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迫害最严重的学员有:战志刚、宋德春、李连军、刘威(葫芦岛)、戚明力、刘全旺(南票)、翁宏俊、张鹏云(黑山)、苗建国、宫彦明(阜新)、李勇(凌海)、刘成(义县)、焦林(本溪)、胡少伟(葫芦岛)、邵明刚等。其中学员战志刚、宋德春、李连军被隔离,单独关在小号(酷刑室)24小时酷刑迫害至今,目前他们随时有被虐杀的危险。
凌海法轮功学员李连军被迫害的非常严重,恶警每天都对他施行各种酷刑。学员戚明力已经被迫害致残,腿被打折已两年,视力严重受损,几乎丧失视觉功能。学员张鹏云、翁宏俊、刘全旺等被迫害的身体状况极差,从早4:30──晚21点不间断受刑。被迫害重疾的有:李勇、邵明刚、胡少伟、刘威、焦林、刘成等。其中学员刘成虽已劳教期满但仍被非法超期关押迫害。
直接参与酷刑迫害的主谋有张海平(院长)、白金龙(二大队长)、李松溱、张春风、杨庭伦、穆锦生、张加斌、杜原江、李松涛(教导员)等。恶警还指使普犯、四防员郭少北、孙继刚、王武庭、王川、李东东、郭为彬等专门毒打大法学员。
锦州教养院自从99年以来一直对关押在那里的大法弟子实施最为残酷的迫害,其手段之恶毒、残忍、下流不堪入目。尽管海外媒体多次曝光了锦州教养院的恶行,但受邪恶中共的指使,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的凶犯张海平、李凤林、金福利、白金龙、杨庭伦、张春风等仍在继续变本加厉地迫害大法弟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请看到此消息的国内外正义人士和善良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关注,共同制止这场持续近十年的迫害,营救被非法关押在锦州教养院内的法轮功学员,使他们早日获得自由。
下面是从锦州劳教院里传出来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事实。
一、被绑架迫害的经历
2004年5月1日清晨6:30分左右,锦州市安全局、国保支队(610),可能还有公安局参与,强行将我从家中绑架,在对我非法抓捕过程中将我打倒在地,粗暴地给我带上手铐,用电线一类的东西将我双脚紧紧捆住。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将我的左膝严重扭伤,我的双手也被它们扭得伤痕累累。为了掩人耳目,它们还用家中的电视机罩罩住我的头,将我从家中绑架到市安全局(房间的设置好象宾馆)。我一直被绑在凳子上。一个姓史的恶警开始对我进行非法审讯,我不配合它。史在搜我身时将我身上的450元钱揣进自己兜里,我抗议它们对我的这种粗暴行为,开始绝食。这期间还有公安局的人来对我进行非法审问,我不配合它们,它们就动手打我。
5月2日夜里,我被强行送往锦州第一看守所,在出国安局大门的时候我高喊:“法轮大法好。”史恶警和另外几个恶警动手猛击我的头部,同时它们还强行拿走了我的笔记本电脑,抄了我的住所,拿走了一台台式电脑,三台激光打印机、三台喷墨打印机,大量的纸张和耗材,还有大法书籍;同时他们还绑架了我的未婚妻和岳母,我和未婚妻原准备在5月2日结婚的。
在第一看守所,我拒穿号服,曾被犯人强穿,那里的犯人在管教的指使下,强行给我灌盐水加糖水,还有奶粉。我不配合谈话,受到犯人的殴打,指使的人好象是邢管教。在5月5日左右,我的身体由于绝食而极度虚弱,国安局的人怕我有生命危险,就派史恶警等人带我去市中心医院灌食。在医院里我喊:“法轮大法好。”它们便殴打我。在一看期间,国保支队的李协江、孙治安等恶警非法提审过我一次,我不配合它们,就又遭到它们报复性的殴打,而且它们还残暴地对我用刑,有一种刑罚叫“苏秦背剑”,我被上此刑,痛苦难当。我当时高喊:“师父救我。”它们才罢手,事后我曾向一看所长揭露它们的罪行,但他们串通一气,根本不顾我的死活。
5月9日早上8:00左右,安全局的史恶警等人将我背扣起来,戴上脚镣,送往抚顺市罗台山庄,企图对我进行洗脑。在高速公路收费口我高喊:“法轮大法好。”它们对我再一次殴打,而且恶狠狠地威胁我:“再喊就将你耳朵打穿孔。”
中午到达抚顺,我的身体极度虚弱,呼吸困难。在罗台山庄,我看到了抚顺安全局的人,还有吴家堡教养院的恶警吴伟和几个邪悟的人。由于身体时刻有生命危险,于5月9日晚,我被送往抚顺第三医院,院方又对我进行了强制灌食,验血。验血的结果是我的生命重危,所以医生建议住院,安全局的李贵文、洪警官等强行院方给我打针,然后再将我带回罗台山庄。
5月12日在我同意配合治疗并吃饭的情况下,它们于12日夜将我带回锦州。13日凌晨,我被送进了锦州市附属医院,安全局每日派两个人对我进行24小时监护。
