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白凤香被警察绑架关押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中午约十一点左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64岁的法轮功学员白凤香外出刚到家,就被在家门口蹲坑的警察绑架。实施绑架的警察由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与金凤区公安分局的警察组成,共七~八人。

这伙警察对白凤香的家进行了非法搜查,当搜查到白凤香丈夫的房间时,白凤香丈夫对实施搜查的警察说:这是我的房间,不许搜我的房间。警察在白凤香房间搜出一个“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挂件,再没有搜查出其它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警察说,家里没搜出任何资料,可你在外面发资料了。

在警察非法搜查过程中,白凤香一直给他们讲真相:不要迫害好人,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不想看到你们遭恶报,我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我是一个守法好公民。警察强行把白凤香绑架到兴庆区公安分局。

当日下午,白凤香女儿及亲属到兴庆区公安分局要人,兴庆区公安分局不让进去。到下午五点左右,兴庆区公安分局打电话通知白凤香女儿去公安分局一趟,也没有放人。

过后得知,白凤香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要求家人及亲属七月九日早上去拘留所接白凤香回家。并扬言,她这是第二次,再有一次就要判她。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早上,银川市金凤区法轮功学员胡清菊、李培花、孙淑清、白凤香四位老人到紫阳小区双目失明的张秀兰老人家陪张秀兰一起读书,被金凤区公安局、黄河东路派出所、满城北街派出所的一伙警察围堵绑架、抄家。孙淑清老人在特警(警察叫来的)挟持下楼时突发心脏病昏厥,120急救车到场急救后,警察将其拉到派出所录口供,期间,老人再次昏迷,警察才允许救护车将她拉到医院,住院治疗约二十天左右回家。李培花、张秀兰两人当日回到家中;白凤香被非法拘留十天;警察企图非法拘留胡清菊,因体检不合格才放回家。胡清菊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含冤离世。

白凤香,生于一九六零年五月,原宁夏中宁糖烟酒副食品公司职工。年轻时就腰疼,大夫说腰肌劳损,还有劲椎炎、胃病,经常吃江中健胃片,一买就是二十盒,随身带着;晚上睡觉耳朵响,睡眠极差,掉头发。自从看了《转法轮》后,按照书上讲的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在利益上从不和别人争,尽最大的努力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变的气量宽了,家庭和睦了,不知不觉身体上的病痛全都没有了。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期间,短短几年就有上亿人在学,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造福人类、造福社会、祛病健身有奇效。据前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乔石委员长在一九九八年组织的调查结果显示,法轮功修炼者的疾病治愈率达到98%之多,调查报告上报中央政治局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正告迫害白凤香的警察及社区人员,自古以来迫害正信都没有好结果,希望所有公、检、法、司的人员不要再为中共邪党卖命,最终只能自食恶果或殃及家人。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判刑的风险,就是希望世人能明白真相,不再被中共谎言蒙蔽,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