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轮大法学会通知》想到的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最初,我看了《法轮大法学会通知》时,只是想自己是否有乱法的表现,文中提到的一些现象自己是否有?后来觉得,这种念头背后还是有“怕摊事”的私心。当我跳出自我,站在法上去看时,觉得这个《通知》非常有触动性和提示性:让我们为大法负责,为自己的修炼负责,为大法以后永远不变负责,应该严肃的对待师父和大法,这一下子就看出我过去在这方面的漏洞和认识上的差距。就觉得这个《通知》对修炼人规范的非常及时,非常好。

以前,我曾请常人书法家朋友给我写过两幅字:“大道无形”;“真善忍”,并裱好,挂在室内,但这两幅字并没有署师父的名字。因为大陆形势险恶,怕遭迫害,也怕家里人不同意。于是,我把裱好的字画拿下来,心里跟师父说:“弟子这样做不严肃,是不敬师敬法的表现,我错了,请师父法身离开。”之后,找个干净的地方烧了。同时,我也知道周围有的同修,这些年把师父的话,断章取义的拿出一句或一段,放到个人博客或微博上,常人只是觉得高深,只有大法弟子明白这是师父的话。

我还想到一件事,几年前,我去过一个同修的饭店,见走廊和雅间的墙壁上,挂了好多幅字画,如:“大道无形”;“随其自然”;“不失者不得”等等,署名却是“自然之子”。我当时不解:“怎么能把师父说成是自然之子呢?”同修说:“敢署师父的名吗?找迫害呀?”当时也没多想,只是觉得不妥。现在想来,这是对师父多么的不敬。虽然,同修的本意是想洪扬大法,这是不是给常人造成认识上的一种混乱呢?也被旧势力迫害抓到了把柄,听说这个同修后来被重判了。

一点感想写出来,意在交流,并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