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教养院酷刑一览表(一)(图)

【明慧网2005年11月26日】

几年来锦州教养院的恶警们疯狂迫害大法弟子,手段之残忍,行径之卑鄙,令人发指。他们不但施用以往折磨普通犯人的经验,还发明设计新的毒计,兽性大发,人性全无。下面展示的是大法弟子在这里曾经遭受过的部份酷刑。(由真人模拟)

酷刑(一):坐小椅子,暴力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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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酷刑即是将双手背铐在床头上由恶警和四防严管,同时四防念诽谤大法的东西,或将耳塞子塞到学员耳朵里,声音放至最大,强迫听诬蔑大法的东西。如果被罚者睡觉,闭眼就会遭到暴打、用电棍电击等酷刑。被施以此酷刑达二十四小时的人,大多双手、脚失去知觉,耳鸣,精神崩溃,极其痛苦,严重者受刑后双腿不能直立。

酷刑(二):躺死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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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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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酷刑即是将学员平摁在单人床上,仰面朝天,四肢抻开至极限,双手吊铐在单人床头的横杆或侧面的竖柱上,脚捆绑在床尾两侧竖柱上。长时间被施以这种酷刑者会全身不能动弹,手脖子被铐进肉里很深,身体僵直失去知觉,很长时间不能活动和走路。更残酷的是四防看着受刑者不许睡觉,一闭眼就暴打或施以电刑。

酷刑(三):“大”字型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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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酷刑即是将人两臂抻至极限铐在单人床的两侧床柱上,身体呈”大”字形,由恶警四防员暴打,用脚踢小腹、前脑、软肋、脸、嘴,用椅子砸头,被打严重者牙脱落,耳膜穿孔,或用打火机烧手指,把手指烧焦烧黑,变形。大法学员贾精文在受此刑时曾手铐被抻折,大法学员李忠杰、左中右在受此酷刑时被四防郭伟宾、马九庆、沈闯、焦志华、安庆中暴打一个多小时,五脏被打得疼痛无法描诉,大法弟子李忠杰的嘴被踢得很长时间合不拢。

酷刑(四):塞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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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酷刑即是将学员扣在铁床边横棱上,腰和臂部硬塞至床下。遭受此刑者非常痛苦,严重者腰部受伤,不能直立。

酷刑(五):绑腿加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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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酷刑是锦州教养院经常使用的一种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它们是首先用站刑,几天几宿不让学员睡觉,再与此刑相配合。把学员用手铐背扣上,再用绳子把学员双腿双盘起来绑上,用脚踩。然后再把上身和下身压成一个平面,仰面推倒在地,由三个恶警和一个四防员用电棍专电学员的脚心、后心、心口窝等处。另外两个恶人用手拧学员脑袋并毒打,然后将学员拧过来,翻过去、任由恶警用电棍专往敏感处电。受此刑的人,数月不能行走。

酷刑(六):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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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酷刑是将学员两腿双盘,两脚向后拉、由两恶警分别用脚蹬学员双盘的两膝盖,同时用粗绳子将双腿捆住,再分别拉绳的两头狠拽至极限,又一恶警死死的摁住后背,动弹不得,然后往学员臂部底下塞木棍,就这样长时间逼学员坐着。受此酷刑严重者腿被绑折,长时间不能行走。

酷刑(七):暴打

此种酷刑是锦州教养院新收大队的恶警对新抓进来的法轮功学员通常采用的酷刑之一。以下是恶警指使四防员连续打昏、重伤三名大法学员的经过,分三个步骤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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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将一学员带到小屋里,由一四防将学员双手从床头立柱穿过抻住,然后由三个四防分别用铺板子没头没脸的暴打,还用板子砍脖子、腿和腰部。直到将人打昏在地为止。(如图26、27、28)


图29

图30

图31

2)再带一学员进屋,两个四防抡起大木板子就打,把人打跪在床边,四防仍然狠命的打,学员的后背、头部均被打伤,最后昏死过去。(如图29、30、31)

3)最后带进一名学员,进屋后由一四防员用双臂将学员脖子挟住,然后由两个四防员用大板子往腰部、背、腿、狠命的猛砍。直到将人打昏后,四防员用脚踩三个被打昏死过去的学员的头、脚、手,见学员确实昏死过去,凶手才扔下木板子扬长而去。三个学员被打得全身呈黑紫色,脸变形,不能走路。(如图32、33、34)


图32

图33

图34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