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一九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二零二一年,二十二年来,云南省“610”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恶,根据明慧网报道:云南省最少有两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参加各种“洗脑班”,云南先后有560名(651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68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6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云南“610”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部分罪恶。
一、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执意迫害法轮功
法轮功是性命双修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由李洪志师父传出,至今法轮功已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有上亿人修炼。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深受全世界各个民族的青睐,许多众生因此而得到救度。
法轮大法于一九九四年八月开始在云南弘传。四川籍法轮功学员陈荣华回家乡时,有缘参加了师父在重庆举办的“第二期讲法授功班”,陈荣华回到昆明后,在昆明市气功协会的组织下开始了大法在云南的弘传。法轮大法通过人传人、心传心,迅速在全省范围内洪传开来,同时弘传到了缅甸、越南、老挝等邻近国家。法轮功学员来自各行各业,有各级党、政官员、公务员、教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工程师、医生、教师、军人、警察、工人、农民、企业家、小商贩、保洁工、保姆等等。
法轮功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指导修炼,要求修炼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遇到矛盾向内找,做事首先为别人考虑,从做一个好人开始,最后达到功成圆满。法轮功的传出,同时也对社会精神文明起到了促进作用,使云南治安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那时民众都说好,政府也说好,还得到省有关领导的肯定赞扬。原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离退休干部经过深入调查给中央的报告中肯定:“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真、善、忍宇宙大法的弘传同时也触动了一切负面的因素,尤其是以假、恶、斗残害中国百姓的中共邪党,和一个最无正念理性,蠢、恶、坏、奸、丑、显示、妒忌、遇事胆小如鼠之人形大丑的党魁江泽民。他与中共魔鬼相互勾结利用,妄图铲除法轮功,于是发动了这场历史上迫害时间最长、且系统的、手段最残忍、最卑鄙的,甚至出现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历史上最大的罪恶,令天地震怒!从中共党魁提出“要战胜法轮功”那刻起,神就将中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所以“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
1、江泽民为打压法轮功首先在云南做舆论造势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万名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事件发生后刚过三天,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二日,中共党魁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成员、副总理、后来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中共组织部长曾庆红等,窜到云南参加“九九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江泽民在此期间,背着中共政治局另外六常委,曾多次分别在云南省党、政召开的会议上和接见军队师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对法轮功进行大肆造谣、诬陷、诽谤,并且煽动定调子说:“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争夺群众、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要求“领导干部要有政治敏感性”(中共印发有江讲话的绝密文件),为了自己私欲,党魁江泽民利用中共,为全面迫害打压法轮功开始制造邪恶舆论。
随后云南省委于一九九九年“七一”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各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会,学习江泽民《关于法轮功问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并在当时开展的邪党“三讲”活动中把对法轮功的态度作为必须讲的内容来讲,可见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是江泽民早就有预谋的,完全是江泽民以自己的意愿,与中共相互利用一手挑起的。
2、为打压法轮功做组织准备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党魁江泽民亲自指示成立了由李岚清为第一任“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王茂林为第一任主任的“610办公室”,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从此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推向灾难的深渊,致使广大众生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境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中共云南省委也成立了由云南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任组长;政法委书记秦光荣、副省长梁公卿为副组长;十九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并且成立了以陶国相(副主任代主任)为首的“610办公室”,同时各地、州、市、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610办公室”,全面负责迫害打压法轮功的日常工作。
随后云南省公安系统开始加强了对法轮功的监控,他们派出大量国安特务打入到各个炼功点,蹲坑摸底、摄像,收集所谓法轮功的“情报”,为全面迫害镇压法轮功作准备。据一名国安特务后来讲:“我们曾经打入你们炼功点进行秘密调查,其实我看炼法轮功的人干部多、党员多、有文化知识的人多,他们都是些很善良的人,每天只是在一起炼炼功、学学法而已,根本不危害社会……”
3、绑架各级党、政部门行恶
“610”外表上是一个挂在政府系统的行政部门,实质上中共党魁江泽民与中共给予其无限的权力。它凌驾于《宪法》之上,指挥各级党和政府部门、公、检、法、司、军队、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各种协会、街道办事处、农村村委会,甚至劳教所、监狱,一同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初期,政府各级部门按照江泽民“三个月铲除法轮功”的意愿,将打压法轮功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妄图铲除法轮功,可见迫害法轮功的广泛性、邪恶性、残酷性。
二、迫害法轮功的邪恶运作方式
“610”具体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了包括强行“洗脑”、送进“精神病院”等手段;为了在经济上搞垮,采取了开除公职、扣发退休金、罚款、抢劫私人财物等办法;为在肉体上消灭,“610”人员直接操控指挥警察、武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绑架、关押、并非法劳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直接操控指挥洗脑班、劳教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用强行堕胎、高压电棒击、钉竹签、“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体摘除器官等等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暴行,与当年的法西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1、统一部署指挥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打压法轮功前后,根据官方资料显示,云南省委、省政府为迫害法轮功先后召开了十二次会议,省委书记令狐安(被追查国际追查)作了十三次批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云南省委召开了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其积极参与和支持打压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刑)主持的“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妥善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县以上党委〈党组〉负责人会议,在会上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云南“领导小组”组长)对如何迫害法轮功作了部署。会议煽动说:“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和政治斗争,关系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云云。在云南省委、“610”的指挥下,初期对法轮功进行了三次大的迫害,即所谓的“三大战役”。
云南省迫害法轮功的邪党会议后,在全省各地、州、市、县都召开了相应的会议,部署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处理工作”。根据“610”的部署要求,每个单位“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法轮功学员要“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从此在全省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面镇压迫害,毫无理性的将一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
迫害法轮功由于不得人心,在国际上又受到舆论的谴责,所以,随后迫害法轮功就不再公开。尤其610办公室邪恶组织很少公开露面,不发文件,只是口头传达,一切罪恶都是秘密进行,象一只邪恶的黑手操纵着一切。
“610”初期在云南指挥的三次大的迫害
(一)第一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云南省委召开了各地领导迫害法轮功动员会议后,全省各地、州、市、县都相应召开会议,开展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处理工作”。
在第一次大迫害中,主要以工职、党籍、退休、不准当医生、不准当老师、奖金挂钩、单位先进评选等威胁利诱、强行收缴法轮功有关书籍、影像资料等,各个单位办“洗脑班”,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期间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坚持信仰被绑架、抄家,其中3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9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多人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第二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起)
江泽民“三个月铲除法轮功”的企图落空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泽民在会见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时诬蔑法轮功是×教,并指使《人民日报》十月二十六日发表《法轮功就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评论员文章,构陷法轮功。迫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十月三十日做出了只字未提法轮功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同时两高院对人大《决定》做出了违反宪法的所谓《司法解释》,把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法外施法不断升级。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云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秦光荣主持召开了“各地州、市领导、大专院校党委书记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共二百多人参加的会议”,布置了对法轮功开展所谓的揭批运动。要求政法机关对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做到“快捕、快诉、快判”,肆无忌惮地践踏宪法法律。
随着法轮功学员不断走出来到北京、到省委、政府部门上访,向世人讲真相,极大的打击了中共邪恶的嚣张气焰,中共云南省委、610对法轮功的迫害也不断升级。仅二零零零年就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行洗脑,9名被非法判刑,119名被非法劳教;云南昆明铁路局党校教师王星,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三)第三次大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起)
