想走出房间,张军上前把门反锁,动手打我,并辱骂。强行将我和马秀琴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这一年的被非法关押、洗脑,精神、肉体的摧残下,我一直在善意地跟接触我的领导讲法轮功的真相。有的领导说:迫害法轮功也不是我们决定的,是中央决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呀。
夫妻双双遭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我和马秀琴又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双合劳教所期间,被强迫劳动,到药厂灌有毒的农药等,经常受到狱警和其他犯人的辱骂、训斥,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和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份,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队长李全明、教导员宁立新指使犹大和犯人对我强行灌输攻击诬蔑大法的材料;如不配合,便讽刺挖苦,甚至口出脏话进行人格侮辱,经常剥夺睡眠,不让正常休息。二零零一年一月,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队长李全明把我关进没有暖气的房间里遭受冷冻虐待,长达一个多星期。时任所长张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乘新派出所片警张军、邓辉到戴益单位——大庆炼化公司强行将其劫持回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等个人物品。
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早五时,乘新派出所时任所长带领乘新派出所警察邓辉、张军等六、七人用开锁大王非法打开我家的大门,用黑社会手段,用衣服和黑袋子将我和丈夫戴益俩的头蒙住,绑架至让胡路区某宾馆,非法审讯十五小时左右。同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经书《转法轮》、师父经文、师父画像、讲法录音磁带、电脑、崭新的打印机等个人财物。
我被非法劫持到大庆市第一看守所。后由原让胡路公安分局政保科办理非法劳教手续,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戴益在被非法劫持到龙凤看守所一个月后,警察张军又将他劫持到大庆萨区拘留所,因身体不合格被拒收,但警察张军不甘心,又将他劫持到大庆让区拘留所,又被拒收,后回单位上班仅十几天,又在单位工作期间被警察张军劫持到大庆让区拘留所,三天后由原让胡路公安分局政保科办理非法劳教手续,被警察张军劫持到大庆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所长陈桂清、队长李全明指使犯人张淑玲等三人用手指甲掐大腿内侧、坐水盆,致使大腿内侧腐烂化脓;指使男狱警扇耳光、电棍恐吓;指使狱警刘祝杰对我实施背铐、长期罚蹲、罚站,经常剥夺睡眠,不让正常休息等。参与迫害的还有时任教导员宁立新,副队长赵伟、刘巍、张玉舒,狱警梁雪梅、张冰、于淼、师帅、张丽,男狱警董绍新、李某某。
我在非法劳教期间,由于不放弃修炼,多次遭受酷刑折磨及残酷的精神摧残,导致精神恍惚。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以保外就医的形式把我放回家。同年六月二十五日戴益回家。非法劳教期间,不给我们俩开工资、奖金,年终奖也全部扣除。
幼女遭歧视 姥姥被非法劳教
在我们夫妻俩同时被非法劳教的这段时间,家里只剩九岁的女儿一人。孩子年迈的爷爷和奶奶在湖北老家农村,姥姥因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而也被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后又被非法判刑),累计长达六年多。
那时,女儿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这家住几天,那家住几天。由于受造谣宣传毒害,基本上所有同学都不理她了,就连以前最好的朋友也是。后来又出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签名抹黑法轮功,女儿没签,学校领导当着全校师生面前对女儿进行训斥。女儿在学校受到严重歧视,经历了同龄人难以承受的苦难和心灵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