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非法关押马三家教养院的,那时我在一大队二分队,用谎言和欺骗的同时规定大法弟子不准说话、不准离开规定的地方等等,院方经常用高分贝的大喇叭连续不断播放诬蔑大法的广播,播放邪恶的录像,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洗脑。而到了新楼,邪恶的表演更是重操旧业、变本加厉,一大队二分队变成三大队六分队,队长是恶警张磊,她每天早上开会,欺骗和威胁大法弟子,唆使被强迫“转化”的人对大法弟子犯罪。恶警张磊罪行如下:
一、背后唆使
恶警张磊经常召集邪悟的人开会,以“表现好,早回家”为诱饵,牢牢控制着这些人的思想,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邪悟者胡某(胡颍),以找书为由,明目张胆的翻两个大法弟子的床铺。以前它们是偷偷摸摸的翻,这回这么大胆,背后有张磊撑腰。当我找到张磊跟她说:“这里把好人变成坏人,从偷偷摸摸到公开乱翻别人东西。”张磊开始不承认,说什么“你怎么知道乱翻东西了”,我说“偷翻我的东西了,我怎么不知道”,我要求她叫胡某向大法弟子道歉时,她轻描淡写的说:“以后不叫他们翻了,要翻我带他们翻。”多邪恶啊。
五月一日,大法弟子杜淑花向教室(强制“转化”的地方)喊“法轮大法好”,六、七个人一哄而上,拳打脚踢将她围住,把她的脸都抓破了,事后,张磊根本不承认打人的事。
二室有个大法弟子(左慧卿,记的不确切)传经文,好几个人打她,张磊开会时还要处分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抗议时,有个姓孙(孙平)的室长竟嚣张的说:“打人怎么了?”大法弟子再次抗议说“打人有理了?”张磊不说了。事后,张磊找当时五分队队长张燕跟抗议的大法弟子说,他们(邪悟的犹大)没有打人,她当时在场。由此欺骗大法弟子。
十月上旬,强制法轮功学员到地里扒苞米,大法弟子杜淑花不去,张磊就命令邪悟的人,连拖带抬把她抬到车上,上身衣服被撕扯的裸露着身体,当时还有男警在场,苏境也在场,但暴行没有停止,硬是把她抬到地里。
二、唆使不灵时,亲自跳出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张磊的谎言无法兑现,想早回家的人还被关押着,人们也就觉醒了,她的话也就不灵了,她就跳到前面来了。
杜淑花绝食不吃饭,张磊和狱医陈兵勾结,插管不给拔出来,还绝食,就把她送到楼下,不知道采用什么手段,逼她回寝室说:“不绝食了”,张磊说“再绝食就加期”,杜淑花只好点头。因为当时我们被“包夹”着,互相之间说不上话,不知为什么。
后来,杜淑花又绝食,张磊就给她加期,陈兵就在冬天冰冷的地上指挥别人强行给她灌食。每灌一次二十二元钱。(灌食二十元,一碗苞米糊两元。)
七月一日,劳教所开会,大法弟子不唱歌,张磊要给每人加期十天,在全体大法弟子的抗议下,迫害没能得逞。而杜淑花因为没有去开会,被加期。(可能是一个月。)
三、我亲身经历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劳教所搜监,我们被阻在操场和走廊上,室内被翻的一片狼藉,张磊将我的日记本搜走。我去要时,她将我的四篇日记强行撕去,内容是杜淑花被打、胡某翻东西、上一次搜监、对五月十三日的感怀等。
一次,张磊叫邪悟的人,每天读半小时的诬蔑大法的邪说,我和王海英同时抗议并绝食,她把我找去,问我为什么绝食?我说:“我抗议你们这样做,这样做是有罪的,我非常难过。”她就先骗我说可以给我五天时间不回寝室不听,半小时后再回去,如果还绝食,就天天放录音(邪恶录音),因为是你叫放的。然后威胁我。
