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修炼法轮功遭受迫害的教职工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系教师金宥峰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在牡丹江监狱被关小号、戴脚镣、手捧子定位,被强行灌辣椒面等折磨,被迫害成肺结核晚期、生命垂危,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牡丹江师范学院有多名修炼法轮功的教职工与家属遭受迫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期间任牡丹江师范学院中共党委书记、院长的修朋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一:金宥峰、姜春梅夫妇被非法开除公职,金宥峰被迫害离世

金宥峰,原黑龙江省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系教师,民主人士(原国民党党员)。一九九九年九月,因为修炼法轮功,讲真相上访,被单位非法开除公职,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后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金宥峰
金宥峰

妻子姜春梅,牡丹江师范学院公共外语讲师,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被非法开除公职,后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金宥峰、姜春梅被抓走时,家里没有其他人,孩子无人看管。恶警逼迫他们的亲属将孩子接走,并威胁亲属,不接走就把孩子送到孤儿院。

当时金盼盼的奶奶刚刚去世,姥姥和姥爷尚在,孩子们被接到了齐齐哈尔市的姥姥家,老人靠拣废品(拣破烂)抚养两个孩子,生活非常艰难。

案例二:刘志渊、申春花被非法开除公职,刘志渊被迫害精神失常

刘志渊,牡丹江师范学院计算机系讲师,被牡丹江师范学院非法开除公职,被非法劳教,后被非法判刑十四年。二零零零年十月刘志渊曾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劳教所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表现为不能控制地说话或做动作。据刘志渊本人称,他从劳教所被释放前曾被强迫吃过一种药物,吃完后晚上无法睡觉,一睡觉就出现恐怖景象。

妻子申春花,牡丹江师范学院图书馆管理员。被牡丹江师范学院非法开除公职,被非法判刑十年。

案例三:朱秀成、汪淑娥夫妇被开除公职,朱秀成后被迫害离世

朱秀成、汪淑娥一家人
朱秀成、汪淑娥一家人

朱秀成,马列教研室主任。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校领导多次找朱秀成谈话,以开除公职要挟:“你是要工作,还是要法轮功?”朱秀成坚定地回答:我要炼法轮功!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劳教3年,后被非法判刑五年零六个月,出狱后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零六年含冤离世。

妻子汪淑娥,牡丹江师范学院技术人员,被恶警绑架劳教三年,送至哈尔滨戒毒所后,因体检不合格而幸免。回来后,原来单位的工作多次变动,被安排在学院扫地,工资停发,每月仅给三百元生活费。曾数次被勒索的两万元保证金也没有还清。后被非法开除公职。

女儿朱雅琼,一九九九年刚上高中,因对真、善、忍的信仰进北京上访,被关进看守所迫害半年,她父母也一次次被绑架、劳教,母亲汪淑娥被判重刑,父亲朱秀成被迫害致死。

朱雅琼自幼聪慧、善良、学习成绩优异,父母于一九九六年学炼法轮功,修心向善,雅琼跟随父母一起修炼法轮功,和父母一样也是个为别人着想的善良人。一天,她在街上遇到一个拾荒人,背着东西走路吃力,她不嫌弃,就用自行车帮其驮物品。有一次,看到一位老人衣衫褴褛,很可怜,小雅琼马上跑回家中,拿出家中几件衣服,还向妈妈要了二十元钱,一双正穿着的鞋,一起送给了拾荒老人。每当孩子善心做好事时,妈妈总是高兴地鼓励孩子:“做的对,就做真善忍的好人。”

案例四:汪继国被非法开除公职,后被迫害致死

汪继国
汪继国

汪继国 ,牡丹江师范学院后勤职工,被非法劳教三年,后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零年,汪继国因坚持法轮功信仰,被牡丹江四道劳教所迫害致尿血、双目几近失明。二零零二年,爱民区法院仍强行诬判其七年,送入牡丹江尖子山监狱继续摧残,二零零三年九月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岁。

妻子陈菲也是法轮功学员,同期被非法劳教三年,家中七岁幼儿欣欣无依无靠,只得交给姥姥照管,孩子天天想念妈妈,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破碎了。

迫害相关责任人修朋月,男,汉族,一九四八年五月出生,黑龙江省巴彦县人,中共党员,历任哈尔滨师范大学副校长,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现任黑龙江财经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修朋月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