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李金汝正在遭受非法构陷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二三年一月,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轮功学员李金汝收到检察院送来的起诉(告知)书。她被起诉到达川区法院。

李金汝与丈夫被翠屏街道兴桥社区主任陈廷佳、副主任李霞通报给当地的国保大队,使他们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晚被绑架、抄家,家里的所有电子产品,真相设备,大法书,师父法像等皆被抢劫一空。李金汝随即被非法逮捕,后改变强制措施于十二月四日放回家,监视居住半年。她丈夫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号才放回家。

李金汝,五十九岁,一九九五年十月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说真话,看淡名利,成为丈夫、公婆心中的好儿媳。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李金汝被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判刑,几度命危。关于李金汝被迫害的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四川达州市好儿媳李金汝及家人遭受的苦难》

李金汝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被非法抓捕,之后被诬判五年。由于身体出现高血压(170--250)心肌缺血、冠心病、高血糖等等不正常情况,生命危急,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女子监狱拒收。

二零一二年五中旬,达州市通川区法院以监外执行释放。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李金汝身体很快恢复。

二零一五年六月,李金汝参与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他们知道李金汝诉江一事,污蔑她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妄图找借口迫害她。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下午,李金汝收到一份达川区司法局发的警告决定书,说她没有按规定提交身体检查报告,逼她一周内去医院体检身体,并威胁她,如果不配合就要加重处罚。

现在,李金汝又面临被诬陷。请正义之士关注。

责任编辑: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