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被中共划为“特殊人群”的后果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前些天,碰到一位法轮功学员。她的丈夫因不放弃信仰而惨死狱中。这些年她在为丈夫奔走、找回公道,而省司法厅却告诉她:“你别去省监狱管理局,你是特殊人群,去了人家也不接待,你进不了人家的门。”

这让我联想到前几天看到明慧网有一篇文章,题为《中共法官叫嚣:“杀人放火好说,法轮功的事不好说”》。从标题就可以看出,中共给法轮功的待遇是很“特殊”的——杀人放火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对犯罪者予以制裁,而在遇到法轮功维权案例时却感到没有法律可依、不得公平对待。

文中描述:河北省邢台市广播电台退休主任编辑、法轮功学员陈星伯,遭受冤狱迫害,重获人身自由回家后,才知道自己的养老金、医保待遇早已被非法剥夺,原单位也非法开除了他的公职。

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生存权,陈星伯拿着《社保法》、《立法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法》、《宪法》等文件,到原单位和社保中心找说法。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江旗公然说:“你说的都对,但我就不给你,你能怎么着。你去法院告我吧,法院说让给你,我就给你!”

陈星伯于是向邢台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该法院法官张国正不仅百般刁难他,并公然说:“杀人放火好说,法轮功的事不好说,这是重大敏感问题。”

中共及其各个政府部门都把法轮功当成了“特殊人群”,法轮功有什么特殊呢?

说来还真是特殊:

(1)在乱世中坚守道德

在人人为近敌、造假遍地、正邪倒悬的中国,首先,法轮功学员不偷盗、不抢劫、不行贿、不受贿、不撒谎、不造假、不杀人、不放火、不坑人、不害人、不抽烟、不喝酒、不贩毒、不吸毒、不嫖娼、不卖淫,常人司空见惯的恶习都没有。

其次,他们对家庭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众生负责,对人类的道德负责,对宇宙正的因素负责,他们维护宇宙大法,同样也尊重和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

还有,真修者遵循表里如一,按照真善忍的做人原则,努力修去自己的私心,如争斗、妒嫉、显示、傲慢、怨恨等等不好的心。

(2)被中共特殊针对

按高标准做人,除了法轮功学员,当今不修炼的中国人谁能做到呢?然而中共却把法轮功学员当作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不快。

中共是怎么对待法轮功这个“特殊人群”的呢?

二十五年来,法轮功遭受的特殊对待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如骚扰、绑架、抄家、罚款、关押、洗脑、劳教、判刑:遭受数百种酷刑折磨,注射破坏神经的药物,灌食精神类药物,被关进精神病院折磨,活摘器官等惨绝人寰的迫害;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有的学员被迫流离失所,艰难中客死他乡;有的被开除公职、没收土地、抢夺家财、剥夺养老金、医保;还有的被注销户口等等。

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江旗,以及邢台市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张国正,他们是全中国中共政府官员和办事人员的缩影,很有代表性。

陈江旗们和张国正们的流氓式回答,体现出面对法轮功这个中共制造的最大冤案,他们不是不知道事情的对与错,而是不敢、不愿坚持正义,不敢、不愿秉公执法。中国绝大多数参与迫害者都是这个思路.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众多不敢依法办事、执行邪恶命令的人,才造成了法轮功被作为“特殊人群”而施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造成国际社会被收买,不敢公开对中共提出法轮功问题。

(3)以特殊的坚韧,和平反迫害

法轮功学员是如何面对中共的灭绝式迫害的呢?

一般人想象不到的磨难,法轮功学员都默默承受着。在中国社会报复性杀人案频出、活不下去而自杀频现的当下,他们没有仇恨官员、警察、法官,没有自杀轻生。相反,法轮功学员无论遭受多大的压制,他们都努力保持内心的光明,积极向上。无论中共怎么猖狂,都无法夺去他们心中对神的信仰,这同样是法轮功的特殊之处。

中国的法轮功问题,并非亿万法轮功学员个人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更庞大的中国人口,涉及到社会单元的方方面面。也正是因为每一个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都涉及到违抗命令被处罚的巨大压力,所以才被称之为是“重大敏感问题”。从这一方面来看,不但法轮功在中国是一个受迫害二十五年的“特殊群体”,他们所在的公司、学校、居委会、医院、法院、政府机构,也成为特殊冤案的制造者和迫害政策的执行者。

结语

真善忍是普世真理,法轮功不会被消灭。但迫害法轮功的时间年数越多,那个国家的人心就会变得越险恶,社会越腐烂。迫害正信是比瘟疫更可怕、更致命的病毒,古代如此,现代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