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榆树市七旬张淑华在家被德惠法院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榆树市70岁法轮功学员张淑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德惠市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八月十九日,德惠市检察院、法院和榆树国保大队的人,去张淑华家,拿出所谓“判决书”让张签字。张淑华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张淑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被正阳派出所几名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被通知张淑华已所谓“取保候审”。

曾经在劳教所遭残忍迫害

张淑华,原榆树市街道工作人员,她因修炼法轮功遭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开除公职,她还曾遭多次绑架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张淑华被非法拘留六十天,伙食费及罚款等共交纳1868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张淑华又被非法拘留三十五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期间,张淑华遭受了非人的待遇、污言秽语、非打即骂。刚到劳教所时分到六大队,她被强迫早上四点钟起床然后跑步,白天坐小塑料凳子看污蔑师父,污蔑大法的录像。此外,一天只让上三次厕所,包夹(三人以上让去)。有一天晚上姓侯的狱警值班,一宿不叫去厕所,张淑华刚起来,就挨姓侯的一顿电棍,实在是憋不住了,只好尿在洗脸盆里。有一阶段法轮功学员要求无罪释放,整个被劫持在六大队的全体学员进行绝食,当绝食到第五天时,六大队的狱警们把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一起先用电棍电,后用插管,插到胃里灌盐水,绑在床上把嘴撬开强行灌食。白天迫害,到晚上狱警就利用犯人监视,折磨法轮功学员。早春二月夜晚很凉,犯人穿着棉大衣,却扒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把窗户打开,让站到窗前冻着,一站就是一宿,天亮了才让回去。有时晚上用绳子把法轮功学员绑在床上;有时强迫蹲一宿。后来分到一大队,早四点起床,白天奴工劳动做手工艺品。干活还定量,有时干不完。每天都干到晚十一点多钟睡觉。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张淑华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2000元钱才放回。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榆树市法院开庭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时,榆树国保警察齐力发现法轮功学员张淑华等三人在法院附近站着,随即将法轮功学员拽上警车,劫往华昌派出所讯问。警察给张淑华她们开了十天非法拘留票子欲加害,这三名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清大法真相,劝告警察不要做坏事,十点钟,她们才被放回家。

被绑架构陷、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张淑华在黑林乡大街被几名便衣警察强行推进特警车内,拉到当地派出所非法审问,下午三点多才放回家。八月三十日,张淑华去保寿乡赶大集,被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被送往长春第四看守所关押迫害。后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叫张淑华缴纳两千元“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后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在十月二十六日,检察院又将张淑华叫去,原本检察院已经下结论不予批捕,并退还两千元取保候审押金,又说“走程序”,并将张淑华非法扣留。

二零二三年初,张淑华被榆树市国保大队构陷后,在看守所出现病业状态,又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前后,张淑华被德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异地办案)。榆树市公安局国保人员一直监视、跟踪、骚扰她,并强行带她到医院体检,送至看守所。由于张淑华身体又出现病状,又被看守所拒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张淑华和法轮功学员刘桂兰被正阳派出所几名警察绑架,警察声称张淑华和刘桂兰在禄人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监控录像拍到。张淑华经体检被拘留所拒收,被放回家。刘桂兰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迫害,刘后来被冤判八个月。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70岁的张淑华在家中被德惠市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八月十九日,德惠法院来两人,榆树国保大队杨树才等两人,去张淑华家进屋拿出所谓“判决书”让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