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油田退休职工贺柏青、耿守田面临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东营市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绑架了至少二十名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其中胜利油田退休职工贺柏青、耿守田将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滨海公安局各分局出动大量警力,一天之内非法抄家、肆意绑架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其中六人(孟昱、孟繁芸、郭红炎、陈晓红、贺柏青、周德勇)现仍被非法关押,五人(耿守田、刘燕美、陈国华、李学荣夫妇)被非法“取保候审”,其他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拘留。

被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左邻右舍和单位公认的好人,遭到警察的非法抄家;有的学员在上班时被带走。他们的家人不知道亲人为何被抓,很长时间不知道人被关在哪里,打国保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到公安局找国保被门卫拦住不让进,亲人的生死都无从知道。漫长的煎熬几天后,家人们接到一个通知电话说人已拘留,但始终没有收到拘留证。一直到三十多天后,国保才通知家人签一纸“逮捕证”,然后又是毫无音讯的漫长等待。

根据《警察法》,警察办案必须先出示工作证,然后出示法律条文依据和犯罪证据,然后才能抓人。而这帮人实施绑架时,都是穿的便衣,工作证都用黑色夹子盖着,其它什么也没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这些所谓“执法人员”犯下“绑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人员犯下“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和“非法搜查罪”。

几位法轮功学员先是被关在“610”洗脑班(集输洗脑班和胜采洗脑班),在洗脑班被非法审讯之后又转入看守所。集输洗脑班和胜采洗脑班是违法的黑监狱。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相关警察犯下“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二零二二年一月底,胜利油田退休职工刘燕美、耿守田、贺柏青等人被东营区检察院构陷到东营区法院。

对贺柏青、耿守田提起非法起诉的是东营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任耀海,负责非法审判的法官是东营区法院闫晓辉。


相关人员: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84号 0546-8506129 )国保支队张瑞(负责人)、刘磊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210号)
马建,男,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副局长 出生日期:1976年8月1日; 妻子李晓华;儿子马一茗;家住东营市东营区
胜利花苑 13954628671
岳千里,男,基地分局国保副大队长、教导员 15254465799
夏广斌,男,基地分局国保中队长 18295461298 13792075918 警号 001644
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国保:0546-8506437 8506436
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井冈山路910号) 0546-3012058
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江西 0546-3012110
东营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 任耀海 0546-3012109
东营区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东营区法院刑庭庭长 纪鹏辉 0546-8265069 8265152 7035069 15865455757
东营区法官法官 闫晓辉 0546-703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