由于中共打压法轮功不奏效,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于二零零一年过年前编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诬陷法轮功,在全国掀起了迫害法轮功的又一高潮。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610召开了针对法轮功的“治安工作会议”,将打压法轮功进一步升级,对法轮功的迫害更加血腥残酷,仅二零零一年,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洗脑、关押,53人被劳教,20人被判刑。
2、虚假舆论造势、宣传毒害世人
中共搞政治运动的惯例:党媒舆论造谣为导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在云南省610、省委宣传部指挥、操控下,《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东陆时报》、《昆明日报》、《滇池晨报》、《云南老年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广播电台》以及各地、州、市、县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等,数百种党媒开足马力对法轮功进行大肆的造谣污蔑、歪曲诽谤、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轮功恐怖化、妖魔化,欺骗民众。根据官方资料显示,仅一九九九年不到半年时间,云南新闻部门除转发新华社通稿外,发表了350多篇诬陷、栽赃法轮功的文章,其中被中央级报纸、广播、电视转载达30多篇。
二零零一年初,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自编自导嫁祸于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后,在全国又掀起了诽谤法轮功的高潮,云南各地、各种媒体对法轮功诽谤文章又是铺天盖地而来。无中生有的进行造谣、抹黑、诬陷。各种所谓揭批会、座谈会、法轮功学员走访录等报道,妄图从精神上打垮法轮功学员。在610、宣传部门的布置下,各地许多单位、学校、社区利用橱窗、宣传栏进行诽谤法轮功的宣传,毒害民众、学生和青少年。
3、挑起民众仇视法轮功“名义上搞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下午,中共云南省委召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团体负责人和党外人士开座谈会,省委副书记、610头目王天玺在座谈会上讲述了中共打压法轮功的意图,并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进行了大肆污蔑、诽谤。用恐吓、欺骗的手段将其他党派人士绑在中共邪党的战车上充当其迫害法轮功的炮灰。
随之云南省党、政、工、青、妇、残联、宗教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学校、厂矿、街道办事处、科协等,层层组织搞“文革”式的“揭批”法轮功。为造声势、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在公共场所欺骗民众搞“万人签名活动”,连中小学生都不放过,从小就教唆青少年如何去仇恨别人。
像历次政治运动一样,中共从上到下强迫各个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村委会等等,强迫人人表态,搞人人过关,与法轮功划清界限。
这场迫害也渗透到科技界,邪党利用一些科痞挑事,污蔑法轮功是“迷信”,鼓动科技工作者抵制法轮功。云南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李荣昆、云大历史系教授林文勋等人在云南日报上撰文散布歪理邪说攻击诽谤法轮功,充当了御用政治打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在云南自然科学界、社会科学界所谓专家教授揭批法轮功座谈会上,昆明理工大学杨思忠、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学愚、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兰炳炎、云南天文台党委副书记王锐、云南省中医中药学会副会长吴生元、省心理学会副会长张世富、省哲学学会会长王展飞、天文学会秘书长鲍梦贤、云南工业大学教授雍歧龙、云南农大教授诸锡斌、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王亚南、省卫生经济学会秘书长熊万兴等人,在所谓揭批座谈会上,违背客观事实,大肆传播谎言,攻击、污蔑法轮功修炼者及李洪志先生,丧失了一个知识份子的基本人格和良知。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云南宗教界也召开了“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座谈会上云南省佛教协会秘书长陆绍明宣读了“云南省佛教协会致全省佛教界的公开信”,号召佛教信徒要“积极投入与法轮功的斗争”;座谈会上,云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圆通寺方丈淳法,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纳广用、马忠,云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圆通寺监院法师崇化,云南省天主教两会神甫刘燕超,云南省基督教两会总干事玖玮,云南道协筹备组袁志兑道长、罗雄道长等人也在座谈会上发言,恶毒攻击、大肆污蔑法轮功,并且誓言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
与此同时云南文艺界也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所谓“揭批”,编排了大量攻击、诽谤、丑化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到各地、厂矿、农村、部队、劳教所、监狱演出,毒害民众,对中共打压迫害法轮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担任保卫边防的驻云南各个部队也以各种形式“揭批”法轮功,大张旗鼓开展反法轮功宣传教育,把毒害灌输给部队官兵,挑动不明真相的官兵仇恨法轮功。红河州某部参谋长还撰文批法轮功,把他岳母由于家庭琐事自杀身亡也归罪于法轮功。
4、进行全民洗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对法轮功迫害开始,《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东陆时报》、《昆明日报》、《滇池晨报》、《云南老年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广播电台等,以及各地、州、市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自媒体等上百种党媒和御用媒体,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诽谤、造假、栽赃,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和政治化宣传。
《云南日报》还专门开辟“管窥世事”、“龙门漫谈”和“夺取揭批取缔法轮功斗争彻底胜利”等专栏,署名为杨润、季风、李鉴钊、李翔昌、辛宏、郑明、艾正、云奇、郑洲、黄昌炎、徐征、王志、王亚军等御用文人不断撰文诬陷、诽谤法轮功。
《云南日报》记者李绍明、孙翠芳、杨诚和《滇池晨报》记者苏忠编撰了大量假新闻和谣言,尤其他们撰写的长篇通讯《众志成城反××》、《春风唤得迷雁归》、《突破最后的堡垒》等诬蔑文章,对云南迫害法轮功起到了煽动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零零一年初,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自编自导嫁祸于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后,云南各地、各种媒体对法轮功诽谤文章又是铺天盖地而来。各种所谓揭批会、座谈会、法轮功学员走访录等报道,妄图从精神上打垮法轮功学员。
“610”还下发《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毒害民众,此书称为“普法学习教材”,未署编著者姓名,明显做贼心虚不敢署名。
云南省学联还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发出“倡议”,煽动学生仇恨法轮功。召开了“誓师大会”,强迫师生签名,甚至恐吓学生:“不签名就开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中、小学校还制作攻击法轮功的“宣传展板”;媒体还报道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在“声讨”法轮功,直至近年的学生暑假作业中还要每个学生写一篇批判法轮功的作文。二零一零年后云南小学六年级学生的“思想品德”和中学课本中还编有江氏集团一手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从小就灌输中共党文化斗争哲学的毒素,从小就教唆如何仇恨别人,毒害青少年。
云南省“610”主要成员彭国军、杨兴源利诱劳教所部份“转化”者和原云南大学马列教研室教授苏升乾、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蔡朝东等政治打手组成“巡回演讲团”,在云南十一个地、州、市、县共演讲了六十二场,对六万三千人进行洗脑毒害,省电视台、电台、报纸和一些地区电视台、电台、报纸都进行大肆宣扬报道,“巡回演讲团”还将邪恶散播到一些省市,蛊惑不明真相的民众,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到之处无不伴随着严重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云南中共邪党还编辑出版了利用邪悟人员和御用文人撰写的攻击、诽谤法轮功,毒害民众的多册文章汇编丛书、电视专题片等等。
二零零一年中共邪党又将《反对××,崇尚文明》大型展览引来云南,先后在全省十六个地州的一百多个县、市(区)巡回展出。昆明市教育局把参观展览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组织观看,还抽调了昆明大学、昆明师专的部份大学生承担讲解工作。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单位三千二百多个,人数近三十万人次;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州受害六十多万人次;全省被毒害民众达八百万人次。更恶毒的是《云南日报》还编造了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研和镇幼儿园大班的女孩和婷,在留言簿上画了一幅图画,说她渴望彻底铲除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开始,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610”、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科协、省反××协会等又举办了诬陷法轮功的《反对××,崇尚文明》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不良反响。约八百万人次参观展览,数千篇文章参加征文比赛,二十多万人参加了知识竞赛。几千篇稿件大部份都是被欺骗学生所写。其中,云南昆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就安排了二百名上班职工参赛。
普洱地区把此次知识竞赛当作接受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在全区印制了十万份试卷发到各县、乡。怒江栗僳族自治州仅泸水和兰坪两县就安排两千八百多名干部、学生做答卷。全省被毒害的人员达二十万人。
邪党还在全省开展所谓“杜绝××进我家”活动,无数家庭被邪党洗脑迫害。与此同时云南文艺界也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揭批”,编排了大量攻击、诽谤、丑化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到各地、厂矿、农村、劳教所、监狱演出,毒害民众,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云南省科协还主办了针对法轮功的“边疆万里行科普大篷车”,先后到丽江、大理、普洱等七个地、州、市,把黑手伸向全省各地各族普通百姓,欺骗毒害边疆各少数民族,将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业、各个民族,使云南数千万人受到欺骗和毒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云南省“610”授权给昆明市五华区“610”,编印了攻击、诽谤法轮功,毒害民众的数万“小册子”。
5、企图分化、瓦解法轮功学员
610企图分化、瓦解法轮功学员而达到铲除法轮功的目的。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非典”爆发前,昆明市“610”在北门街居委会内由“邪悟”的人做骨干,建起了全国唯一的“转化”基地,搞欺骗宣传,进行特务活动,监视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省“610”又利用一些“邪悟”者,如:原昆明辅导站副站长徐太原、辅导员黎昆平及被欺骗的百名转化学员签名,推出全国唯一倡议成立反××协会的《倡议书》,徐太原还担任了云南省“反××协会”的副会长(会长是中科院院士黄润乾)。“反××协会”刚成立就于三月二十二日在昆明市正义路搞所谓“万人签名活动”,省科协主席苏君红、副主席徐济民积极参与,胁迫民众仇恨法轮功。
6、公然剥夺法轮功学员合法权利
迫害法轮功开始不久,“610”还下发文件,非法剥夺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子女参军、考学、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医生、教师、公务员及退休的权利,对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扣发养老金;“610”还有直接决定处理法轮功学员公职、领取退休金的权力,以此挑起法轮功学员家人对坚持修炼法轮功学员的不理解和不满。610有决定企、事业领导干部撤职、升迁的权力,有评先进、单位发放奖金等一票否决的权力,从而挑动单位职工对坚持修炼法轮功学员的不满和仇恨。
