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十五年受迫害概况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省报道)十二月四日,昆明东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蓉、郭友芝、姜海非法庭审,刘蓉告诉法庭,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不危害社会。郭友芝质问法庭:法轮功按真善忍修炼,真善忍三个字,那个字不好?姜海讲了自己的修炼经历,以及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修炼法轮功无罪,修炼法轮功合法。姜海问:我和大家一起学习一本教人向善的书,就犯罪了吗?警察就因此有权打我吗?法院就该判我有罪吗?我不承认有罪,我要求无罪释放。

北京律师黎雄兵做了无罪辩护,他指出,三名当事人,尤其是刘蓉,她身残(国企工伤)志坚,她淳朴、善良、真诚,任劳任怨,依靠售卖煤气自食其力。他们从不制假售假,行贿受贿,甚至从不随 地吐痰乱扔垃圾或者横穿马路闯交通红灯或者公共场合喧哗不讲秩序。他们从来没有要破坏法律,破坏社会秩序,损害他人权利。在他们身上,纯正保留和顽强守卫 着中华传统文化。也正因为如此,在台湾在香港,在欧洲在北美,在东南亚,在世界各地,他们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唯独在我们这片土地,他们经历了和经历着洗脑班和法庭审判,遭受拘留、劳教和判刑,他们被剥夺言论,被失去工作,甚至被赶出学校!

十二月十二日东川法庭非法宣判刘蓉三年,姜海、郭友芝三年缓期五年。正如辩护律师在庭审上所述:“近年来,十年来,十五年来,宪法形同虚设,我们一直在重复一个雷同的错误不断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官员、六一零操控公、检、法、司系统及各单位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监控、抄家、绑架、抓捕、洗脑、劳教、判刑。东川法轮功学员顶着压力,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十五年,遭受了几次大的集体迫害,有的全家被迫害,有的多次被迫害……

一、五次集体遭受迫害

(一)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东川法轮功学员为了证实法轮大法好,有十七人到东川群艺馆门前炼功,第二天增加到三十七人。东川公安局来了很多警察,团团围住炼功场,照像后全部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有十八个人被非法审讯后由村干部或者单位领导担保后放回,一个小孩被非法审讯后母亲叫他出去买东西吃回家,另外的十八个人被非法关押在碧谷戒毒所及东川看守所十多天至一个月。

其中:东川区拖拉机修理厂职工唐维武则被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一个月后,非法劳教三年,注销户籍,到现在都不给落户,要落户就要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

唐维武一九九四年参加了李洪志师父在广州传授的“法轮功学习班”,回来后在家修炼了一年,觉得功法很好,应该与更多的人分享,就写了“法轮功简介”,提着录音机到新村小百园“弘法”,建立了第一个炼功点。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在实修中身心受益、道德升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在社会上有目共睹。

东川中医院煎药工谭再芝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回家后被中医院辞退,其丈夫单位负责人责令其丈夫劝阻谭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若继续修炼则要开除他的公职(他有个儿子在上学),她丈夫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压力,就把大法书、炼功磁带藏的藏、丢的丢,严加看管不让炼功,并加重谭的家务活,使谭无法炼功。

谭再芝原患有肾功能衰竭,多方医治,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和工资未好,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谭再芝无法修炼后,加上繁重的家务和巨大的精神压力,旧病复发,日益加重。二零零零年四月她的丈夫、哥哥、妹妹骗她去东川人民医院检查(实际是办好了住院手续),谭到了医院就被强行输液,谭伤心的大哭,住了几天,全身浮肿,病情加重,医生宣布无治,家里也无力支付医药费,只好出院。同修去她家探望,谭说:“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听听师父的讲法”,谭再芝不幸离世,年仅三十七岁。

东川中医院药剂师姚佳莉:现年六十三岁,被公安局政保科李文学、何斌非法审讯后由女儿接回家,并责令中医院领导做教育转化工作,逼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卫生局、中医院、公安局警察等二十三人围攻、威逼,姚佳莉不配合,后被降职降薪,中职低聘,从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降到三百八十元,并被劝其提前退休,退休月工资四百元。

