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点名者,我相对来讲还比较熟悉,前些年打交道也比较多一些。记得去年明慧网曾经刊登过提醒他的大陆消息,对于他所讲的师父的哪篇经文是为他当年如何如何而写的,当年他也曾经给我们讲过此类内容,这个我作为当事人,这个消息我可以证实是属实的,同修这个善意的提醒是站在法上、维护法的,也是出于对其本人的爱护和帮助。
正如明慧编辑部文章《出发点》中所讲“把法放在心中指导自己的言行”,被点名者欠缺的就是这一点。
修炼是用大法要求自己的言行,而不是以潜意识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人心,把自己在同修中间的“名”、“威望”放在第一位,看的高于一切,那是“口善心魔,惑众乱法”[1]。
可以说被点名者就是被学员慢慢捧杀的,虽然现在还未最后定局。我们现在不是简简单单如同邪党批判谁一样,那也是邪党的党文化明哲保身、“洗清”自己、开脱自己的做法。那不是修炼,等于我们自己没有修。我们应该以法为师,先辨清对错。然后,向内找、找我们自己:我们错在何处?错了不可怕,修炼就是从错误中走过来的,错了就改。这是我写此文的出发点。我当时的错误就是当年学人而不学法,没有以法为师,而是以人为师了。没有独立走出自己证实法的路,没有修出自己在法上的独立见解。
我悟到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内心深处有没有把师父真的当作师父?这是敬师敬法最根本、最本质的问题。
师父讲:“执著于名,乃有为邪法,如名于世间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执著于色,则与恶者无别,口念经文贼眼相看,与道甚远,此乃邪恶常人。”[1]
有些学员,包括一些特别“有名”的学员,内心深处不一定把师父当作师父。当自我膨胀的心起来的时候,就是极度危险的时候。没有意识到“修在自己,功在师父”[2],而是认为自己如何如何的了不起,甚至是潜意识中认为超过师父了,就已经被旧势力抓住把柄了,就已经陷進自心生魔、被魔所骗了。不敬师不敬法就是宇宙间最坏的人,旧势力都要把这样式的弄下去、一步一步毁掉、让师父最后无法要他。
再回过头看我们自己,试想一下,如果明慧编辑部不发这个通知,某个“有名”的学员要我们“配合”他如何如何?我们是不是如同以前一样把他看的“很高”?非常积极的配合他呢?非是被点名者一个人的问题,也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修炼了十几年,我们修了什么?在惑乱面前,我们充当了什么角色?如果参与、卷入惑乱大法、惑乱修炼人的行为中而不自知,那不是充当了负面角色吗?那不就站到大法的对立面去了吗?我们修了什么?在惑乱面前辨别不清?如果能够从这个教训中清醒过来,能够更深刻的理解法,对于修炼的内涵有更進一步的体悟,那么这件事对于我们而言,就是把坏事变成了好事。
不要怕刺痛、不要怕丢脸、不要绕开关键问题,关键时候的表现才是真正学法学到什么成度、理解法理解到多深的检验。大浪淘沙,经过火焰的,可能是金子,也可能是砂石。学法真修才会变成金子,否则迟早会被淘出去的。
仅为个人认识,不足之处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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