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美国搞法律战能得逞吗?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近期,中共操纵前飞天大学学生对美国神韵艺术团及飞天大学等八个机构及个人提起诉告。知情者都明白,这是中共试图利用“法律战”打击美国法轮功修炼群体,挑战和利用美国的法制与自由。

在中国,中共将信仰入罪;面对法轮功学员对迫害者们提起的诉讼,法官们公开叫嚣的是“对法轮功不讲法律”。在美国,流氓成性的中共企图使美国的法律为其而武器化,这是对国际社会法制和道德良知的一场大考验。

在中国,中共迫害法轮功信仰群体已长达四分之一世纪之久。中共一九九八年和九九年公开迫害法轮功的手法,是先由公安部先内部定罪、后炮制证据。迫害元凶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十月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先期喊出“法轮功是X教”的“最高指示”之后,中国人大才紧急颁布所谓法律,但该条文中甚至不敢提及“法轮功”三个字,因为他们知道这种“法律”是践踏宪法的。

在中国,法轮功学员们所遭受劳教劳改迫害,被关入洗脑班(有的美其名曰“法制培训中心”)、精神病院,炮制天安门自焚伪案、“一千四百例”栽赃案,活摘器官、敲门行动、开除公职、扣发养老金、各种花式酷刑等等等等,这一切,都是中共违法违宪所犯下的反神反人类罪行。

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叫嚣早已随着它飘到无间地狱和无生之门里去了。

如今,陈一新等为了个人目地,企图利用美国民主制度的开放性、西方自由国家法制的公平与包容,在北美建立和强化所谓的“打击法轮功工作处”,针对美国神韵艺术团及法轮功打法律战,长臂管辖、跨国迫害。中共这一步棋下的的确很大,充分展示着中共称霸世界的疯狂与傲慢。

然而,美国从二零二四年川普在总统大选中胜出之日起,已经开始了重整美国、让美国重新伟大的回归运动。美国的宪法凝聚着美国开国元勋们卓越的治国理念和独具匠心的制度设计,由此而延伸的宪政制度是美国人民以公民道德和荣誉感为前提,追求民主、自由、人权、信仰等普世价值的根本保障,也是美利坚合众国成为神所指定的世界头号强国的深厚制度基因。

虽然无良律师各国都有,美国也不例外;他们为了钱不惜一切,狡辩、拖延、钻法律的空子,但是,即便问题也不少,但美国依然是世界上真正的法治国家,并且在关系到美国和人类前途的重大问题上,神不会允许那些败德小人最终得逞。让我们拭目以待。这也是一场对每位旁观民众的信念和善恶观的检验。

说到诉讼,其实在美国诉讼成风,一有纠纷就诉诸法律的人非常多,律师服务是人们解决纠纷的常见方法之一。种种现状表明,第一,说明美国的法律仍在相当程度的起着法律应起的正义作用。第二,普通美国人的法制观念很强,对法律和法制怀有相当的信任。

同时,在美国诉讼成风,还因为:第一,随着人类道德的下滑,利用诉讼搞事、坑人的人越来越多。法律是对人外在的强制,法律条文多如牛毛,必然漏洞越来越多,用来搞事和逃脱罪责也就成为可能。第二,诉讼这一行出了很多利益之徒,对他们来说,诉讼越多、审理过程越长,他们赚钱越多,所以无论被雇为原告律师还是被告律师,都乐此不疲。

顺便一提,有很多中国人可能读过宋代李昌龄的《太上感应篇》。《太上感应篇》开篇就说:“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并随之列举了哪些是福,哪些是祸,哪些是善,哪些是恶,哪些是善的报应,哪些是恶的报应。

开篇这几句的大意是,太上老君说:“人的祸福没有门路,完全是由自己招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象人影紧跟着形体一样。所以天地之间,有专管过错的神明,按照犯罪的轻重,来削减年寿。(人活一百天叫一算,十二年叫一纪)。不但年寿被减,而且罚他贫困损耗。患难的事情纷至沓来,大家都厌恨他,刑罚祸害跟着而来。吉祥之事,没有他的份儿。凶煞恶煞使他受灾殃。到了年寿已减尽时,就是死期。”

《太上感应篇》里所列“斗合争讼”这个词的意思是唆使他人争斗,促成别人的诉讼、打官司。这是人自己招致恶报的一种恶行,恶行产生业力,业力是恶报的依据。神的存在不是无神论者所能决定的,报应的存在也是如此。

陈一新们求恶报心切,那些给他们当陪葬的、当牺牲品的,也都是自己在不明中的选择,自己得为自己的恶行承担恶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