绝食第四天,张磊强行叫我和王海英去体检。绝食第五天,陈兵指使邪悟的人强行给我和王海英灌食。当我被灌食开始插管时插不進去,他们就使劲插,上下晃动,好不容易插進去了,开时灌苞米糊时,全都喷出来了,陈兵指挥他们往管里打水,再往里打面糊,灌一次几乎就是半个多小时,非常痛苦,事后还收体检费和灌食费。
还有一次,劳教所搞邪恶的洗脑,强制全楼的人到会议厅看邪恶的诬蔑大法的电影,看电影前张磊把“包夹”们叫去开会,布置对付大法弟子抗议的手段,并在会场的后面一字排开站满凶恶的男警。电影放映时,各个地方不断的有人从座位上站起来,毅然甩开阻拦冲出会场,王海英和我从会场冲出来,王海英被男恶警揪着头发拽回去,我冲出了会场,张磊叫“包夹”将我带回寝室。事后,张磊带领一伙人强行拽我到楼下看录像,当时,我被迫害的心脏缺血,他们拽我,我就喘的更厉害。张磊说给我换地方,叫人把我的行李扛下去。我被骗下去了。我们二十几个大法弟子被四周手握电棍的恶警包围着,强制看录像。看完录像后,我的行李又被扛上来了。
过了几天,张磊把我叫到恶警办公室,张磊和张环(四分队队长)针对我不看录像一事,一个问一个做记录,给我加期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凌晨三时左右,我开始剧烈腹痛,在床上来回翻滚,五时左右,值班警察被叫来看一眼,六时左右,张磊等人才不紧不慢的开始送我上医院。他们看我痛的样子,以为是肾结石,就坐着司法局的大卡车,开往沈阳某肾病医院。结果不是,又开往沈阳四院。一路上,我疼痛难忍,张磊看我的样子却哈哈大笑,跟开车司机兴高采烈的谈笑风生,而我却东一头西一头的撞向座位四周。
到了四院,检查结果是卵巢囊肿蒂扭转,并发炎症,急需手术。开始安置在妇科病房,怕我说话,又给转到抢救室单间,在那住一天,花了一千五百多元钱。在那当时,疼痛使我一塌糊涂,没了正念,当时的副大队长李明玉和大队长邱平通电话,邱平说“不手术就带回”,我被迫同意手术,他们问我通不通知家人,我说通知,他们才通知我的家人,并要求带钱。在无任何亲人在场的情况下,我签了两份关于“麻药引起的心脏猝死自负”等和“手术引起的猝死自负”等。当时值班大夫说:不手术,蒂扭转部位容易造成坏死得白血病,手术后,卵巢破裂腹腔感染,如果是恶性的流哪感染到哪儿,很危险。当我被拉進手术室的一瞬间,我发正念。结果疼痛减弱,麻药不起作用,手术未成,被推回病房。他们叫我自己下病床,我翻身挪下病床。李明玉气急败坏的说:“她自己都签字了,为什么不做手术?”当我家人赶来时,家人跟他们要求领我回大连,张磊和李明玉逼我家人要我在“同意手术”的手续上签字,否则不放,我签字后,他们跟家人要五千元押金,家人没有那么多,给了三千元钱,他们还扣了我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并扬言:不手术我们拿三千元回大连接你。并要手术后的诊断书等。在他们的恐吓下,我回大连做了手术,卵巢囊肿如婴儿头大小,蒂扭转七百二十度,手术时卵巢肿物已经破裂。
一个月后,张磊不断的骚扰我的家人,还要开诊断书等,恐吓我。后来,我打电话要钱,他们不给。
二零零五年六月,我去马三家要钱,张磊不给,说要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我表现好了才能给我钱,我跟她理论,她不听,走了,就是不给钱。二零零六年七月,我又一次到马三家要钱,钱虽给我了,但衣服和物品及日记本等不给,张磊说得派出所开证明才能给,其实,是怕罪恶被揭露。
这是我在马三家教养院二十四小时被严密监控的情况下看到的一点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