5月19日晚,安全局的李贵文、洪警官、宋警官强行将我送往凌海市看守所。在凌海看守所期间,由于我不配合谈话和报数,曾受到一恶警和几个犯人的打骂(此恶警是负责管理新人监室的,个子高,偏瘦)。在凌海看守所期间,李贵文和洪警官曾非法审问我两次,5月31日左右我被带去凌海市医院看腿伤。当时那里的设备不完善,凌海市医院给我照了X光和CT后,没有发现其他什么问题,他们建议到锦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安全局的洪警官没有听取,还想让医生开一个没病的证明,遭到医生的拒绝。
后凌海看守所安全局又将我转交给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6月10日太和公安分局的恶警谎称带我看病,却将我送到锦州市教养院非法教养三年。
二、在锦州市教养院遭受的残害
刚到新收大队,我拒绝剪头,他们令普教人员强行给我剃头,我不穿马甲,他们将我强行铐在铁椅子上一天一宿。当时我手脚都不能动,脚肿得无法站立,他们又给我带上背扣,强迫我坐在大铺上,让两名普教人员看着我。
7月2日我又拒绝穿马甲,他们又将我铐在铁椅子上,而且对我进行殴打,我喊:“法轮大法好。”当时对我进行殴打的有恶人陈长彬(四防班长)、安德胜(协勤)、祖记兵(协勤),而且用一根很脏的绳子勒我的嘴。从7月2日到7月5日他们不让我睡觉,在铁椅子和床脚轮番铐我,而且还将师父的照片塞到屁股底下进行侮辱。
7月5日下午,从小号出来时,我高喊“法轮大法好。”遭到陈的殴打,我的鼻子被打出了血(当时在小号还有一同修,贾精文和我轮流被铐在铁椅子上)。二大队四防员陈强、刘强将我带到二大队的三楼,由于我不配合问话,遭到他俩的殴打。7月5日晚上,我被带到二楼严管,它们强迫我穿马甲,坐小凳,我的手被铐在床上,头上戴着所谓的安全帽。每日的作息时间是,5点起床,9点就寝,开始时没有午休,大约半个月左右,它们给我摘掉了手铐和安全帽。
在8月下旬左右,由于环境的恶劣,我开始起疥疮,几乎整宿都无法入睡,9月15日左右,恶警们开始全面所谓的“攻坚转化”,我于9月20日带到新收大队,强行进行洗脑,当时由管理科、新收对我进行强制转化。我的双手被分开至两侧并用手铐扣住,戴上安全帽,双耳带上耳机,听污蔑大法的录音带,不准睡觉,恶人还用手捅我的两肋,用棒子、拳头打我。为了抗议这种迫害行为,我开始绝食,它们给我灌食时,恶人陈长彬故意在里面放了许多盐。第一次给我灌食的是史贞山,第二次是孙立,当时我由于被折磨而痛苦的喊叫声几乎整个楼都能听到。
最为无耻的是它们将师父的照片塞到我的小便处,给我带嚼子。为了诱骗转化,它们还伪造了一份“王林(同修)死亡证明”威胁我,当时管理科的刘兴江还恶狠狠地对我说:“转也得转,不转也得转。” 这次强行转化过程中,参与对我进行迫害人员主要有陈长彬(义县人)、尹明德(太和区人)、王涛(贵州六盘水人)、孙国泽(太和区人)等。
9月24日他们停止了对我的所谓转化,当时身上的疥疮痒得难受,由于双手被扣,根本无法止痒,然后我被留在新收严管,24小时扣在床上,而且带着安全帽,我身上的疥疮越发严重,最后它们实在看不过去了,才给我解除。在这期间我配合他们对我医治疥疮,曾三次被迫到205医院、附属医院看病,而且每次病名都不同,明明是教养院出的钱看病,而二大队都让我打借条,对外谎称是队里集资为我治病。我被逼一共打了三次借条,共900元。在此我声明这些借条全部作废。医院用了中药、西药、打吊针、小针都没能治好我的疥疮。目前我仍受此折磨。当时我要求晒太阳,李奉林都恶毒的说:“不转化就不让晒太阳。”
2005年2月4日,有三名大法弟子从葫芦岛教养院被转过来,我又被带回了三大队继续遭受严管,强行坐小凳,不让闭眼,造成我视力明显下降,而且双脚由于长时间下垂,造成双脚冰凉,久病成疾。在这期间,我还遭到了个别四防员的打骂,原因当然是有队长给他们撑腰,他们才敢如此的嚣张。
2005年10月家人听说我的病情,希望给我办保外就医。经司法局调查后,教养院不但没有任何回应,而且还勾结派出所将我岳母强行抓走,我知道此消息后,于11月18日开始绝食,反对迫害我的家人。11月21日他们对我强制灌食,后来我与几位同修开始抵制这种行为,他们停止了对我的灌食。11月25日,他们将我送到中心医院,当时医生建议住院。从公安医院(石化医院)找来医生给我打针和灌食,后来教养院又一天两遍的给我灌食(史贞山直接参与),而且从各方面对我施加压力,24小时扣在床上,白天还强制我坐在小凳上。这期间四防人员也动手打我,而且恶警杨庭伦还打我嘴巴,口口声声说我给他找麻烦,让他不能回家(院办田科长和四防员孙继刚在场)。绝食期间,白金龙还对我进行谩骂,想以此来消磨我的意志。