三、强迫“转化”妄图摧毁法轮功学员的意志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在这场迫害中,中共从思想上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其采用的手段既是违法的,也是残忍的。在人类近代历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屠杀主要是从肉体上消灭,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但“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更是从精神上、思想上、信念上彻底的剥夺人的基本权利,妄图强行洗脑改变人的思想,逼迫其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邪党假、恶、斗的歪理邪说。
二零零零年起,江泽民由于对法轮功迫害不奏效,于是用“转化”洗脑的方式妄图从精神上、人格上、人的意志上摧毁法轮功学员人性善良的本质。云南省是在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1)“转化”工作成为重中之重
二零零零年一月,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亲自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了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教育转化方案”,并做出决定“把教育转化工作作为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重点。”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云南省委、省政府纠集各地、州、市邪党委、政府一把手参加全省“加强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王天玺在会上叫嚣“转化工作是战胜法轮功的根本”,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证投入,建设队伍,落实政策,落实‘包保’帮教责任制”,要“管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人”。副省长、“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梁公卿则代表云南省委、省政府与各地党委、政府签定了“包保”责任书。同时成立了“教育转化帮教小组”(实属“610”邪恶机构打手),组成干部队伍(由公安政法有关领导组成)、专家队伍(由省委邪党校,云大、师大等教授学者组成)、骨干队伍(由邪悟的法轮功学员组成)。
云南省委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落实“转化帮教小组”,并且制定所谓“转化”细则,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法轮功学员身上。
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承包“转化”法轮功学员,王天玺、梁公卿、李汉柏等省委副书记、政府副省长到各地、州、市督战,党媒还吹嘘王天玺亲自向一百多人作思想“转化”工作,十多次到劳教所坐镇指挥“转化”工作。
各地、州、市、县有一千多名干部参与“转化”法轮功学员,从省部门领导到州、市、县、区、村、单位,层层承包“转化”对象,明目张胆的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权利和人身权利。
2)举办“洗脑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后,云南省“610”副主任(代主任)陶国相和主管洗脑班的彭国军(处长)直接操控昆明市“610”在云南省电力干校接连非法举办了两期洗脑班,随后云南省“610”先后在昆明市及多个州、市、县举办了多个、数期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学习班”)。洗脑班由省“610”彭国军直接指挥,参与的主要骨干有:黄应玲(女,“610”成员)、蔡朝东(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郑维川(云南大学教授)、张某(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组成的“专家组”和由邪悟的徐太原等人组成的“帮教团”。具体由当地政法委、“610”、公安、国保警察出面绑架,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书记、保卫科长或派人“包夹”、出经费,联合迫害法轮功学员。各地以省“洗脑班”为名举办的洗脑班有:
昆明地区:
云南省电力干校洗脑班(二期);
昆明航天疗养院洗脑班(四期);
官渡区三永度假村洗脑班(二期);
昆明市鑫安宾馆洗脑班;
昆明市盘龙区松茂水库洗脑班;
红河州:
个旧市茶山果站洗脑班;
个旧市白云山庄洗脑班;
开远市植物园洗脑班;
弥勒县六郎洞发电厂洗脑班;
建水县民兵基地洗脑班(二期);
石屏县高冲水库洗脑班”、
“泸西县五者温泉洗脑班”。
曲靖市:
曲靖聊廊山度假村洗脑班”;
宣威县(一期)。
玉溪市(二期);
文山州(二期)、
楚雄州(多期)
各地、州、市、县“610”也从上至下纷纷效仿举办“洗脑转化班”。全省有上千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进行非法“洗脑”,将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列为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并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另外对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进行强行“转化”洗脑,从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云南电网公司内定:所属系统单位,如有法轮功学员,给两个月“转化”时间,不写保证放弃修炼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3)到劳教所、监狱举办洗脑班
二零零零年五月,云南省劳教局主管劳教系统“转化”法轮功学员的“610”成员杨兴源(云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之一,追查国际通告的对象,二零零七年末突然患病遭恶报死亡)参与组织了云南省“专家帮教团”,对其管辖的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场所: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楚雄州禄丰县大平坝)和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昆明大板桥)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近一个月的所谓“教育转化”。
当年七月,杨兴源到北京参加全国“610”及司法系统迫害法轮功表彰大会期间,向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讨教了迫害法轮功的经验。回昆明后向省委副书记王天玺汇报后献策,花重金请辽宁“马三家帮教团”到云南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
二零零零年九月云南省政府拨专款三十万请来了邪恶的辽宁“马三家帮教团”,先后到了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和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作所谓“转化”。随后又于十一月底再次花费重金请“马三家帮教团”对当时部份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云南省“610”主要成员彭国军(“610”主管洗脑班的处长)与杨兴源(劳教管理局处长)组织利用劳教所部份被“转化”的人组成“省转化帮教团”,对云南省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洗脑转化,成为云南“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力量。
与此同时,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亲自率领其精心挑选的苏升乾、蔡朝东、向翔等中共御用文人作为邪恶骨干,以所谓专家、学者、社会精英的名义,不断到洗脑班长篇大论的散布污蔑、诽谤大法与大法师父的言论,并且打着帮助学员或家人解决生活、工作困难的旗号,企图骗取学员的信任;有的还找来单位领导、配偶、家人等一起作“转化”。
二零零七年六月,昆明610人员、公安局一名副局长、五华国保队长练学腾等到省一监举办洗脑班,对关押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妄图进行强制“转化”。徐亮、严贵生等许多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戴镣铐等酷刑迫害。610人员还交代原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的包夹使用暴力强迫其转化,后因为叶保福绝食抗议而告终。
4、惨无人道的洗脑手段
◎、剥夺人身自由。单独关押,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每个学员有两名“包夹”,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看守着,不准与别人交谈,不准私自活动,从精神上折磨,迫使其就范;
◎、灌输歪理邪说。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老师的录像、报刊、书籍;利用邪悟学员灌输歪理邪说,用伪善的言行迷惑学员,误导其“转化”,放弃正法修炼。
◎、强迫人人过关表态。写心得体会,进行所谓揭批、诽谤大法,扭曲人性,摧毁修炼人的意志和正信。
◎、熬鹰:熬鹰就是剥夺睡眠,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不让休息,不能自由活动。邪恶人员轮番做“思想工作”,中共这个酷刑非常歹毒、残忍,且不留外伤,以此让受害人精神崩溃,胁迫“转化”。
◎、利用亲情。包括家人哭闹、向法轮功学员下跪、威逼离婚等逼迫放弃修炼。
◎、用经济手段施压。强迫单位或社区派人参加,以扣发工资、退休金、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威胁开除家人公职、不给子女入学、参军、工作等等威逼转化。
◎、酷刑虐待。如建水王伽月因坚持信仰炼功,被洗脑班恶人谭伟、彭连益等人将床单撕成布条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后又被抬入肮脏有一窝野蜜蜂的猪厩里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肿多处。
◎、最后一招就是表态“不炼”就放人回家;“炼”就判劳教。
◎、对在劳教所和监狱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罚站”、“罚跑”、“戴镣铐”、“电击”、“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药物”、“做苦役”、“不准接见”、“不准通信”、“不准购物”、“延长劳教期”等等卑劣的手段加重迫害。
5、遭洗脑迫害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案例
案例1、年仅二十二岁的科技大学学生谢宏宇在不断的洗脑迫害中不幸去世
谢宏宇,男,二十二岁,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乡新塘村人,安徽中国科技大学学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谢宏宇三次到北京上访,遭到校方“610”和当地公安的迫害,安徽省委领导亲自找他谈话,强迫其放弃法轮功,由于谢宏宇坚持自己的信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国科技大学以其坚持修炼法轮功为由,强迫其父亲将他带回云南家乡。
谢宏宇回到云南家乡后,遭到省、市、县、乡、村各级“610”和公安的监控、骚扰,墨江县和新抚乡还成立所谓“帮教小组”,建立了领导包保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新抚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多次找谢宏宇“谈话”,施加压力,采用车轮战术,强迫他放弃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墨江县国保大队又非法从谢宏宇家中抄走了《转法轮》等大法书籍、讲法录音带、音乐带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谢宏宇还被绑架到昆明参加省“610”办的洗脑班。
自从到昆明参加洗脑班回墨江后,谢宏宇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精神恍惚,不法人员以“精神障碍”强制他住院“治疗”。在他住院期间,“610”也不放弃对他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云南省所谓的“演讲团”到普洱时,还专门到医院对他进行洗脑,强迫他放弃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谢宏宇出院后,由于继续受到各种压力,特别是其亲人由于受江氏集团欺世谎言所蒙骗,对谢宏宇坚持修炼法轮功极力反对和阻挠,使他精神再次受到刺激,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车撞死,含冤而去。但是邪党却利用媒体大肆煽动、造谣,称谢宏宇是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错乱自杀身亡,企图嫁祸诬陷法轮功,在国内外造成极坏的影响。
案例2、银行职员张警心在洗脑班遭非人的精神折磨
张警心,女,四十八岁,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分行营业部信贷管理处工作。张警心于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两次被绑架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转化”,由于张警心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又被从劳教所劫持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转化”洗脑,在洗脑班期间遭受各种非人折磨。以下是张警心自诉被迫害的经过:
