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警察马斌的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省报道)五华区是昆明市各区中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一个区。至今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职工马玲及女儿张稷还被五华区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已有两个多月。

从已曝光的迫害材料统计,五华区国保大队警察马斌,马迎晖(马迎晖、马云飞)、练学腾都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较多的,其中马斌参与的次数最多,犯罪事实最为突出,已经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严重罪行。积极参与迫害法轮佛法使其生命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作为警醒,将马斌二零零零年到二零一四年来的诸多罪行、恶行公之于众,同时也正告昆明市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你在迫害中的罪行均被一一记录在案,所做的一切罪行、恶行、无可推脱,都将被追查到底,参与者个人都将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去一一承担。

据不完全统计,马斌历年(二零零零年到二零一四年)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至少三十三人次、抄家至少十九人次、非法审讯至少十三人。其中: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的郭伶、陈艳艳,王晓华、李培高、安顺莲等被勒索钱财。

被马斌参与绑架、非法提审、抄家等迫害后,至少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一年到七年,至少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劳教期一年到三年,至少六人次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洗脑等,有的在劳教所遭受酷刑虐待后致残(安顺莲),还有就是连残疾人也不放过,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的郭伶竟然被非法劳教一年,强制洗脑、非法判刑四年。

以下是马斌历年(二零零零年到二零一四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各种恶行统计。

绑架33人次以上:

郭伶(3次)、王晓华、李培高、王莲芝、李竹秀、洪艺钊、王美玲、罗泰友、安顺莲(3次)、杨能文、韩震坤、马玲、桂明珍、李麟书、况德英、王泽金、桂春锁、张警心、陈艳艳、徐伟、李金焕、赵飞琼、徐清福(徐德福)、陈敬武、刘荣仙,贺桂珍、江润麟、叶保福、杨明清、叶茂

非法审讯13人:

郭伶、李培高、洪艺钊、王美玲、安顺莲、杨能文、马玲、陈艳艳、徐伟、江昆、朱德超、赵飞琼、陈敬武

非法抄家19人次:

郭伶、王晓华、罗泰友、安顺莲(3次)、杨能文、桂明珍、李麟书、王泽金、陈艳艳、徐伟、李金焕、徐清福(徐德福)、陈敬武、史元光、叶保福、杨明清、叶茂

抢劫勒索钱财:

郭伶(3300多元现金)、王晓华(10000元现金)、李培高(1000元现金)、安顺莲(1600元)、叶保福一家(大量现金)

看守所等非法关押:

郭伶(7个多月)、王莲芝(36天)、李竹秀(45天)、洪艺钊(50多天)、王美玲(50多天)、罗泰友(8个多月)、马玲(3个多月)、况德英(6个月)王泽金、陈艳艳、徐伟、江昆、朱德超、李金焕、赵飞琼(6个月)、徐清福(徐德福)、陈敬武(10个多月)、刘荣仙,贺桂珍、何佳嫚、蔡念汝、法桂仙、张雅法、江润麟、叶保福(6个月)、杨明清(6个月)、叶茂(6个月)

非法劳教13人次:

郭伶(1年)、李竹秀(1年)、洪艺钊(3年)、王美玲(3年)、安顺莲(2年)、马玲(3年)、桂明珍(2年)、桂春锁、张警心(3年)、李金焕(1年半)、何佳嫚(2年)、法桂仙(2年)、张雅法(2年)

非法判刑16人次:

郭伶(4年)、罗泰友(4年)、韩震坤(7年)、况德英(4年)、陈艳艳(7年)、徐伟(1年半)、江昆(1年半)、朱德超(6年)、赵飞琼(4年)、徐清福(徐德福)2年、陈敬武(3年)、刘荣仙(3年)、贺桂珍(3年)、叶保福(6年)、杨明清(4年)、叶茂(4年)

强制洗脑6人次:

郭伶(1天)、李培高(10天)、罗泰友(9天)、张警心(3次)

马斌历年(二零零零年到二零一四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典型案例:

一、参与迫害郭伶

郭伶,女,五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二零零零年夏天,马斌、廖姓警察、胡姓警察和一位男警察四人,到郭伶住的屋里乱翻一通,将郭伶的十多本大法书、三个录音机、两套师父在济南讲法的磁带和其他一些经文资料全部抢走,还将郭伶的九百多元现金抢走了。让郭伶在搜查清单上签字,郭伶不签,警察就连搜查清单都没给郭伶。之后,警察将郭伶劫持五华看守所。一个多月后,马斌、姓胡、姓廖以及抓郭伶的那个女警察就从看守所直接把郭伶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将郭伶劳教一年,因为身患残疾,劳教所拒收,马斌等无奈之下,把郭伶放回家。

