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国强,男,汉族,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出生,一九九七年九月任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女儿河派出所科员;二零零九年三月任女儿河派出所副所长;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教导员、一级警长;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所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里,肖国强一直在女儿河派出所任职,他参与了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血腥镇压,此人非常邪恶,当科员时,就疯狂暴打女法轮功学员王文娟并叫嚣:“我就不怕硬的,谁不好审我审谁,我就审女的。”
肖国强追随中共和江氏集团,利用所谓的“敏感日”、“敲门行动”“清零”等借口,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包括骚扰、绑架、抄家、庭审、判刑等等。锦州市法轮功学员李艳秋、王玉泉、刘凤梅、黄成被迫害致死,女儿河派出所都参与了其中的迫害,肖国强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肖国强任职期间及女儿河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恶行:
1、法轮功学员王玉泉遭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含冤离世
王玉泉,男,60岁,一九九九年十月王去北京为大法鸣冤,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王玉泉向当地社区人员讲真相,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遭锦州教养院院长张海平,大队长李松涛,警察冯子斌、张春风、张佳斌、穆锦生等酷刑折磨,王玉泉被打出了脑震荡,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二零零三年九月,结束了三年迫害,由于长期反复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的情况下,仍然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一种酷刑),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留下严重内伤。回到家后,不能干重活,还时有吐血。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玉泉根据自己被迫害的经历向国家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几天后收到最高检的签收回执。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女儿河派出所几个警察(李文武等)以诉江为借口将他绑架、拘留。到拘留所后三天不能进食,到第五天时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儿河派出所去接他,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未办完手续就走了。后来他被亲戚接回家。
经过这次迫害,王玉泉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口吐鲜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他吐血不止,且时断时续的昏迷,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晚含冤离世。
2、李艳秋被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绑架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李艳秋 |
法轮功学员李艳秋,原锦州市凌西宾馆服务员,家住锦州市太和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艳秋在向民众发送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女儿河派出所警察有预谋的非法抓捕。家中的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抢走。后她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李艳秋身体虚弱、且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在看守所对李艳秋秘密非法庭审,李艳秋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艳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三月四日,李艳秋在入狱的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二岁。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左右,李艳秋到外地农村发真相资料,被一不明真相的村民诬告,当地的三名警察欲绑架她,未遂,李艳秋回家后不多日,锦州女儿河派出所的六名警察到李艳秋家骚扰,致使她流离失所一个月,其中的一名警察的名字是肖国强。此时,肖国强是普通科员。
3、黄成生前遭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绑架骚扰迫害
黄成,男,五十五岁,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曾身患重病多年,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病症不翼而飞,他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他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看守所、戒毒所、洗脑班、太和公安分局、锦州教养院、监狱等地,累计达十五次之多。
黄成 |
黄成受迫害后照片 |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黄成被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受到的刑讯逼供,太和分局刑警队的恶警们疯狂施暴,黄被套上两个头套暴打,打得发出惨叫声。后他被太和区法院冤判六年,劫持到盘锦监狱时,伤势严重,狱方开始拒收,押送的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队长戴勇说:“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后他被盘锦监狱一监区管教科胡某、李峰科长、队长杨冠军、二队中队长于忠、等恶警用十指插针等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被打毒针后保外就医,女儿河派出所等单位仍不断骚扰,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他在极度痛苦中被迫害离世。
4、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文娟十年遭迫害经历
王文娟,三次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三次被绑架,遭洗脑迫害、酷刑折磨、关精神病院及被非法劳教,受尽摧残。以下是王文娟自述十年来遭迫害经历(节选):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在当地挂横幅时,被金星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到金唾派出所。第二天(十九日)又被绑架到女儿河派出所,继续迫害。有一个叫肖国强的恶警疯狂叫嚣:“我就不怕硬的,谁不好审我审谁,我就审女的(指我)。”他问啥我也不配合,他就薅住我的头发在地上转圈,打我不知道多少个嘴巴。当时只觉得眼冒金星,脸胀胀的、热辣辣的,还让我把棉袄脱掉。到了晚上又把我绑架到锦州第二看守所。五月十三日我被保外就医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早晨六点半左右,太和分局、女儿河派出所警察合伙在我家楼下蹲坑,当我回家时代勇、肖国强等四恶警把我绑架到女儿河派出所,把我手机、钥匙都抢走了,到我家把灯砸碎,家里每个角落都翻了,一片狼藉。衣服扔满地,戒指抢去了,钱包里有三十多元钱也抢去了。晚上十二点多钟,又把我绑架到锦州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左右,恶警王定科、肖国强、张绘丽等说是要送我回家,结果把我直接劫持到锦州康宁精神病院,用绳子把我手脚固定住,一点不能动。那种痛苦是人难以想象的,我不吃饭,大夫林某和李强就用电针电我。我被精神病院迫害两个多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肖国强等到精神病院把我拉到回马三家劳教所,说是非法劳教我两年。我仍然不配合,恶警队长张卓绘用电棍电我,两只胳膊分开戴上手铐,我不吃饭,他们就用电棍子电我的嘴。
5、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杨玉辉被重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多钟,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在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锦州女儿河派出所等十个警察警察和女纺社区主任鞠玖春等,利用万能钥匙先后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近七人实施抓捕并抄家。大量财物被抢劫, 杨玉辉被关押到锦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杨玉辉遭恶警、犯人各种酷刑迫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杨玉辉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杨玉辉被冤判七年,罚金五万元。杨玉辉上诉至中法后维持原判。如今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6、大好人陈再华被非法判刑五年
法轮功学员陈再华,男,年届七十,心地善良,人缘好,乐于助人。在家族、街坊邻居中口碑甚好。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晚上九点多钟,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等警察,在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副所长王志军、肇涛,女纺社区主任鞠玖春的协同下,出动二十多警察、多辆警车,采用万能钥匙、撬门压锁的手段,强行闯入太和区法轮功学员陈再华家,绑架、抄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锦州太和区法院枉法裁判陈再华五年刑期。陈再华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监狱迫害。
结语
作为一名警察,本应恪守伸张正义和保护一方百姓平安的职责。但自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肖国强不分正邪、不辨善恶,一直不计后果的打压良善。他在女儿河派出所所当科员时就叫嚣:“我就不怕硬的,谁不好审我审谁,我就审女的。”他提升教导员后,他的搭档原女儿河派出所所长张久义也狂言“抓到法轮功往死里整!”即使张久义任职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副局长之后,仍然主管迫害,听不进法轮功学员的良言善劝。殊不知,其所为的一切,正是给自己和家人,乃至子孙、祖辈埋下了恶的种子,待收获累积的恶果之时,自己苦苦所追求的权势、功名、金钱、荣耀都将化为乌有,并且还将偿还那无尽的罪业,而且殃及亲人。等待肖国强的是更可悲的下场。
希望所有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能够珍惜上苍的慈悲,及时醒悟,悬崖勒马,选择光明,赎回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