二零零五年中秋节前,劳教所一大队夏副队长以出去散散心为名,将我骗到昆明市鑫安会务中心野蛮进行人身摧残迫害。到了鑫安会务中心的一幢特别的楼房,楼房中布满了保安,真个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我在鑫安会务中心住的房间,只开过两次窗子。一次是让我听一个人“转化”后他们的鼓掌声。另一次是一位男同修拒不“转化”,恶警大声的宣读对他的逮捕令,让我看到他戴着手铐被恶警押着离开。然后窗子和窗帘就又都拉上了。
几天后由于我不“转化”,我住的这个房间就被贴满了极其恐怖的、血迹飞溅的、死人惨死时的画报。恐惧笼罩了整个房间。当晚我便将这些画报撕去了大部份。第二天的一大早即遭到三个女人(一个姓王、另一个不知道姓什么、一个劳教所警察张云萍)惨无人道的身心摧残。她们拿来了许多张打印好的师父的照片,一本信签纸,将笔用透明胶带纸绑在我的右手上,将我夹在一张椅子和桌子之间坐着,一个按住我的头,一个扭住我的左手,另一个强拉着我的右手在师父的法像上乱涂乱画,嘴里说着极其肮脏下流、污辱、猥亵的话。之后,她们又拿来信签纸,以同样的方式强拉着我的手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写完一张,又写一张,累了她们就休息一会接着再干。再把写好的贴到墙上,贴得满墙都是。趁她们吃饭时,我将墙上贴的都撕去了。姓王的扬言撕去一张罚写二百张。迫害法轮功已经到了发泄私愤、手段令人发指的地步。
姓王的还揪住我的头发,企图再次把师父的法像塞在我的脚下、屁股下,我顺势坐在了地上,姓王的厉声说,你相不相信,我从地上将你拎起来再摔在地上,你的脊椎骨就得断。我闭着眼不听她们的叫骂,姓王的就说要拿胶带来把我的眼皮贴在脑门上。这样的迫害连续了三天(从早上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我绝食绝水抵制迫害。之后我找到云南省政法委的处长邵志敏(音),当我向他揭露这惨无人道的迫害时,他若无其事的看着我青一块紫一块的胳膊和手,假惺惺的问我,她们打你了吗?之后对我说,你有精神病吗?如果你家里人同意,我们就送你到精神病院。
我没有被他们“转化”,于二零零五年中秋节后回到云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为避免此事在劳教学员中曝光,劳教所把我关在了三大队的一个监室里约半年之久,房间门上的玻璃都用报纸糊住。我的手腕被她们迫害得两三个月都还疼痛不止。
案例3、七十多岁退休职工杨惠兰多次被绑架洗脑受折磨
杨惠兰,女,七十岁,昆明市木材家具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不久,杨惠兰遭到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洗脑迫害。
二零零零年被610、盘龙公安分局国保绑架到松花水库宾馆隔离式洗脑,并让单位派一个人陪同,每人每天八十元,由单位支付。参与的警察:张俊、李俊峰、杨永康。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八、九个警察闯入杨惠兰家将她从五楼的家里生拉硬拽的强拖下来,再次绑架到金安宾馆强行洗脑。在金安宾馆有陪住的,有二十四小时站岗看守的,五、六个人整天轮流给杨惠兰灌输歪理邪说洗脑,逼其放弃修炼法轮功。杨惠兰绝食三天,血压高达240,左手被警察绑架时扭肿。
6、投入巨资和大量人力搞转化
云南本来就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的省份,还有数百万人生活在极贫困之中,可是为了迫害法轮功的需要,中共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仅昆明市就增加了上万名警察、保安,到二零零五年光保安就达3.5万人;并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举办各种“转化班”、组织“演讲团”、“帮教团”等等;据《云南日报》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一篇文章中称,为了做好所谓“转化”:“省委书记令狐安作了多次批示,并且亲自主持召开了省委常委会,专门部署转化工作方案”,“省委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常设机构”;“省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省长李嘉廷亲自协调工作,安排工作经费,首次拨款400万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一月,云南省委每次拨款三十万元,找来了辽宁省“马三家帮教团”两次到劳教所成立“转化、教育学习班”
为了迫使原昆明法轮大法辅导站负责人王岚“转化”,610、公安不惜动用地面卫星跟踪系统,花费200多万元巨资抓捕为抵制“学习班”而离家出走的王岚等人;
云南林业系统单位为迫害法轮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办“洗脑班”;许多单位党委书记亲自带领保卫科人员充当打手。云南林业医院邪党书记李锐亲自指挥带领保卫科人员非法跟踪、监视、看守、绑架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公安部门花费了10多万元四处追捕,还在某市大肆布控、设路卡抓捕抵制转化班而辞职出走的原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一家三口。
昆明钢铁公司由邪党委副书记张桂生带一班专职人员专事迫害法轮功学员;滇中电业局为了看住一对法轮功学员夫妇,一年投入了十多万元专项经费。
云南冶炼厂每年投入十多万元和大量人力、物力二十四小时派人看守法轮功学员。
昆明市北郊水泥厂,本来经济就不景气,为了执行“610”指示到北京押回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强行要全厂职工凑钱作押解人员的车旅费。各个单位为迫害法轮功付出的代价更是无法统计。
云南省除了为劳教所、监狱所谓转化,投入了巨资建设经费;为了鼓励转化率,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就奖励1-2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邮电系统耗费大量资金购入专门设备,设置专职人员对国内外所有邮进和邮出的信件非法进行透视内容,对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信件以及其认为敏感的信件全部扣留。
省610、十六个州、市610除了工作人员工资、各种补贴、车旅费外,还要花费大量纳税人的钱,用于印书、印宣传材料、印问答试卷等。根据网络资料:二零一三年“中共云南省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教法制教育学习问答》印刷及配送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显示,省610光《反×教法制教育学习问答》就印制了六万份,向全国各省区市寄送各约1000册(包括31个省、直辖市、区);向云南省各县(市、区)寄送各约250册(包括130个县、市、区,含畹町)。一次纸张采购款就达五十万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文山州委610办公室印刷宣传册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中显示,印刷宣传册60240册;金额98191.2元。
7、奖励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
云南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的方法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台》等中央及地方主要喉舌媒体进行了大肆报道,将邪恶的精神迫害输出到省外和国外。据《云南日报》的造谣报道称:云南与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法轮功学员转化率达百分之九十九,高于全国的百分之九十八,受到了胡锦涛、李岚清的表扬。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公安厅、民政厅、人事厅、省“610”办公室联合召开迫害法轮功表现突出的表彰大会,被表彰的先进集体三十个,先进个人一百一十名。省委副书记孙淦(继王天玺主管“610”迫害法轮功的头目,追查国际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代表省委讲话,大肆诬陷法轮功,吹嘘云南“与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已经转化”。省“610”主任盛云富还进一步部署迫害法轮功。
被表彰的省一监二监区、省一监七监区、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分别荣立三等功,五名警察荣立三等功;省第一监狱二监区、省第二女子监狱一监区等七个监区获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十五名干警获先进个人称号。邪党表彰的省一监二监区、省一监七监区、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都是迫害法轮功员最残暴的监区。从中可以看到:把虐待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侵犯公民信仰自由,使用酷刑进行“转化”,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当作英雄,这充分体现出中共邪党“假、恶、斗”的邪恶本质。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红河州还召开了“红河州宣传思想工作取得新胜利表彰会”,表彰了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宣传马列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并同法轮功进行坚决斗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直接参与迫害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致死的彭连益、郭跃、曾保和等恶警荣立三等功,领取了奖金和证书。
四、610操控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
云南610办公室主任,后期都是由一名公安厅副厅长担任,而公安、司法系统都有610组织,各企业单位邪党书记、保卫科科长都是610成员,所以610利用公检法司系统迫害法轮功更是得心应手。610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可以随意调动警察、武警、保安、单位保卫科人员,或者单位职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跟踪、看守、传讯、留置、洗脑、训诫、骚扰、绑架、拘留、刑拘、劳教、判刑,包括决定其劳教、判刑时间等等。而且迫害中没有章程、不发文件、只是根据上级口头指示,秘密进行。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黎雄兵律师前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要求会见和调查了解郭玲娜遭受监管虐待的情况,被狱政科以610口头通知拒绝。律师指出,监狱应该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规定,而不是执行“610”通知。狱政科副科长吴吕也承认:“610办公室的通知确实不合法,但是它是党委机构。党政优先,法律在后。”希望律师理解狱方行为。
1、对全省辅导员大抓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在中共云南邪党省委副书记王天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下,省公安厅、国安局、武警、各地州、市公安局政保部门积极参与,在全省统一行动,对法轮大法各地辅导站及分站负责人进行了非法抄家、传讯、关押。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昆明法轮大法辅导负责人王岚(后被判刑四年,在迫害中去世)、分站长赵麒麟、赖高华、李树鸣、卞云山、张美媛。曲靖市辅导站站长王宇平(后被判刑三年)、曲靖市辅导站副站长马先明、楚雄市辅导站站长朱兰(后被劳教三年、判刑六年),个旧市(红河州)辅导站站长刘燕(后被判刑十年)。
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610和公安对在红河州警校参加警衔晋升学习培训的普洱县(现在的宁洱县)干警、法轮功学员张凤琴进行了暴力搜查,绑架至建水县公安局进行非法讯问迫害。后被判刑五年。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至二零零零年一年多时间,云南全省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昆明铁路局党校教师王星、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大理州宾川县原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杨玉芬等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37名被判刑;128名被劳教。
2、绑架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到翠湖公园马路边炼功证实大法,突然被上百名武警、警察包围、戒严,公安人员用车堵死了湖边所有通道,从上午到下午不断将到翠湖公园马路边的法轮功学员抓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市委反映法轮功冤情,当时信访办的人欺骗说,领导会来听取大家的意见。结果很快调来了事先就准备好的两辆大客车,调来上百名武警、公安警察,把上访的全部法轮功学员推上车,拉到西山二中进行审讯、拍照,随后由所属公安分局带走,至深夜才释放,其中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昆明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依法到云南省委上访,(实际去的有近百人,进到信访室的有六十四人,其他在门外。)向省委有关领导讲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还未得陈述意见,就全部被昆明市公安抓捕,进行非法审讯、录像、拍照等人格侮辱,然后又分别由各区国安将人拉到各个公安分局,最后全部都送进了看守所或拘留所。随后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省文联研究宗教的佘仁澍教授劳教三年(劳教期间出现生命垂危而“保外就医”,后在迫害中去世),周炯三年,王树兰三年,龙华鲜三年(后又被判刑三年)。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年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州、红河州、曲靖市、玉溪市等地区,先后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全部被绑架回昆明被关押。其中昆明市的刘忠、玉溪市的黄贵平、楚雄市金鹿中学语文教师朱兰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3、绑架在户外炼功、交流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市东风广场集体炼功时被武警、公安警察包围,外边人不能进,里边的人不能出,全部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西山区二中非法审问、拍照、关押到深夜才释放。
