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纯林的老岳母申冤:好人不应该被关在监狱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姜纯林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被青岛市崂山区埠东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普东看守所至今。姜纯林的妻子瘫痪在床六年,需要姜纯林日夜照顾。姜纯林被绑架后的第十天,妻子撒手人寰,去世时双目不合,仍期盼着丈夫归来。

姜纯林的岳母80多岁高龄,遭遇女婿陷冤狱、女儿离世的双重打击,悲愤之中,给相关机构写下一封为女婿申冤鸣不平的控诉信,疾呼:好人不应该被关在监狱里!下面是姜纯林的岳母的信。

我是姜纯林的岳母,听外孙(姜纯林的儿子)说,他爸爸当天正在他店里和他说话,进来三名警察,没有任何手续,就强行把他爸爸带到埠东派出所。之后,一辆警车开到女婿的住所,另一辆警车将外孙带到他家,警察逼外孙打开房门后开始抄家。

姜纯林的妻子是我的大女儿,六年前不幸得了脑血栓,瘫痪在床。我女儿瘫痪后失语,但她心里什么都明白,她看几个警察去各屋乱翻,就猜到姜纯林被抓了。警察非法抄家几小时,把我女儿吓的从此不吃不喝,精神失常,几天后就去世了,是睁着眼走的。

女婿平时除了上班,其余时间全是为我女儿忙碌,洗衣、做饭、收拾卫生,有时下班稍晚一点,女儿大便小便弄一床,就得收拾很长时间,家里洗衣机整天忙个不停。现在的社会,这事要搁一般男人身上,很有可能就把老婆抛弃了。但女婿对妻子非常好,而且对我也非常的好,尽到我大女儿尽不到的责任。我家亲戚都说我有个好女婿。我告诉亲戚朋友,我女婿是学法轮大法学的,法轮大法是佛法,教人做好人,与人为善,做事为别人着想。

女婿不仅在家里任劳任怨,在单位也是人人赞。他以前在一家大型国营汽车厂负责销售,工作中不贪不占,为人诚实善良,客户给的现金红包全都拒收,他年年被评为先進。这样的好人,监狱是他该呆的地方吗?

女儿去世后,外孙和他两个姨、还有姜纯林的哥嫂、姐姐姐夫帮着把后事办了。大女儿去世的消息,起初他们没敢和我说,怕我承受不住打击病倒,因为我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后事办完后他们才告诉我,我听了既痛苦难过,又很气愤。我想:我当时要在场,我会把房门打开,让全小区的人、让路人都来听听,我要告诉他们,我女婿做好人无故被抓,警察没有任何犯罪证据,为了找证据,警察抄家两、三个小时,把家里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都拿走了。这些东西,现在一般家庭不都有吗?当工人要有工人用的工具,农民要有农具,大中小学生要有学习的课本,我女婿是修炼人,当然会有指导他修炼的大法书籍,这一切东西都是正当的,怎么能说是犯罪呢?!还有,警察光天化日抄家,乱窜乱翻,没有搜到任何违法物品,却把我女儿活活吓死了!

我想问上级领导,我女儿的死谁来负责?这家破人亡的后果谁来承担?我家亲戚也有在北京公安、省政法部门工作的,我想找亲属问个明白,我应该怎样向上申诉我家的冤情。我跟孩子说我要去北京、济南讨个说法,孩子不让去,说大热天的,我岁数又大,他们要上班没人陪我,还说到亲戚家伤心难过,给人家增添麻烦。我只好作罢,就是真能把警察治个罪,又能怎样?孩子已经死了!

我女婿在牢狱里始终惦记着我女儿,怕她没人照顾,直到一个月后他才从律师口中得知我女儿的死讯。

我今天写这封信的目地,就是呼吁有关部门赶快让我女婿回家,他是个好人,好人不应该被关在监狱里!他是无辜的,太冤啦!我一个老太太,不会说也不会写,这是被逼无奈才拿起笔写下我想说的话。本着做人的良知,我要为女婿喊冤。

听说因证据不足,检察机关让公安(警察)继续补充证据,至今都三个多月了,也没找出所谓的证据。我不懂法律,难道警察办案是先抓人再找证据?还没立案就抄家?请问,没抄出东西你们如何立案?现在国家规定警察办案终身制,你们可要三思而后行啊!

警察说我女婿是法轮功的头,我都觉的可笑,这些年他独来独往,每天两点一线,除了家里就是单位,女儿的事他都忙活不过来,每天照顾吃喝拉撒,哪来的时间?再说女婿大学毕业,是个文化人,不会盲目相信什么,他在二十多岁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了,法轮功要不好他能坚持学二十多年吗?法轮大法在他心中扎了根。他尊敬大法师父,感恩师父对他的救度,有时读法还落泪,因此他把大法书全部背过。

这些年他没日没夜的照顾我女儿,怕她肌肉早早萎缩,晚上起夜都是他拖拽着去,一晚上好几趟,他自己根本睡不好。六年时间啊,一个五十多岁的人就这样的承受、付出,身体却一直很好。假如不修炼大法,他的身体早就垮了。

警察抓人前没有任何手续,女婿是强行被抓,强行被批捕。如果你们还不放人,我会向上级机关申诉,还姜纯林的名誉,偿还他被抓后造成的一切损失。他的苹果手机到现在也没还,那是他儿子给他的父亲节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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