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后,刘洪斋任莱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大队长时,与莱西市“610办公室”主任刘致希合谋,禁止给莱西市二十五位法轮功学员的子女办理出国护照,更违法禁止给多位上了公安“黑名单”的法轮功学员本人办理护照。
刘洪斋担任日庄镇派出所所长时的迫害罪行
◎刘洪斋多次入室绑架法轮功学员王兴梅
二零零一年三月,为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王兴梅,刘洪斋指示村里治安人员四人轮流谎称说村支部书记找她谈话,半小时就回家。王兴梅去后,以刘洪斋为首的十几个人一拥而上,拧住她的胳膊拖上警车,王兴梅的裤子被撕破,衣服扣子被挣掉。他们把她绑架到莱西“610”魔窟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底,以恶警沈涛、刘洪斋为首的七、八个人闯入王兴梅家强行抄家,抄去大法资料和私人用品。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天还没亮,以刘洪斋为首的五个人又非法闯入王兴梅家,把她从床上拖下地,强行拖上警车,送到莱西“610”魔窟。她当时只穿了裤头和内衣。“610”恶首于瑞珍指示恶徒给她戴上手铐,送往王村劳教所强迫洗脑转化。
◎王山,男,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是院里村从干部到百姓公认的好人。二零零一年六月,日庄镇派出所所长刘洪斋绑架了王山送青岛劳教。
◎王翠芳,女,日庄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六月,时任日庄镇派出所所长的刘洪斋及柳广宏等六、七个警察闯到王翠芳家非法抄家,真相资料和部份大法书被抄走。又把王翠芳拽拖到警车上送往日庄派出所。所长刘洪斋叫警察把她吊铐在大铁门上,后来又有两个警察让她坐在潮湿的地上。不准动弹,拿棍子打手、脚趾、头部,狠狠地扯她头发。第二天又把她送进莱西拘留所。
拘留半月刚回家,所长刘洪斋安排两个警察到家又把她绑架到警车上。跟她丈夫孙玉德勒索了五百元钱,送医院查体。因为她身体很好,不愿查体,警察强行拖她的两臂,又给戴手铐,使得她手腕被手铐扎了一道大口子,流出了鲜血。后来她被非法送到青岛大山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她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王欣风,女,莱西市日庄镇鲍格庄村法轮功学员。曾身患骨癌,医院说无药可治,只能在家等死。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她从不能动到能翻身,慢慢又坐起来,几个月后完全变成了一个健康人。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莱西市日庄镇派出所所长刘洪斋带着张鲁宁等人闯进她家,抄家并当场绑架了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还凶恶地要连王欣风一起抓去,她的老伴拼命抵制,王欣风受到惊吓,当即倒在地上,从此旧病复发,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
刘洪斋担任河头店镇派出所所长时的迫害罪行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早上,河头店镇高格庄村法轮功学员王者清夫妻俩,被河头店镇派出所恶警从家中绑架到河头店镇派出所。同一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姜淑香和王丰玉夫妇,并被非法抄家,恶警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资料。姜淑香被绑架后送往青岛大山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晚十点左右,刘洪斋指使河头店镇派出所六、七个恶警踢坏李发云家的门,将李发云绑架,就连不修炼的女儿和不满周岁的外孙也被打。家中的钱和摩托车被非法掠夺,大法书籍和资料也被抄走。被刘洪斋绑架的第二天李发云被送往莱西市拘留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二日晚,河头店镇派出所四名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周凤英、李桂珍及李桂珍的丈夫张忠成(未修炼)。十三日,恶警对周风英、李桂珍两家非法抄家,搜去大法书等私人物品。
刘洪斋限制法轮功学员合法出境
◎二零一二年三月,青岛莱西市法轮功学员李红香在美国留学的女儿大学毕业了,邀请母亲参加毕业典礼。李红香向院长付斐珍请假,付斐珍却让人向“610办公室”主任刘致希、卫生局局长张瑜汇报,最后“610”主任刘致希伙同出入境管理处大队长刘洪斋限制了李红香出境。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李红香的女儿在美国研究生毕业,再次邀请母亲参加毕业典礼,这次付斐珍批准。但当李红香飞到北京转机时,被告知护照作废。李红香到莱西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一查,自己的护照在二零一二年三月被锁定三年,只得重办护照,又遭“反邪教科”(邪党是真正的邪教)科长沈涛逼写保证,这一折腾,令李红香损失了四千多元。
刘洪斋,男,一九六五年五月八日出生于莱西市牛溪埠镇(现改为沽河街道办事处)潘格庄村,家庭住址: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威海东路65号,现任莱西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手机号码: 17667596661;刘洪斋父亲: 刘京发;弟弟:刘洪奇(1969年8月出生);堂弟:刘洪忠;刘洪斋的叔父: 刘京成、 刘京堂、刘京荣、刘京仁、刘京玉、刘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