◇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东川区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走出来集体炼功,证实大法,被610、公安绑架。其中唐继武(男,六十多岁),被绑架后遭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零年,昆明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马村一法轮功学员家开“法会”(交流修炼真、善、忍心得体会)时被盘龙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搜身进行人格侮辱、审讯,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长虫山开“法会”(交流修炼真善忍心得体会)时被盘龙公安分局绑架、搜身人格侮辱、审讯。随后昆钢职工李麟书被非法判刑三年;桂明珍(李麟书妻子)被劳教,王凤仙、孙显馨、黄云匀被劳教一至二年。
◇二零零零年通海县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走出来炼功,遭到了当地公安的绑架,十多名被非法关押,多名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曲靖汽车运输总站退休工人王宇平和六位法轮功学员在麒麟花园晨炼,再次被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后被曲靖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夏晓燕、张菊芬、周模芳和四川省法轮功学员吕松和在罗荣芬家(昆明市第十五中学),五人一起被太和派出所绑架、羁押,夏晓燕后被取保候审、四川法轮功学员吕松和被判刑三年、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师周模芳被劳教一年。
4、非法抄家抢劫法轮功书籍、音像资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云南邪党省委召开了全省“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妥善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县以上党委〈党组〉负责人会议后,开始了对法轮功全面的打压迫害,以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不准当教师,不准当医生,子女报考公务员,报考大学,当兵等威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同时收缴法轮功修炼资料。对坚持修炼不交法轮功修炼资料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恐吓、办“学习班”、抄家等等。根据官方资料显示:仅迫害初期全省被610收缴焚毁的法轮功书籍有26种,达37.55万册;图书达14.77万册;音像资料达8.65万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云南省普洱县(现宁洱县)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居委会和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如虫胶厂、火柴厂、公安局等)全力出动,逼迫全县近百名法轮功学员交出法轮大法书及资料,不交的就强行抄家,很多的大法书及资料被抢劫烧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处理法轮功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法委书记秦光荣亲自指挥,在昆明安宁市首次集中销毁了3000多册《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李洪志大师的法像和几百盒李洪志大师讲法录音、录像带。
◇一九九九年八月,云南省交通厅退休职工谭世华被五华区公安分局非法抄家。原因是此前她儿子经营法轮大法书籍和音像资料,其儿子被绑架刑事拘留一个月。随后谭世华被绑架劳教两年,二零零六年被迫害去世。
五、敏感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
每逢节假日、敏感日特别是法轮功纪念日“四 ·二五”、“五一三”、“七·二零”或者江泽民血债帮成员到昆明期间,都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集体绑架。
1、“九九昆明世博会”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月主管610的头目李岚清到昆明参加“九九世博会闭幕式”期间,云南加大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各单位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管控,监视。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梁东、蒋鸣凤(女)、张蔚谨(女)、黄武第、吴刚、左立新等法轮功学员因被公安怀疑在“昆明世博会”期间召开中外记者会未成和在昆百大悬挂法轮功真相横幅和散发真相传单而被绑架、关押,随后梁东被非法判刑三年;蒋鸣凤(女)、张蔚谨(女)、黄武第、吴刚被非法判二年劳教;左立新被多次非法传讯,监视居住。
◇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原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被公安怀疑“昆明世博会”期间要去参与“活动”,被林业公安处非法传讯,后被昆明盘龙区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林业培训中心二天,随后又被单位伙同盘龙区国保看守在家里,白天看守人员坐在客厅里看守,晚上警车堵在楼道口看守,共计四十五天。以后长期监视住宅、电话被监控、出门被盯梢、跟踪。随后叶保福与妻子、女儿多次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杨明清于二零一八年被迫害去世。
◇云南省输送机械厂退休工人李君萍。“昆明世博会”期间被警察强行带到所在地派出所留置二十四小时。随后多次被绑架劳教、判刑,于二零一五年被迫害去世。
2、惧怕《九评共产党》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轰动全球的《九评共产党》发表后,邪党感到惶恐、空虚和绝望,意识到自己覆灭的命运,做垂死挣扎。于是将法轮功提升到过去的“反革命罪”打压,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大行动、大搜捕,重点旨在压制《九评》的扩散和传播。二零零五年85人被绑架关押,59人被判刑;59人被劳教。
◇昆明地区开展了“飓风行动”,昆明市政法委书记、610主任田云翔在公安系统所谓的“飓风行动”严打部署会上叫嚣:坚决打击法轮功,强化专门力量和侦控手段坚决打击下载、复制、传播、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盯死看牢重点人员。昆明市610副主任苏利平在部署过年前对法轮功的打压的会议上也叫嚣“我不相信整治不了法轮功”。随后还进行了所谓“雷霆一号”、“雷霆二号”行动,昆明市又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抓捕,有数十名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云南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一家三人、昆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向华强、昆明法轮功学员谭玲芳、普宝玉、倪美珍等被绑架判刑三至五年;杨素芬、李君萍、杨文筠被劳教。
◇普洱市澜沧县胡秉清、李先泽、张林、王艳红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以上四人被判刑三至五年。
◇楚雄市金鹿中学图书管理员朱兰、技工学校教师唐蕊、幼儿园教师蔡淑芬、施绍伟夫妇、侯发勇、陈少龙、万国良、吴宝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临沧市中学教师李鲜、党校职工杜映芳以及杨凤珍、李震、朱兵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3、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对法轮功大抓捕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中共邪党中央以政法委的名义秘密下发了一份题为《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工作意见》的文件,云南“610”、公安国保根据这一秘密文件精神加强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大批法轮功学员无辜被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各单位也加强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跟踪、电话监听,限制人身自由。仅昆明市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批捕的就31人,起诉判刑的46人。
4、二零一二年疯狂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与法轮大法洪传二十周年、中共邪党“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十三周年、以及中共十八大党魁换届之际,云南“610”、公安在全省范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大规模迫害,数十人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仅昆明市就有29名法轮功学员被批捕;36人被起诉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五日两天昆明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昆明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云南国防技术学校教师苏昆及妻子张晓丹;薛慧丽、姜允楠、缪青、普宝玉、李培高、陈淑琴、周云珍、李竹秀、段旭英、温永树、蔡春、王汇真、蔡文慧。随后被绑架的付国兰、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退休教师梅碧琳和丈夫周模芳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五日两天被绑架的红河州建水县工商银行杨丽文、王晖、马旭勇;红河州开远市李启鹏、戴盆顺;红河州个旧市张士林、张公勤夫妇及女儿张艺莹。
◇先后还有楚雄市刘枝萍、邓丽华、侯发勇、白龙军被绑架;昆明江润麟、李思湘被绑架抄家;文山丘北县汪丽珍被绑架;玉溪通海县王伟、张桂和、钱海明(张桂和的侄儿,未修炼法轮功)、周大爹、张若龙被非法抄家、绑架。
5、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敲门行动”、“清零行动”
610公开践踏《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权利,要单位“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纵容单位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监视、看守、电话监听等。
二零零三年,云南各地、市610、公安部门就开始对被迫放弃修炼的人进行人人过关式的新一轮摸底登记,对表示继续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家人、亲友施压,进行恐吓、骚扰。同时向有法轮功学员单位、社区、乡镇、村委会层层施压,将迫害法轮功与其经济利益挂钩、与其官位挂钩,实行株连政策,逼迫写“不炼保证”。
二零零九年底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610内部发文“云处办发〔2009〕33号文件《关于地方与监所协同开展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的意见》”拟迫害被非法关押及刑满回家的法轮功学员。文件中要求:
◎建立法轮功学员档案。包括法轮功学员的炼功历史、被迫害事实、思想状况、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是否炼功及他们对法轮功的态度,制定专管警察。
◎对非法关押期满、拒绝“转化”法轮功学员进行后续迫害。派警察监视行踪,并逼迫法轮功学员本人到辖区派出所报到,重点监控。
◎地方、监狱、劳教所进行所谓回访。对从监狱、劳教所回家后五年内的法轮功学员要以各种方式回访,每年至少回访一次。
◎威逼出卖、揭发。监狱、劳教所、610都将是否出卖其他人作为“转化”与否的重点指标。
◎用升迁、金钱为诱饵拉拢收买人与邪恶为伍。设立“转化”专项工作经费,省610根据监狱、劳教所的“转化”情况给予资金奖励。
二零一七年为了保“邪党十九大”、“中国器官移植大会”维稳,610、公安开展了所谓深化“法轮功专项会战”,进行了入户调查的“敲门行动”和“清零行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关押判刑。期间仅昆明市就有3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批捕,24名被起诉判刑。