(二)二零零零年东川政法委、六一零在铜都街道办事处集义村公所办“洗脑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逼迫二十多人观看洗脑。

(三)二零零三年九月中旬,东川政法委、六一零又威逼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到东川党校办“洗脑班”,逼看污蔑师父、污蔑大法的录像,逼大家写“三书”,威逼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并威胁如不协从,就要送昆明“洗脑班”、云南省“洗脑班”。法轮功学员的正念抵制,“洗脑班”办了一个星期草草收场。

(四)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张美兰(年七十八岁)、刘蓉、彭素芬(现年七十四岁)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横幅挂在东川凯通路新桥河人行天桥上及出城铁路桥西侧的广告牌上。二零一零年三月中旬,东川国保大队徐永林、董云龙到昆明张美兰的女婿家,把张带到昆明小坝派出所抽血(她们制作横幅时,不小心弄破了手,横幅上有血迹),然后带回东川抄家,抄走mp3三个、mp4一个、mp5二个、放音机一个、师父讲法录音带二十八盘。张美兰,东川落雪矿退休工人,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被昆明中级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

彭素芬,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非法关押后取保候审,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遭昆明中级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被抄家。

刘蓉,现年四十四岁,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十八天,十二月二十三日取保候审,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被抄家。

为挂横幅一事而被抄家、抽血的还有六人,其中有二人未修炼,是法轮功学员石祖芳的丈夫及儿子,石被迫流离失所。

(五)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东川法轮功学员吴朝仟、吴金安、陈金书到昭通市巧家县蒙姑镇粘贴真相资料,被蒙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巧家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东川国保大队警察协同巧家县公安局的警察来抄吴朝仟的家(吴朝仟租法轮功学员郭友芝的房子),发现有学员在郭友芝家学法,就纠集新村、碧谷、达贝三个派出所的三十多个警察把学法的二十四名学员绑架到三个派出所非法审讯,非法审讯到第二天的晚上七点多钟,陆续的放了二十名学员,留下的四名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

其中:郭友芝,女,六十四岁,被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送昆明看守所非法拘留,2013年9月30日下达非法逮捕通知书。在看守所心脏病、高血压、风湿等病全发,腿肿很粗,在看守所昏死过两次并住了一次医院,因身体状况很差12月3日取保候审回家。回家后得知家中的电视机、影碟机、同修的大法书等物品被抄走。2014年6月11日下达非法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9月16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4)昆刑一终字第49号发回重审,12月11日昆明市东川区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东刑重字第1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刘蓉,女,四十四岁,在碧谷派出所,警察让她签字,她签上“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2013年9月30日下达非法逮捕通知书,2014年6月11日下达非法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蓉不服上诉,9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4)昆刑一终字第49号发回重审,12月11日昆明市东川区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东刑重字第1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姜海,男,四十八岁,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提审到晚上九点多钟,警察要他滚手印、签字,他不配合,十点多钟被关到一间小房子里,铐在铁椅子上,直到十一点多钟被带到东川第二人民医院强行检查身体,凌晨一点多钟被带回新村派出所,国保大队副队长马建昆等六、七个警察,分左、右边扭着他的手,把头按在地上,对他拳打脚踢,头上被打起包,身上也受伤,他一边挣扎一边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打人了”,他挣扎爬起来后问“是谁打我”,无人回应。2013年9月5日下午被绑架到东川看守所,看守所警察看到姜海身上有伤,拒收,要送来的警察签字,以证明姜海身上的伤与看守所无关,新村派出所副所长秦绍俊叫手下人签字后,看守所收押。9月5日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刑事拘留,9月30日下达非法逮捕通知书,2014年6月11日下达非法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9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4)昆刑一终字第49号发回重审,12月11日昆明市东川区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东刑重字第1号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顾忠兰,女,现年68岁,警察叫她签字、滚手印,她不配合,被送到昆明看守所非法关押,因年老体弱,曾昏死两次,看守所怕承担责任,关押二十六天后回家。