两个多月后,五华区政府在航天疗养院办洗脑班,“转化”迫害法轮功修炼者,马斌和张科长就来将郭伶送到洗脑班。郭伶单位退休办的一个人陪郭伶一起在那。第二天,郭伶就从洗脑班回家了。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在昆明市新闻路向有缘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小册子被大观派出所的两个警察绑架到大观派出所,马斌对郭伶非法审讯,还非法搜走了郭伶随身携带的《警察的故事》等真相资料、《百姓论坛》光碟、法轮大法好护身符、郭伶的手机、电子词典、mp3以及二千四百多元钱,也没有给郭伶书面的证据。当天晚上就把郭伶送到了五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二零零九年六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郭伶非法判刑四年。

二、参与迫害安顺莲、杨能文夫妇

杨能文(男,七十六岁,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矿务局新村转运站退休职工)、安顺莲(女,六十五岁,昆明市东川区公路管理段退休职工)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安顺莲遭遇车祸,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期间,她因向同室病友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遭人恶意举报。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上旬,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马斌等人到医院对安顺莲以“谈话”为名进行骚扰,并到安顺莲女儿家中非法抄家。后来安顺莲单位出面,单位被五华区国保大队勒索一千陆百元保证金后才没有继续迫害安顺莲。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五华区国保大队警察马斌、刘劲庭等九人把安顺莲家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十二本大法书籍、六盘光碟、三十三页真相资料,把安顺莲绑架到丰宁派出所非法审讯,当晚将安顺莲绑架到五华看守所关押一个月,之后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期间,安顺莲因车祸粉碎性骨折的右脚还未痊愈,但仍被劳教所强迫做奴工活,受到非人的折磨,由于在劳教所内遭受超强度的非法奴役,安顺莲的眼睛患上白内障并出现眼底黄斑病变等症,她虽被批准所外就医,但尚未复原又被迫回到劳教所,致使她右眼失明无法医治。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杨能文、安顺莲夫妇被五华区公安分局马斌、刘劲庭、马迎辉、杨永生等17人非法抓捕、抄家,并被劫持到马村派出所遭非法审讯。后杨能文被放回,安顺莲则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1个月。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安顺莲因向民众发送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被警察王正义非法抓捕到严家地派出所,后被马斌等人劫持到马村派出所,当晚10点多又被劫持到五华区看守所。她因血压差太大,随时有生命危险,看守所拒收。之后她被取保候审,由家人接回家中。

三、参与迫害李金焕

二零零八年,法轮功学员李金焕因做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集体绑架。四月十九日,公安人员马斌带着十几人抄了李金焕的家,搜走了师父法像、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真相资料等。警察又把李金焕送到五华区看守所,又抽血化验是高血压。马斌硬要看守所收下李金焕。

二十四日早,五华区警察让李金焕戴上脚镣、手铐在整个工人医院游走示众。李金焕指出他们违法,他们说,这是上面的要求。晚上,他们强行给李金焕打针。到凌晨四点,李金焕突然头昏,天旋地转,眼睛看不见,全身大汗,十分寒冷。医生说,是血压升不起来了。 第二天,李金焕被送到昆明第一监狱医院,仍被强行戴着脚镣手铐打吊针。家人送的衣服等物品被警察压着,要逼李金焕说出一老法轮功学员的下落才给。李金焕不说,五月十七日恶警冯军和一姓赵的把李金焕送到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所因为李金焕是高血压两次拒收,五月十九日,冯军把李金焕弄到一个乡村医院给李金焕打针,又送劳教所,他们找到所领导商量,无论如何收下了李金焕。这次李金焕被非法劳教1年半。

四、参与迫害叶保福一家

法轮功学员叶保福(六十二岁)及妻子杨明清(五十九岁)和女儿叶茂(三十四岁),家住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培训中心家属住宅小区。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叶保福一家三人在家中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马斌等人非法抓捕,家被非法查抄,大量私人物品和现金被抄走。随后三人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叶保福一家。法庭上,叶保福在法庭上还讲述了自己在五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通过法轮大法的法理感化了一位死刑犯的故事。三位辩护律师对两位公诉人指证的“证据”逐一驳斥,指出公诉人举证方式违法,伪造审讯笔录,证据鉴定不具法律效力等等,同时为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但是昆明市中级法院还是枉判叶保福六年,杨明清和叶茂四年。