6、打压迫害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控告江泽民的大潮,各地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纷纷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反人类的首恶绳之以法。据不完全统计,云南法轮功学员有1513人控告江泽民。因诉江被骚扰、抄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113人,其中,59人被抄家、44人被绑架、多人被判刑。
因诉江被骚扰、抄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113人,其中,59人被抄家、44人被绑架。
案例1、省建水县邓辉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判刑六年
被非法关押的邓辉 |
邓辉,男,四十多岁,建水县岔科镇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二零一五年六月,邓辉向最高法、最高检分别投递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从昆明回到老家看望年迈的父亲。十月五日返回昆明时,被昆明市五华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判刑六年,并勒索罚金六万元
案例2、大理州宾川县石建伟夫妇诉江被绑架和非法抄家
石建伟 |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法轮功学员石建伟、肖竹夫妇和女儿石珈被绑架,在其家中抄出宾川县大概二十来人的诉江回执单。九月九日以后,这些人就被照单骚扰,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还被非法传唤:审问、恐吓、填表、抽血、量身高、滚手印等。石建伟夫妇随后被判刑,石建伟被判刑六年半,妻子肖竹被判刑五年。石建伟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在省一监十监区被迫害致死,遗体被非法强制火化。
案例3、红河州泸西县三十多名诉江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止,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有三十多名诉江法轮功学员遭到610、国安、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人员的绑架、抄家、非法审讯、按手印、滚手印、签字。一位法轮功学员不在家,被强行开锁抄家;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十天。
案例4、楚雄州姚安县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抄家、绑架判刑
二零一六年二月、楚雄州姚安县有7个法轮功学员被姚安县栋镇派出所警察到家中骚扰,刘银珍、刘银珍、罗菊芬、邢丽琼、吴凤兰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判刑。
六、610将黑手伸向劳教所、监狱
610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操控、指挥公安抓捕法轮功学员,检察院进行非法起诉,法院非法判刑。并且还将黑手伸向劳教所、监狱,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严管”。二零一一年,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时任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长杨明山指出女二监的违法行为时,杨明山粗暴的回答说:“我们是按省610指示办事的。在女二监《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规定: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充分证明劳教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犯下的罪恶与610有推卸不了的干系。
1、“严管”
进入劳教所、监狱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全部都要进行“严管”,严管就是派犯人“包夹”(二至多人,多是五大三粗的暴力犯人)二十四小时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跟随,包括上卫生间;不准与他人接触、交谈;还要记录一日行踪)。不得减刑、不得打亲情电话、不得会见亲人(要会见须持当地610证明)、每月只得购买50元生活用品等。
2、“禁闭”
进监狱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被关禁闭,不配合警察的也被关禁闭,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禁闭到出狱。法轮功学员在禁闭期间,不得洗漱、洗澡、换洗衣服、不得卫生用水,来例假不得用卫生巾,每天还要强迫听高分贝侮辱法轮功内容的录音等。
案例1、主治医师沈跃萍在女二监被三年“紧闭”、用不明药物迫害致死
沈跃萍,女,当年四十九岁,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主治医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跃萍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五年期间,因拒绝“转化”,被关了三年“禁闭”。整天面对狱警的轮番轰炸(强迫洗脑)、辱骂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脑录音。每天十六个小时被强迫坐在光床板上,没有站立、行走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服,来例假也不允许用卫生巾,还随时被“包夹”打骂或用针扎、用手拧、掐,每天强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药物,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残,受尽了非人的折磨,致使沈跃萍咳嗽不止达八个多月,最后导致昏迷,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将她送进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抢救。家人接到监狱“沈跃萍病危”的通知赶到医院时,沈跃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连睁眼、说话都非常困难了。在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的情况下,监狱又强行将沈跃萍转到条件极差的监狱管理局医院。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监狱才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家人将她送到昆明市第三医院,终因抢救无效含冤离世。
案例2、昆明张惠芬被“禁闭”四个月、被殴打,出禁闭室洗头就几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张惠芬,女,三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在女二监期间被关在禁闭室四个月,经常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殴打,四个来月都不让洗漱,月经期也不让用卫生纸,头发又脏又乱已结成饼,从禁闭室出来到其它监区的那天,她的脏样和臭味,让看见的人都恶心,光洗头就几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3、坐小凳子
为了消磨法轮功学员的意志,达到转化的目的,女二监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强迫每天十六个小时坐在小凳子上,双手还要放在膝盖上,不得动弹,如随意动弹,还经常遭包夹谩骂或殴打。致使许多学员会阴部坐烂、流脓、流血,臀部坐起老茧等。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
案例1、丘北县六十多岁的杨翠芬在女二监坐小凳子时突然“病死”
杨翠芬,女,当年六十多岁,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女二监四年多,长期被严管每天坐十六小时小凳子,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十月二日晚,杨翠芬的家属突然接到监狱的电话,说杨翠芬病危,家属赶到医院后,杨翠芬已经没有了气息。
就在二天前九月三十日杨翠芬还打电话告诉老伴自己的情况。这四年多,家属也探望过杨翠芬,都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异样。面对家属的质问,监狱谎称杨翠芬之前就有高血压等病,是突然发作,属于正常死亡。
案例2、七十七岁的倪美珍两次在女二监被关禁闭和坐小凳子折磨
倪美珍,女,七十七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到女二监,由于倪美珍不放弃信仰,都被关禁闭或坐小板凳折磨,两次都导致血压升高、肺水肿,监狱害怕出事,不得不让家人接回。
4、酷刑
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有戴脚镣、手铐、殴打、高压电棍电击、穿约束衣、背铐“苏秦背剑”、被喷辣椒水等数十种酷刑。
案例1:退休护士张磊被“吊铐”、三次“禁闭”、长期“坐小凳子”被注射不明药物、八次殴打致“半身不遂”
张磊,原新疆建设兵团护士,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到云南丽江县看望儿子时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儿子被判刑两年。
张磊被劫持到云南女二监九监区,因坚持信仰,八次被狱警指使的犯人殴打,三次被“吊铐”,三次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后被殴打致半身不遂“保外就医”。
张磊多次被殴打、“吊铐”示意图 |
案例2、赵飞琼六次被绑架、劳教两年,判刑三次,遭关禁闭、打毒针、电击等酷刑折磨
赵飞琼,一九七零年生,昆明安宁市法轮功学员。赵飞琼六次被绑架,曾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判刑三次,三次刑期共计十二年半,由于不放弃信仰,赵飞琼在女二监长期被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遭到打毒针、高压电棍电击等酷刑迫害。她的苦难经历,是无数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的一个缩影。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赵飞琼 |
案例3、澜沧县六十九岁的李先泽在省一监五监区被关铁笼三十三天
李先泽,男,当年六十九岁,澜沧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被绑架到省一监五监区五中队,李先泽因为有四次脚踝骨又肿又痛干不了重活,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向中队长李鹏提出要求调换车间,其不仅不同意,反而将李先泽关进严管室的铁笼子里折磨了三十三天。
案例4、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包远靖在省一监遭十字吊铐达半年
包远靖,男,四十岁左右,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五分监区期间。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在监区长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时没有走在队列中为由(实为迫使他“转化”),分监区长吕超就将他的“用餐卡”收缴,每餐只给二两饭。当包远靖以绝食抗议这种不人道的虐待后,恶警丁永中就指使吕超给他戴上了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并将他关进阴暗潮湿的严管室,并且加派了四个犯人看守。犯人吕德华还指使另一犯人冲进严管室毒打他的脸。就这样,包远靖戴着脚镣受酷刑虐待历时达两个多月。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监区长丁永中到压茶车间时,因为包远靖没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将包远靖关进严管室,并给他戴上一副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和两副手铐,二十四小时呈“十字形”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两天,在监狱某副政委的干预下才给他解开了手铐。但是一星期后,因为包远靖表示他没有错,分监区长徐颜能又根据监区长丁永中的指示,再次给包远靖加戴上一副手铐,二十四小时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历时三个多月,两次戴脚镣、手铐达半年之久。之后恶警又将他转入到“洗脑班”,由三名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看守,每天强行洗脑(强迫学习诬陷法轮功的文章)十多个小时,历时一年多。
案例5、晋宁县古城镇村民李文波被殴打、吊、拖、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下伤疤
李文波,男,四十三岁,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村村民。二零零五年二月向民众讲真相被绑架,劳教三年。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关押期间,先后辗转四大队、三大队、一大队遭迫害。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李文波被判刑三年送到省一监八监区当天,李文波认为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罪拒绝穿囚服,于是狱政科狱警与八监区三十多个狱警拳打脚踢围打李文波,同时指使李寿军等四名犯人将李文波按倒在地上,并强行剥去他的衣服换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议,狱警就指使犯人用封口胶布将他的嘴封住,为掩盖其恶行,在外面又加戴上一个大口罩,随后把李文波拖进严管室内,用四副手铐将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状每日二十四小时(除吃饭和上厕所解开外)铐在铁栏杆上长达数月。
中共酷刑示意图:拳打脚踢 |
5、体罚