二、全家被迫害

1、唐维武:男,现年七十二岁,东川区拖拉机修理厂退休职工,原东川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东川公安局政保科李文学带着警察到他家抄家,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其中:有两大纸箱是未开启的新书籍),连清单都未给。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在东川群艺馆门前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关押到东川看守所,三月十日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东川公安局将他从家中骗出,无理由将他非法关押到东川看守所,两个月后接到被非法劳教三年的通知书,八月十七日送到云南大坪坝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所外执行回家。

二零零三年,因法轮功学员康吉友(迫害后转化已不修)到昆明拿真相资料被绑架,唐的电话被监听,公安局知道是唐出的路费,唐又被绑架到云南大坪坝劳教所非法关押三个月。

二零零四年九月,写真相信给东川区党委、政府各级官员,被国保大队张开礼、张兴海等七、八个警察抄家,抢走录音磁带三盒、真相资料四份,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到同修家学法,被警察绑架到达贝派出所非法审讯关押到第二天晚上七点多钟,被定为监视居住放回家。

妻子宋建英:现年65岁,拖修厂退休工人。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在东川群艺馆门前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关押到东川看守所,三月十日取保候审回家。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因张贴真相资料被东川公安分局构陷贴“反动传单”拘留十五天,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四日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一三年到同修家学法,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关押一天,以监视居住回家。

2、姜忠会:女,现年51岁,东川区林业局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领着儿子(当时14岁)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儿子被非法审讯出来时已经十一点多了,她叫儿子出去买吃的,儿子走脱。姜被非法关押在碧谷戒毒所十七天,又转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九天,共二十六天,公安局叫其妹妹填保证书担保后回家。

她母亲张开秀(七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到东川姑海集上发“护身符”,被达贝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带着其母亲到她家非法抄家,当时姜不在家,其儿子的女朋友在家,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的法像及真相资料,并非法把其儿子的女朋友带到达贝派出所审讯,还放一段模糊的视频讹诈说是她在张贴不干胶,被女孩质问了哑口(女孩是外地人),晚上才让姜的哥哥把女孩接回家。抄了姜的家后又到其母亲的家里抄家,其母亲被非法关押了一天一夜。二十一日上午,姜被国保大队警察张开礼到单位来叫到达贝派出所,追问资料的来源,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留,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一个月。

弟弟姜海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到同修家学法被非法拘留,姜忠会到新村派出所问情况,新村派出所副所长秦绍俊说是拘留姜海三天,要在送达家属的拘留通知书上签字,姜签字后问是拘留三天就放人了,秦又改口说不一定,要看表现。姜出门看到其弟被脚镣手铐戴着去检查身体,其弟告诉她,昨晚被七、八个警察打了,走路都吃力,姜的心里非常难过,看到其弟被带上车走后,返回去找秦绍俊,秦不在,姜就把放在秦桌子上的拘留通知书撕了,被东川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六天。

姜海:男,现年四十八岁,下岗工人。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和郭友芝、吕道英、王兴兰、胡光明、吴朝林、彭删英在东川群艺馆门前晨炼,被东川公安局政保科李文学等人绑架到碧谷戒毒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早上七点多钟,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喊“法轮大法好”,被北京警察拽起,睁眼看到东川六一零杨顺军,政保科何斌,押上警车送到云南驻京办事处(何斌跟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十四日被杨顺军、何斌乘飞机带回东川,送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八月份送到云南大坪坝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因拒绝“转化”被非法加期三个月。

3、许少清:男,现年六十八岁,石羊村村民。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参加晨炼,被绑架到碧谷戒毒所非法关押十七天,逼写保证书,不写后转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九天,共二十六天。二零零三年九月,被六一零马顺民、杨顺军威逼到东川党校“洗脑班”迫害一星期。

妻子顾宗兰,现年六十八岁。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参加晨炼,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后村干部担保回家。二零零三年九月,被威逼到东川党校“洗脑班”迫害一星期。二零零四年发真相资料,被村支书等三人构陷,东川国保大队张兴海、芦加川、朱姓女警察来抄家,抢走《转法轮》一本,《洪吟》手抄本一本,真相资料十几份,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十五天。二零一三年和两个同修去发真相资料,在东川客运站发给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被警察扭着手,按着头,后家人赶到后将其救回家。第二天新村派出所把夫妻俩骗到派出所,在他们不在的时候抄家,抢走师父法像一张、法轮图像一张、真善忍匾一块、大法书籍十多本。

