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师父的法解体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某市区内的警察当天就非法抓了一百多名大法弟子,原因是因为起诉江泽民违法违宪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要进行打击报复。一天该市的男同修A正在市场上,一警察喊着他的名字,说:“你是某某某吗?你是不是起诉江泽民了?在诬告单上签个字吧!”于是从文件袋中取出了纸笔。男同修对警察说:“我师父说了:‘我就不愿意签。’[1]”警察听他这一说,就对该同修说:“你师父都说了不愿签,那你走吧!”
A同修把此事告诉另一同修B,B问A:“师父在哪说的我不愿意签?”A答:“师父在《转法轮》第三讲中说的。”A同修用了一句师父的法解体了这场迫害。如果A对警察说“我不愿意签”,而没说“我师父说了”,那这句话就不一定好使。
有一女同修正在菜地里干农活,几个警察来抓她。她一点没害怕,而是用手指着警察大声背诵师父的诗词:
“你再狂 跳脚狂 喉舌谎言嚎如狼 人恶似鬼助疯浪 不见善念丧天良 秋风起红变黄 张狂不见日慌慌 现世报应无漏网 人做恶都得偿 不信你再狂”[2]……没等她背完,这些警察掉头就跑了。
二、用人间的法律解体迫害
大约在二零一五年底的一天,也是因为起诉江泽民的事,警察去了一老年男同修家。男同修明知道是警察,也给他们开了门。警察问:“你起诉江泽民了吗?”同修说:“你们在这儿别动,你们先给我背背《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警察说:“大爷,我不会背。”老同修说:“你不会背,那大爷今天给你普普法。《宪法》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警察说:“大爷我想进屋看看你家有打印机吗?”同修说:“难道你没听到我刚刚给你们背的宪法吗?你们违反宪法了,知道不?”警察说:“听到了,好,我们走了。”
三、一句正念的话把警察吓跑了
有一农村同修,骑着摩托车刚进自家院子,在他家等他的警察就对他说:“你可回来了,我们等候多时了。来,过来给你照个相。”同修说:“别着急,等我洗洗脸,换上干净衣服再照。”警察说:“去别人家都不让照,你咋让照呢?”同修说:“我得让你照呀,得留下你迫害我的证据,我好去告你去呀!”警察一听掉头就跑了。
四、证悟“法轮大法好”的威力
二零一四年七月,我地有一男同修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被戴上手铐和脚镣后铐在铁椅子上。同修心里想:“我就是死了也不出卖师父和大法!”接着就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后来就专念“法轮大法好”。念着念着,他感觉自己像坐在了鸡蛋壳里一样美妙。警察说:“这小子真有定力,在这儿坐了八个小时一动不动。”说完就把他放了。
五、狱中揭露邪恶 警察不打她了
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市有一座女子监狱,监区长名叫吴艳杰。一再对大法弟子冯淑荣说:“赶快‘转化’吧。就两条路,不是被打死,就是被‘转化’。”有一次,吴艳杰领着一帮警察摆好了架势,把大法弟子冯淑荣找来了。吴艳杰吸了口烟,说:“你想好了吗?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冯淑荣说:“等等。”她打开门走出去,在走廊大喊:“大家听着,冯淑荣今天死了,绝不是自杀,是吴艳杰领人来打死的。”转过身“哗!”一下关好了门,回过身来说:“行了,来吧。”
吴艳杰气得伸手一挥,厉声骂道:“你给我滚出去!滚出去!”这场闹剧收场了。
六、干活没工资 拒绝干活
有一同修被关在监狱拒绝劳动,警察摆好了架势,准备用电棍电他。他说:“我不是不想干活,在哪里干活都有工资,在这干活没有工资呀!”警察问要多少钱?他说:“我在单位是工程师,每月四千多元。”警察说:“啥?我刚开三千多,你要四千?”同修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二条:‘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警察打开电脑,上网查看后说:“那上面说的是报酬,也不是工资呀!”同修说:“那就查一下字典,看看‘报酬’相当于工资不?”警察说:“回去吧!”
七、否定旧势力
那是你们做不到的
明慧网上有一篇《关键时刻不忘有师父为我们做主》。文中讲:我被逼迫在“四书”上签字。一个年轻人用手戳我前额,说:“我们是在给你面子。你信不信,我们叫十几个小伙子把你按住签字,也就十分钟就完事。”我不语,心想:我早就放下了生死,如果发生这种不可抗拒的外力造成的结果,那不是我的错,我无须为此而执著,因为师父知道。但是,这样的事不应该让它发生,会让这帮邪党人员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因此,我请求伟大的师尊为弟子做主: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我知道师尊就在身边,知道一切,因此我心里非常坦然,根本不把这帮人的话放心上。后来,有政法委、街道、社区、国保、派出所以及所谓“专家”组成的一帮人来了,再次提到暴力签字的可能,我轻松的笑笑说:“那是你们做不到的。”因为我对伟大的师父坚信不疑!结果,暴力强制签字或按手印的事没有发生,他们再也没来找过我。
“不是你说了算!”
明慧网上有一篇文章:《一问一答 解体邪恶因素》。
有一农村女大法弟子,七十多岁。
警察说:“我问什么,你答什么。”
我说:“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不说。”
问:“你老伴叫什么名字?你儿子叫什么?你女儿叫什么?”
我说:“我不说。你们搞株连九族,我家就被你们搞的株连九族(迫害)。”
有个警察说:“(把她)关起来。”
我说:“不是你说了算的。”
警察问:“这些东西哪来的?哪买的?”
我说:“这是我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能侵犯,是你们在知法犯法。”
警察说:“你去告嘛。”
我说:“可以告你,我们有信仰自由,私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们把《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 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拿来,去看一下。法律不是有冤假错案要担当终身责任制吗?现在又有倒查三十年吗?不就是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吗?真相大白的时候,要清算你们迫害好人,要加倍偿还。”
审问人又问:“你到了哪些地方?说了些什么?”
我说:“就是和给你们讲真相一样。”
他说:“除了我们这儿,还到了哪些地方?”
我说:“那是我的人身自由,说的是(大法真相)护身符上的那些话,你看嘛。”(他拿着真相护身符,仔细的看,看了这面,看那面。他们几次要我签字,我不签。)
我说:“不签,是为你们好;签了,就是你们迫害法轮功的证据,清算时,你们担当不起呀! 我绝对不会出卖师父的慈悲苦度和自己的良知。”(说完,我就堂堂正正走了。)
我不是一般人,我是炼功人
二零一八年,有一女同修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她不配合邪恶,警察指使犯人打她,她大腿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她首先向内找,找到自己有争斗心;犯人之间说流氓话,她听到就找到自己有色心,否定旧势力。三十天后,她被放了。
反迫害实例有很多,都是同修们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的表现,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这里仅举几例,供同修参考。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四》〈你再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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