劳教所、监狱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常常进行体罚,形式有集训(站军姿、长时间跑步、走正步)、罚跪、罚站、罚蹲、军训、太阳下暴晒、冬天浇冷水、熬鹰(不让睡觉)等。
中共酷刑示意图:太阳下暴晒 |
案例1、昆钢高惠仙烈日下被逼穿棉衣操练
高惠仙,女,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关押在女二监期间,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大热天狱警逼她穿着棉衣出去操练,每天从早上七点到下午五点,专门让她晒着太阳操练。
案例2、文山州方世梅在暴晒下进行军训
方世梅,女,当年四十五岁,文山州烟草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被劫持到女二监集训监区,副队长杨欢对她进行残酷的迫害,先逼她在床板上每天坐十七个小时达半年之久。到了炎热高温的夏季,又强迫她整天顶着烈日暴晒在水泥地上跑步、走正步,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六点每天十多个小时的来回奔跑、走正步,不让休息片刻。
案例3、电脑教师苏昆被折磨五个昼夜强迫到坟前将死人喊醒
苏昆,男,四十岁左右,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曾经多次遭绑架、洗脑、劳教、判刑,合计被关押九年。
苏昆被关押在省第二劳教所期间,多次遭到“包夹”和多名劳教人员殴打。被绑架到死人坟前逼迫叫把死人喊醒,白天泡在水田里,遭五个昼夜这样不断折磨。
案例4、高级讲师被罚顶水、跪砖头致生命垂危
飞雪龙,男,当年四十岁左右,原为玉溪市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讲师。二零零四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两年,到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后就被关严管室。飞雪龙由于坚持信仰,恶警王昆(男,三十岁左右,一监区副监区长,现任一监区教导员)就强迫飞雪龙头上顶水、跪砖头,指使其他犯人殴打他,致使飞雪龙内脏发炎,全身浮肿,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恶人才停止殴打和各种惩罚。
6、反人性残害生命
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所谓的转化,根本不把你当人看待,强迫堕胎、女性月经期强迫干重活。尤其在女二监,无视女性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权利。无论老、小坐小凳子,不准洗漱、卫生用水、限制用水(一桶水洗澡,还要洗衣服,)限制上卫生间(每天三次),限制喝水(每天500ml),有的还不得购买卫生巾,有病症也得不到及时救治等等。
案例1、刘枝萍在劳教所被强迫堕胎、罚站、不让睡觉、殴打、干奴役
刘枝萍,女,三十二岁,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二零零零年初,因刘枝萍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到北京上访,被楚雄州“610”、公安绑架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刘枝萍被送入劳教所时已怀孕。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刘枝萍因为炼功,被一大队队长马某毒打一顿,并被罚站三天黑板,追着太阳晒,太阳晒到哪儿就叫她站哪儿。后又罚到大田组(做农活)干超强体力奴役──摘豆、挖土、挑大粪、抬竹竿等。每天临睡前警察都派人来问她:“还炼法轮功吗?”刘枝萍说“炼”!她们就把她连同监舍的犯人一起罚站,不让睡觉,促使犯人受株连后把气发到她身上,辱骂她,打她。后来又改为绕四合院跑步,每晚监舍关灯后,就开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说“不炼”就可以睡一个好觉。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尽管她当时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劳动,晚上跑步。这样被折磨了一个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两点多的时候,刘枝萍就以炼功抗议。就被值班的尹姓恶警指使两名吸毒人员毒打她,随后又把她单独关押在一个监舍里,两只手铐在两张上下床的栏杆上成十字状。她曾经多次绝食抗议这种非人迫害。
后来劳教所知道刘枝萍怀孕后,不但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劳教所将她送去医院强行打胎。第一次药物打胎失效。二零零零年八月,刘枝萍已有五个月的身孕,按规定可以保外就医,但由于刘枝萍坚持不“转化”,恶警再次将她强行送到医院打催产素堕胎,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毁了,刘枝萍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案例2、彝族工程师何莉春在监狱遭严管,睡在水泥地上一年多
何莉春,女,云南省建筑十四局彝族工程师。目前仍然关押在女二监,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后劫持到女二监九监区(集训监区)。何莉春由于抵制监狱的所谓转化,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开始,被进行一级严管迫害。
何莉春在严管期间,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垫一床薄薄的棉垫,盖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刮风下雨也不准关窗子,任由冷风吹。也不给加棉被,而且还不准穿棉衣、棉裤,只准穿一套单衣。每天早上5:40起床,抬水到监室洗漱后,就要一直坐到半夜十二点,一天限四次上厕所,错过时间就不给上。每天只给喝三杯水,饭菜也被克扣,被包夹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饭菜)来折磨。一个星期洗头、洗澡一次,时间一共只给五分钟,半个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长时间都不给洗。何莉春还被强迫去打扫卫生间、洗漱间、电视房等公共区域,如果不打扫就不让她洗自己的饭碗,不让她上厕所。
由于何莉春不按狱警要求写购买物品申请,一直不让她买纸、卫生巾等日用品,长期都没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时就只好脏着。
案例3、国家一等残疾军人在省一监被迫害眼睛失明
杨自祥,男,五十四岁,云南省石林县板桥镇三家村法轮功学员。国家一等残疾军人。曾经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能生活自理,并为国家节省了大笔医药费。二零一四年四月,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关押在省一监。杨自祥从看守所到省一监时体重才四十九公斤,进食十分困难,只能吃流食,体质很弱,一进监狱就被送进监狱医院,
杨自祥的家属多次去看望,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不同意,只同意把假肢送进去帮助行走。杨自祥又因脚浮肿无法穿上。住院服药打针之后眼睛突然开始疼痛,过去眼睛视力一直都很好,后来左眼一点也看不见,右眼朦胧。杨自祥在医院只住了六个月,也没有进行有效治疗,杨自祥就被送往一监区关押。因为杨自祥不写“保证”,监狱拒绝“保外就医”。
7、灌食、灌药
案例1、罗江平在省一监被注射不明药物、殴打、野蛮灌食含冤去世
罗江平,男,五十一岁。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关押在省一监。由于罗江平拒绝“转化”,被戴脚镣手铐,被狱警和犯人脚踢手打、注射不明药物、每天十几个小时的超负荷劳动,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单独关小号等摧残,被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罗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几颗松动的上牙。撬牙导致口腔大量出血,嘴里面都是烂肉。关押在省一监短短的三个月就出现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医回家,仅五天就含冤离世。
罗江平去世前在家里的照片 |
案例2、何莲春被2次非法判刑共十七年,被殴打、戴镣、紧闭、严管、野蛮灌食上百次
被非法关押的何莲春 |
何莲春,一九七零年十一月七日生,云南省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农民。何莲春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十七年。两次在女二监共遭受了十五年半冤狱、“严管”五年,上百次野蛮灌食的残酷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何莲春被送入云南省女二监关押在六监区期间,严管达五年多,期间被罚坐“小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与众不同,只有长约20多公分,宽约6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给一瓶水(1000ml),长时间(近一年)不得上卫生间,而且经常遭到包夹的殴打,穿“紧束衣”,两次被开批斗会,何莲春进行了二十多次绝食抗议,遭到上百次野蛮灌食、灌药,饭食里投放不明药物,十年中何莲春只买过20多元的咸菜食品,有很长时间连卫生纸都不让买,不得通信、不得会见家人,蒙自市610主任还多次到监狱进行骚扰,由于长期插胃管灌食,导致何莲春口腔、鼻腔粘膜溃烂、长期胃痛、吐血,被折磨的导致两次病危,全口牙齿松动,一颗门牙和一颗大牙脱落,胃肠功能紊乱,不能吃刺激食物,精神和健康受到极大的摧残伤害。
酷刑示意图:坐小小凳子 |
酷刑示意图:野蛮灌食 |
案例3、美术老师缪青被捆绑强行灌食,被长期关禁闭直至出狱
缪青,女,四十一岁,云南工艺美术学校美术老师。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课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关押在女二监期间,一直坚决抵制邪恶的迫害,曾多次绝食,在众多的恶警和死缓罪犯要对她进行捆绑强行灌食时,为抵制邪恶迫害,她被迫从高处跳下致使腰部受伤,一条腿两处骨折。在女二监,缪青被长期关禁闭直至出狱。
8、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监狱(特别是女二监)对坚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进行迫害,有的是直接强行注射;有的是叫监管的犯人偷偷在食物、水里投放。致使部分法轮功学员中枢神经受到严重损害,变得精神萎靡不振、意识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抑郁、呆痴木讷,甚至有的神志不清,导致全身衰竭死亡。
案例、昆明市七十三的王莲芝在女二监被注射不明药物后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莲芝,女,当年七十三岁,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二监就被关进禁闭室,王莲芝每天十六个小时被强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不准动,不准闭眼,身体稍有移动,就会被“包夹”谩骂、殴打,不准洗脸、刷牙,不准卫生用水、洗澡,不得换洗衣服等等。经过三个多月折腾,十一月十日,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此时王莲芝虽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后女二监对王莲芝施以不明药物,导致其“精神失常”,身体状况日渐恶化,整口牙齿松动脱落,持续剧烈头痛,最后几乎成了植物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监狱通知儿子去监狱,儿子看到母亲情况说:“十几天前母亲还好好的。”警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鉴定得“精神分裂症”,并说:“你母亲不吃高血压的药就拌在饭里”,儿子怒责:“另外还拌有什么药?”狱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费尽周折,将体质非常虚弱、几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莲芝“保外就医”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期间老人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因救治无效含冤去世。
9、强迫高强度做奴活
为了从精神上折磨法轮功学员,不管老、少,还是残疾人,强迫做奴活,每天普遍干活10多个小时,没有节假日,有的人完不成任务就不准睡觉,有的因为完不成任务,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的呆在车间里不得回监舍睡觉。
案例1、昆明残疾人杨苏红被劳教所迫害致死
杨苏红,女,二十四岁,昆明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法轮功学员,是一个身高仅有一米二、体重二十三公斤的肢体残疾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八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修炼法轮大法后她身上的各种病症消失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杨苏红坚持信仰、坚持真理,多次遭到邪恶之徒的非法抄家、审讯、关押等等骚扰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她被非法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期间杨苏红坚决拒绝在劳教书上签字,坚决拒绝所谓的“转化”。因此被强迫参加与正常人一样每天十多个小时的超强的奴役劳动,不到半年她就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后仅一个多月的时间,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一日端午节下午含冤去世。
案例2、昆明市小儿麻痹残疾人郭伶被女二监迫害成股骨头坏死
