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徐英被海林法院非法庭审

更新: 2022年12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黑龙江海林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冤判黑龙江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徐英。

二零二二年三月,徐英在医院照顾做心脏支架手术的母亲,母亲出院后,继续留在母亲家照顾。

七月,徐英回自己家取身份证,发现自己家门打不开了,门上贴个纸条,内容大致为:因家里没人,警察把门撬开了,门锁换了,要进屋需要到派出所取钥匙,落款是海林市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徐英去派出所取回钥匙到家拿了身份证,并把门上的纸条撕下来放到屋里的抽屉里,就匆匆去了母亲家。

八月十日,徐英回自己家取衣服,发现那张纸条、丈夫的身份证和工资卡都被拿走了,才知道警察私自留了一把钥匙,可以随意进出自己家,而且到现在也没有归还身份证和工资卡。二零一五年徐英被冤判三年,被开除公职,没了生活来源,丈夫的工资卡也被偷走了,两个人都没了生活来源。

八月十一日,海林市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闯入徐英母亲家把徐英绑架走了。

十一月二十二日,徐英家属到海林法院见到了主审法官姜新昆,姜新昆说徐英今年3月份在广场和超市宣传法轮功。

十一月二十三日,律师到海林法院递交材料,却被法院告知二十二日开完庭了。家属提出质疑,三月份徐英一直在医院照顾母亲,因疫情原因在医院的陪护人员都是不让回家的,她是怎么到广场和超市的?况且三月份的事怎么八月份才来抓人呢?这不是明显的栽赃陷害吗?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属也去了海林法院,并且见到了主审法官姜新昆,却无一人告知当天正在开庭审理徐英,而且海林法院为什么不等律师来就开庭,开庭也不通知家属?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参与的公检法人员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盗窃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枉法仲裁罪等。家属坚持要控告。

海林市法院: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大街,邮编:157199
法院办公室电话:0453-7117286,7117213,7117218
电话和传真:0453-7321008
法院院长:刘兴利
法官,姜新昆:13904834266,0453-7117271

海林市政法委:
书记:李振国
副书记:阮新立0453-7325720;13943335818
办公室:04537328986
610副主任关荣彬:15245377277
吴万金:7325720,7221896,13845338099
陈凯旋,7322011,13304531000
王忠斌,7235836,13946371877
胡彩霞,7325662,15326656333
李金竞,7223524,13946371117

海林市公安局:
副局长,徐国君,15214534777,7336536,7228376
海林市拘留所:0453-7328337

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队长:王 威 18745351789,
教导员:张常锴13946355599
警察:关景伟 13091816866
赵鑫泽13766641177

第二派出所
李树华,13351139333,7222877,7225555
王臣,15046300333,7321997
任传双,13836328988,7321996,7231988
张佐臣,13766641198,7223412
韩松辰,13946377071,7223412
王云堂,13634537688,7223412
初世强,15045320477,7223412
王福德,6776231,7223412
李华,13904841250,7336904
杨冰,13136894567
金东哲,1384533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