4、胡光明:男,现年四十九岁,石羊村村民。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和妻子王玉参加集体晨炼,被非法关押一个月,王玉被非法审讯后回家。二零零零年五月和李自全到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一个月。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在公路上贴真相资料被东川国保大队张开礼带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一年后,非法判刑三年,送到云南一监迫害。

母亲八十多岁,二零零三年被威逼到东川党校办“洗脑班”,后因胡光明被非法劳改哭瞎了双眼,病瘫后悲愤去世。

5、吴金奎:男,现年六十五岁,拖布卡村民。二零零三年九月中旬,被六一零马顺民威逼到东川党校“洗脑班”迫害。

妻子马定香,现年六十岁,二零零三年九月中旬,被六一零马顺民威逼到东川党校“洗脑班”迫害。

十多年来,拖布卡派出所警察经常到家里骚扰。

大儿子吴朝林,现年三十七岁,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在东川群艺馆门前晨炼,被东川公安局政保科李文学等人绑架到碧谷戒毒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二零零三年九月中旬,被六一零马顺民威逼到东川党校“洗脑班”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拖布卡派出所警察到他家去非法抄家(家里没有人,门没有锁),他回家看到警察正在撕墙上的挂历,就上前制止,和警察发生摩擦,被非法拘留十天。

小儿子吴朝仟,现年 三十二岁,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到昭通市巧家县蒙姑镇粘贴真相资料,被蒙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巧家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女儿吴朝萍,现年 三十四岁,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放真相资料给世人,被恶人举报,被国保大队张开礼带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二天。

6、侯万丽:女,现年五十二岁,东川新华书店家属。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东川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因本人不在家,抄家后,就将其丈夫带到新村派出所,侯回家后,当日下午领着儿子到派出所要人,丈夫与其一同回家。二零零七年二月,侯被东川区国保大队叫到新村派出所非法讯问。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东川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永林带着几个警察再次到侯万丽家抄家,抢走师父法像、所有大法书籍,并叫她第二天到新村派出所非法讯问。

三、多次被迫害

1、姚佳莉:二零零四年和石羊村村民廖存英(现年七十多岁)到廖的家乡阿旺发真相资料被人举报,七月二十五日李文学、张兴海等七、八个警察来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物品,并把她绑架到达贝派出所非法审讯,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一个月,之后送到云南大板桥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因拒绝“转化”,被非法加期十五天。

被非法关押半年后(过年前),东川六一零杨顺军一伙去劳教所“看望”,管教人员向他们汇报说姚不转化,杨顺军说:半年了还不转化,到期后我再加她两年。为了抵制杨顺军一伙对她的加期迫害,她在大年三十日开始绝食,十天后被管教人员发现,劳教所所长易晓南指使管教白锡琴、余骏、狱医陈丽对她强行灌食、打针、输液,持续七十二天,其身体的承受已经到了极限,走路都要人搀扶……余骏还叫嚣,要把她当植物人养到劳教期满。

劳教期满,劳教所还逼迫其女儿交打针、输液的针药费一万二千元后才放人。

被非法劳教期间,单位停发其退休工资,出来后每月至少少发一千多元(与同工龄同职称的同事比较),直到现在。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回家后,六一零人员多次来家中骚扰,在家里乱翻,凡属于大法的东西就抢走,脏话连篇,张口就骂,吓得九十七岁的老母亲浑身发抖,坐立不安,未成家的女儿整日提心吊胆。

二零零九年十月份,徐永林带着三个警察来非法抄家,一无所获,叫姚佳莉第二天到新村派出所去,姚去后叫写“三书”,姚说:在劳教所迫害期间都不写,现在还能写吗?其女儿怀着七个月的身孕去要人,徐等人逼了二个多小时无果,只好让女儿带回家。