五、再次参与迫害马玲

马玲,女、五十多岁,云南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马玲正在云南大学图书馆上班,五华国保大队马斌、大队队长练学腾,对马玲非法审讯,折腾了四、五个小时后,强行把马玲拖进微型车,关到五华看守所。十一月,把马玲拉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晚,数名法轮功学员前往昆明石林看望腿疼多日的法轮功学员,晚饭时,突然闯入二十余人,不由分说要求法轮功学员“走一趟”。前后共带走昆明马玲、张稷母女、陆良、宜良以及石林当地法轮功学员共十四名。被带走的包括腿疼法轮功学员的父母、姊妹等。马玲家汽车被扣押,并抄走书籍、资料两箱。

绑架者身着制服,自称是北大村派出所的,未出示任何文书,当询问绑架理由及要求出具逮捕或搜查相关文书时,恶警称“有人举报你们非法聚会”、“我们穿着制服就是证据”。绑架时,门口有手持警棍的人把守。据悉,当时马斌也在场,参与了此次的绑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昆明五华国保警察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马燕的家人,说当日凌晨已经将马燕非法行政拘留,说关押在第一看守所,暂定三天;通知会通过邮寄方式传递给家属;届时可送衣物和钱。另外据悉,马玲、张稷也被非法拘留,也是关押在第一看守所。

以上只是马斌参与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但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足以看到马斌是下列重罪的嫌疑人,如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等诸多罪行,同时随同中共江氏集团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等国际法规定的罪行。

马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和恶行,积累到今天已不少了,恐怕马斌本人自己看了都会吃惊。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好人,但非得要参与迫害,为名、为利、为所谓“政绩”做下的这么多恶行,当时唯恐迫害机会少,到头来只恨自己作恶太多,因为那些恶行都是自己背负不起的罪责,都无法以“工作” 为借口能够推脱得了的。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宣告成立并公告: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凡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人必将追查到底。因各种形式参与迫害,目前在国际[法网恢恢]网站及[恶人榜]备案的中共各级人员已达数万,时日一到必受清算和追究!

如今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大势已去,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元凶和各级政法委、610机构人员纷纷落马,遭到各种形式的报应,中共江氏集团已惶惶不可终日,所有迫害者受到人间法律的清算和天理的严惩的时刻已越来越近。如今,马斌等人还在不理智的参与迫害,如再不悔改,其下场是极其悲惨的。善恶必报就是天理,别说报应没报到自己身上,不珍惜法轮功学员的再一次劝善和警告,大法给够了你机会不知道珍惜,还不知收手和悔改可能恶报说来也就来了,那时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更别说没报到身上时的侥幸和狂妄了。

希望马斌及610还有五华区国保大队相关人员早日醒悟:特别是马铃一案,不是你们再一次为蝇头小利犯罪的机会,而是上天留给你们赎罪的有限的珍贵机缘,一定要为自己的未来考虑,给自己留条后路,善待法轮功学员,立即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用实际行动为自己赎罪。

以下是云南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部份事例(由于篇幅所限,仅选择5例)

1、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患脑癌死亡:袁春,男,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国保大队大队长。仅二零零六年三月份就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当时袁春就脑袋疼,法轮功学员慈悲的告诉他,不要尾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善良,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可是袁春一意孤行,还是非法把多名法轮功学员投入监狱,致使善良人惨遭迫害,有些学员在狱中被毒打。两个月后,即二零零六年五月份,袁春遭恶报,得脑癌半年时间做了两次手术,无效死亡。

2、云南省玉溪地区江川县前卫镇派出所所长李某遇车祸身亡:李某,男,云南省玉溪地区江川县前卫镇派出所所长。李某在县政保科时,就经常带人在深夜绑架法轮功学员,当所长后,亲自开着车跟踪学员。二零零三年五月开车外出办私事时遭恶报遇车祸身亡,当地百姓都说:这是作恶的报应。

3、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局长陈河云遭遇车祸暴死:陈河云,男,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大理市公安局属大理州公安局管辖)局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有恃无恐的指挥下属展开对法轮功的迫害,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后陈河云被提拔至云南省禁毒局担任局长(副厅级)。于二零零二年十月黄金周驾公车“丰田”出游时,遭遇车祸暴死。事故原因调查结果出来后,中共当局极力回避陈河云是因为积极追随江鬼路线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

4、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长姚志敏被电触死:姚志敏,男,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长。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姚志敏到老街钓鱼,鱼竿阴差阳错地搭在高压线上,被电触死,死时才四十多岁。此前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姚志敏率公安局副局长周云国、政保科的张国勇、林权正、梁昌福、杨选奎、肖洪武等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抢走了大量大法书籍,抓捕法轮功学员四名到县公安局、看守所,在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过程中,肆意诬蔑大法,侮辱大法师父

5、昆明市盘龙区国保警察金国患肝癌死亡:昆明市盘龙区国保警察金国,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先是指骨骨折,还不思改悔,继续作恶,随后患肝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