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是开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光勇、两名陪审人员与书记员。公诉人是开江县检察院李明作。该法庭指派一名作有罪辩护的律师。
被非法庭审过程中,邓道恒正气凛然的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从中国大陆现行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务院、公安部历次对邪教的认定文件、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报第二十八期》公布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义正词严的阐明当前没有任何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修炼法轮功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合法。
当审判长最后问及:你是否认罪?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时,邓道恒坚定的回答: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我无罪,当然要炼!法庭当天没有宣判。
邓道恒今年六十多岁,四川农业大学毕业,在开江县供销社任干部多年,退休。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处处为他人着想,是单位的骨干。身边同事都知道邓道恒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邓道恒妻子修炼前患有严重胃病、胃痉挛,修炼法轮功后不药而愈,夫妻两人多年都没有生过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邓道恒因坚持修炼,遭到降职、冻结薪水等形式迫害。邓是单位中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很多工作只有他能胜任,因此他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好,连周末放假也会回单位工作,直到前两年退休。
邓道恒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晚八时被开江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谭天文和东城派出所所长吴应均带领警察跟踪、绑架、抄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一月二十八日非法行政拘留到期时,又改为刑事拘留,从开江拘留所转押到开江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邓道恒被非法批捕,所谓“理由”:一是抄家抄到近百本一九九九年前公开发行的铅印法轮大法经书,二是邓道恒的电脑上有大量贺卡的图片,三是邓道恒是开江县法轮功的重要人物。其实这都是无理的构陷。大法修炼来去自由,完全是个人自愿参与,没有组织,没有名册,哪来的“重要人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下午,邓道恒被开江县法院在该院刑事审判庭非法秘密开庭审理。
邓道恒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看守所等方面既不准家眷、亲友探望,又不给任何说法,真是违宪、枉法。
附:开江县公安局局长周忠平
电话:办公室:(0818)8222252 8223801
分管副局长:胡 昊 13908245653
国保大队长:谭天文 13508267977
办案警察:李 翔 18780889099
13981482538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看守所:
电话(0818) 8222415 邮编636250
开江县检察院电话 :0818-8222793
检察长:谢晓鹰
分管检察长:朱良国 18381838999
公诉科长:何 苗 13778302939
本案公诉人:李 明
开江县法院电话: 0818 -8222848
院长: 周永国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翁庆裕
刑庭庭长:张光勇
开江县新宁镇东城派出所电话:(0818)8222576
所 长:吴应均 139828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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