廖存英也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到大板桥劳教所迫害。

2、王贵荣:男,现年六十六岁。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东川六一零马顺民送到昆明羊仙坡电力宾馆“洗脑班”迫害十天,逼写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昆明同修送资料来,打电话叫他去车站接,王刚把同修送上公共车,就被东川公安局政保科李文学、何斌堵在车站,抢走真相资料六十多份,并从其家中座机电话上查到同修手机号,同修在其它地方被绑架。王被非法拘留十天,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九月中旬,被六一零马顺民威逼到东川党校“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贴真相不干胶,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关押一天,二十八日中午被徐永林等五个警察押着去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电子书一台、mp3三个,送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非法判刑三年,送到云南省一监迫害,因身体差,于二零零九年保外就医回家。

东川国保大队队长徐永林经常三、五成群的来家中骚扰。二零一零年三月下旬,王回昭通老家看望姐姐,东川刘姓警察开车到昭通,伙同昭通国保大队杨云昆、蔡百根等警察将其绑架回东川。

3、李自全:男,现年五十六岁,下岗工人。二零零零年二月参加晨炼,被非法关押在东川看守所一个月。二零零零年五月和同修胡光明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抓到云南驻京办事处关押,五月十四日随同姜海一起被东川六一零杨顺军、何斌乘飞机带回东川,送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在看守所炼功,被警察指使四个犯人毒打;被看守所所长王安福铐在死囚犯床上(又名五马分尸床)一天一夜。八月份被送到云南大坪坝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4、郭友珍:女,现年六十六岁,深沟四社村民。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参加集体晨炼,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后由社干部担保回家。二零一零年和妹妹郭友芝到阿旺集市上发真相资料、讲真相、劝三退,被村支书举报,被阿旺派出所警察绑架,国保大队队长徐永林带着警察把姐妹俩直接送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星期。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到妹妹郭友芝家去学法,被绑架到达贝派出所非法审讯,逼迫滚手印、写保证、签字,郭不配合,折腾到九月五日晚上七点多钟被儿子接回家。

5、吴勉芬:女,现年五十九岁,东川第一人民医院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东川国保大队队长徐永林带着五个警察来抄家,抢走师父法像一张、mp3一个及所有大法书籍,并多次来家中骚扰。二零一三年五月底晚上八点多钟,和同修张本君、康远芬、李双巧、小胡发神韵光盘,被便衣警察绑架到达贝派出所,被国保大队张开礼等二人非法审讯,夜里十二点多钟才回家。

6、李芳珍:女,现年五十多岁,集义村村民。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参加集体晨炼,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后由村干部担保回家。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东川国保大队张兴海、何斌等五名警察来抄家,抢走《转法轮》一本,真相资料二份及手抄经文等,被绑架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家人交了三千元押金后取保候审,一年后才还回押金。

7、肖尊云:女,七十多岁,东川粮食局退休职工。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上午八点钟左右,在新村农贸市场发真相资料,被国保大队队长徐永林等人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直到下午三点多钟带她到家非法抄家,抢走真相资料一纸箱,并强行抽血。之后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到同修家学法,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讯,直到第二天凌晨五点钟才回家。

8、康远芬:女,现年六十岁左右,东川汤丹百货公司。二零零八年在老家昭通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三年,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迫害。二零一零年底因身体状况差,保外就医回家。国保大队及汤丹派出所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几次到其家里骚扰,康就跟他们讲真相。

9、张本君:女,现年五十二岁。二零零七年,张本君把一份真相资料善意地给了一个十八岁的女学生,没想到该女生将资料交到派出所去,恶意举报张本君。不久,汤丹派出所的警察张友万等人就多次到张本君家中非法抄家,恐吓家人。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上,张本君上街买菜。在家中只有年迈的公公的情况下,东川区国保大队的张开礼和碧谷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非法闯进入她的家中,把家里翻了一个底朝天,把李洪志师父法像、法轮大法书籍、明慧期刊、真相小册子、神韵光碟、讲法录像、护身符、电脑等全部翻出来,还误导和威逼着她的公公在一份不知道是什么的单子上签字,作为抓捕她的“罪证”,等张回家后张开礼等人把她绑架到碧谷派出所。警察将她铐到约束椅上,口出污言秽语,非法讯问,不给饭吃,不让上厕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让她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张到银行存货物款,因货物款里有真相币,被达贝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并在当天晚上就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