郭伶,女,五十多岁,昆明市供销社职工,患有小儿麻痹症。郭伶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女二监。期间,郭伶因“小儿麻痹后遗症”行走十分困难,但每天监狱都逼她和其他肢体正常的人一样,走很远的路去干苦役。由于郭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恶狱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关禁闭”,长期被“严管”。关禁闭期间,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讲话、每天只能上三次卫生间。更不人道的是,月经期恶警还不准用卫生纸。被迫害出现“股骨头坏死”。
七、迫害法轮功610遭恶报官员
1、王天玺病痛折磨中毙命
王天玺
王天玺,男,一九四二年十月出生。历任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王天玺因迫害法轮大法有功,被江泽民看中,随后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调入中共邪党喉舌刊物《求是》杂志社任总编辑、中共十五大代表、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天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遭恶报在病痛折磨中毙命。(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2、秦光荣被移送检察机关
秦光荣
秦光荣,男,一九五零年十二月生。原云南省政法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二零一九年十月秦光荣由于贪腐被移送检察机关。被“追查国际组织”追查。
3、“610”主要成员杨兴源遭报突然死亡
杨兴源,男,云南省司法厅教育处处长、省“610”主要成员,积极参与策划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七年底突然死亡,时年五十五岁。被“追查国际组织”追查。
4、原红河州政法委书记袁寿祥患肝癌死亡
袁寿祥,男,六十八岁,红河州政法委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退休不久就患上肝癌,于二零一零年死亡。
5、原建水县政法委副书记邹志军被刺伤
邹志军,男,四十多岁,原建水县政法委副书记,主管610办公室迫害大法,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被刺伤送入医院。
6、宾川县原政法委副书记倪乃金离奇车祸死亡
倪乃金,男,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主管610.二零零三年骑摩托车撞到路边的树上,不治身亡,死时四十多岁。
7、红河州石屏县610办公室主任龙清福遭恶报死亡
龙清福,男,红河州石屏县610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龙清福和副主任张某一起到红河州610参加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结果返回途中遇车祸,龙清福当场死亡,副主任张某受重伤,肋骨断了几根,住院治疗几个月。
8、建水县610主任彭中发患癌症遭报死亡
彭中发,男,五十岁左右,部队转业军人,建水县610办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患癌症,于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死亡。
9、原建水610办公室任副主任曾保和遭报患上糖尿病
曾保和,男,五十多岁,建水610办公室任副主任(主持工作)遭报患上严重“糖尿病”。
10、西双版纳勐海县610负责人杨春恶报死亡
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610负责人杨春(音),三十多岁,二零零六年新年前患脑瘤,半年时间做了2次手术,后医治无效死亡。
11、临沧市“610”办公室主任赵勇患脑瘤遭恶报死亡
赵勇,四十多岁,临沧市“610办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患脑瘤遭恶报身亡。
12、原个旧市610办公室主任陈永奇突然死于家中
陈永奇,男,六十多岁,原个旧市610办公室主任。身体向来很好,二零一七年突然死于家中。
13、图谋害人得报应,一死一赔巨款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的一天,昆明东川汤丹地区金源公司一个名叫代唐坤的人收集法轮功学员的名单,到派出所报告。主管610的政法委书记兼派出所所长冯明准备带着代唐坤去向上级汇报领赏,冯明说好让代唐坤在汤丹运输队育红小学门口等着,冯明驾驶的车子刚到代唐坤呆的地方就失了控,结果把代唐坤给撞死了,为此冯明赔了代家四十万元钱才了结此事。
14、文山州西畴县主管迫害法轮功公安局副局长周云国患肺癌死亡
周云国,男,四十多岁,文山州西畴县主管610的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六月,周云国死于肺癌。
八、云南省迫害法轮功610主要成员
1、 陶国相
陶国相,男,六十多岁,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开始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任云南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代行主任职权)。
2、盛云富
盛云富
盛云富,男,一九五六年六月出生,云南禄劝县人。二零零一年四月(约)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云南省委610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后任云南省侨办、省海外交流协会会长。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任云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3、周发洪
周发洪
周发洪,男,一九五四年四月生,云南牟定县人。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任云南省610办公室办主任、党组书记。后调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4、孙大虹
孙大虹,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云南省610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后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省政协委员、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5、先燕明
蒋平,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日出生。历任云南省检察院审判监督处副处长、反贪局侦察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楚雄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610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后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零一六年月二十一日被免职。
8、黄政红
黄政红,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日出生。曾经任迪庆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云南省610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后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9、赵金
赵金
赵金,男,一九六二年五月生,彝族,曾经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二零零一年二月兼任610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兼省委610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云南省委常委,德宏州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10、王新华
王新华
王新华,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五月生,现任云南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省反邪教总队队长。
11、卢然荣,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任省政府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副主任,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起任省委“610”办巡视员。
12、沈文祥,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任省政府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副主任。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起任省政府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巡视员。后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13、杨余,男,现任省政府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副主任。
14、杨江海,男,省委610办公室二处副处长。
15、罗成模,男,省委610办公室二处处长。
16、李少波,男,省委610办公室三处主任科员。
17、彭国军,男,省委610办公室处长。
18、张瑛,省政府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处长。
九、610御用文人
1、蔡朝东
蔡朝东,男,一九五一年出生,云南省委宣传部宣传干事、云南省演讲学会会长、中国金口才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迫害法轮功“专家组”副组长(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2、苏升乾
苏升乾
苏升乾,男,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出生,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任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三年后任马列部党总支书记,二零零四年开始主持马列部全面工作。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改任马列部主任。同年底云大党委决定在马列部基础上组建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始任院长、教授,迫害法轮功“专家组”成员(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3、周本贞
周本贞
周本贞,女,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出生,一九七一年参加工作,任云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云南省反×教协会副会长、云南省演讲协会名誉副会长等,云南省社科院研究员,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兼职教授等数职。(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4、向翔
向翔
向翔,男,一九四二年五月五日出生,云南省社科院马列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十、结束语
以上揭露出的只是云南中共610二十二年来迫害法轮功犯下的罪恶的冰山一角,其罪恶罄竹难书。我们揭露610罪恶的目的是要善劝现在还在位的,和那些已经不在位的,对法轮功犯下的罪恶是一定要偿还的,因为这是对神佛犯下的罪恶。每个人所做的事,最后都得自己去承担,“善恶报应”是天理。现在你们唯一的出路只有用你们的实际行动将功补过,来减轻你们的罪恶,以得到创世主的宽恕。在这里举个610成员悔改的案例:
云南省某地“610”人员A,其丈夫是某监狱狱警。在一次同学聚会上,A的一名修炼法轮功的同学向A讲述法轮功祛病健身奇效,做好人的道理和被迫害真相。A不仅听不进去,还威胁:“看你是同学,要不把你也整进去!”
后来A的独生儿子考上了复旦大学,就学期间不幸遭遇车祸重伤,肇事车辆逃逸。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发现她的儿子心脏破损,无法医治,下了几次病危通知。A在走投无路、求助无门的情况下,突然想起了法轮功,于是她找到那位同学,表示无论出多少钱,即使倾家荡产也要救活儿子的心愿。
那位同学告诉她:“你今天遭遇此事,与你参与迫害法轮功有关。但神佛是慈悲的,你要从今往后不再协同做伤天害理之事,并尽量弥补你以前做过的错事:去把你以前经手关进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设法营救出来;去找那些你曾经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诚心向他们道歉;把你非法敲诈、勒索的钱财如数赔偿;并和你的家人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许你的儿子还有救。”
A明白了真相后,就去找以前她经手送进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发现大部份都已回家,她就登门拜访道歉,心想:我以前把他们治得那么惨,他们会不会报复我、辱骂我?但为了儿子病好,也只有硬着头皮去。没想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对她十分宽容,没有任何一个责骂她的。她还把非法没收、抢夺的钱财计算了一下,大约有二十四万人民币之多。她就把这些钱赔偿给法轮功学员,没想到还没有赔偿到总数的三分之一,她儿子的病就不治自愈了,复查时医生都觉的不可思议。
她儿子康复后,他们全家这下彻底明白了大法真相,都对大法师父感激万分,都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都办理了“三退”(退党、退团、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