12月11日几个同修都停止了绝食,我仍在坚持,他们将我单独带回旧楼灌食,杨庭伦对我进行辱骂和打了我几个嘴巴。当时四防员刘艳军(锦州人)、田成彬(凌海人)在场,为了避免遭到更严重的迫害,我被迫停止了绝食,他们将我重新带回二大队。12月12日他们又偷摸将我带到旧楼,强制转化,我又开始绝食,由于夜间发烧,我又被带回二大队,当时参与者有李松涛、穆锦生、四防国庆(凌海人),还有一个叫“老黑”的人,手段还是同前,只是多加了看污蔑录象。由于我的发烧未退,身体虚弱,才得以解脱。同时和我被一起带去转化的学员还有刘全旺(南票人)。12月13日我开始吃饭。2006年元月期间,他们曾带我去石化医院简单地查了一下视力,直到目前仍被严管。
直到目前为止对我的迫害还在继续,我们所有被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就遭到了锦州教养院恶警的野蛮对待。我们的基本人权、生命价值在这里被完全剥夺了,而且时刻还面临着被教养院恶警酷刑折磨致死的危险。前有大法弟子石忠岩被打死的先例。恶警们的人性早已尽失,它们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在此,我呼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彻底调查锦州教养院这几年来对大法弟子犯下的滔天罪行,谴责独裁中共对我们的非法关押,尽早释放我们这些善良的好人,还法轮大法修炼者一个公道。
锦州教养院各部门电话一览表区号(0416)
姓名或职称 电话 姓名或职称 电话 姓名或职称 电话
张海平 4575166
4575066 财务科科长 4575130 干警食堂 4575142
金福利 4575177 财务科内勤 4575131 劳教学员食堂 4575143
冯振武 4575155 生产科科长 4575135 车队队长 4575110
于海斌 4575111 生产科内勤 4575136 车队教导员 4575028
岳春宪 4575199 生活科科长 4575100 车队内勤 4575112
关尔佳 4575188 生活科内勤 4575138 卫生所所长 4575187
周长江 4575088 生活科值班室 4575021 卫生所内勤 4575020
办公室主任 4575115 警戒科科长 4575151 卫生所值班室 4575023
办公室内勤 4575116 警戒科内勤 4575152 收发室 4575117
政治处 4575168 警戒科岗楼 4575032 微机室 4575118
政治处内勤 4575169 大门 4575157 老干部办 4575170
纪检委 4575123 内门 4575158 管理科值班室 4575127
监察科 4575122 监控室 4575153 采购办 4575132
管理科科长 4575125 存车处 4575156 财务科微机室 4575135
管理科内勤 4575126 锅炉房 4575141 玉宝荣 4575099
教育科科长 4575128 维修队 4575139 祁放 4575050
教育科内勤 4575129 配电室 4575140 刘立祥(劳教所商店警察) 4575051
金盾化工 4575052 八大队大队长 4575007
润滑油厂 4575053 八大队内勤 4575008
印刷厂 4575148 八大队值班室 4575009
莉香饭店 4575147 五大队大队长 4575010
水晶球厂部 4575022 五大队内勤 4575011
出入所教育队 五大队值班室 4575012
大队长 4575189 六大队大队长 4575015
教导员 4575190 六大队内勤 4575016
值班室 4575191 六大队值班室 4575017
一大队大队长 4575001 七大队大队长 4575026
一大队值班室 4575002 七大队内勤 4575027
二大队大队长 4575193 七大队值班室 4575031
一大队内勤 4575192 检察室(1) 4575018
二大队值班室 4575195 检察室(2) 4575019
三大队大队长 4575003
三大队内勤 4575005
三大队值班室 4575006
锦州教养院院长:张海平 政委:金福利
副所长:冯振武、于海斌、周长江(主管迫害法轮功)
纪委书记:关尔佳
管理科科长:刘光江 副科长:牛继尧
教育科科长:陈立刚 副科长:李厚玉
生产科科长:田青山 副科长:邓杰
出入所教育队大队长:马勇(此人担任过二大队大队长)
二大队(主管迫害法轮功大队)大队长:白金龙
副大队长:杨庭伦、张春风 教导员:李松涛
警察:张家斌、韩建军、杜原江、赵永生、赫英林、穆锦生、徐硕
一大队:李兵、尚玉海
三大队:宋志刚
新收大队:李涛、伫军、全峰
五大队:赵刚、周野、郭满仓
七大队:李军、李平
二大队四防:陈亮、李钢、王武庭、于朝国、刘权、郭为彬、范元才、罗文宏、白宇、郭少北、张朋、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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