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夏光武、岳千里、马建等人滥用手中权力迫害耿守田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晨,东营市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国保中队长夏光武带领七、八名便衣男子,以查燃气为名骗开耿守田家门,强行闯入耿守田家中。进屋后不仅非法限制耿守田的人身自由,并且强行搜家,历时数小时。期间并无人员出示任何的个人身份证明,相关证件及文件。非法搜查的物品不但没有让耿守田清点,应依法给予耿守田的“物品扣押清单”也没有给。
随后将耿守田带到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办案中心,夏光武伙同分局警察对耿守田非法审讯。期间审讯者行事畏畏缩缩,面对耿守田的询问不但不回答,签字时还故意遮挡住自己的名字。这次非法审讯整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夏光武困得受不了离开时,还命令看守之人:“看好他,不要让他睡觉。”一名年已六旬的老者就这样在审讯椅上坐了整整一夜。
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时左右,三、四个警察把耿守田强行带到胜利油田采油培训中心的“胜采关爱中心”,被关了两、三天,期间二十四小时有人看管,限制人身自由。看管的人中有彭辉(原职: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西城服务协调中心,现职:东营区东旭居委会任副主任,男,45岁左右,18654607267),还有一名人员叫盖爱风(男,56岁,职务同上,13705468321)。另外还有三人,一人40岁左右,可能也是该居委会的人员,另两个不知哪儿找来的保安,都20到30岁左右的年纪。
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三名基地分局的国保人员(其中一人35岁左右、身高一米八左右、方脸、中等身材,另两个人记不太清了)又把耿守田带到了分局的办案中心。基地分局国保副大队长岳千里和另外一个人(三、四十岁左右,一米七左右、略胖、倒梯形脸)再次对耿守田进行非法审讯。直到晚上九时,一个自称国保大队的男警(约50岁、不到一米七)拿着耿守田的银行卡去银行取了一万元保证金,给耿守田做了所谓的取保候审。
五到六月份月份期间,耿守田又被非法审讯三次,由基地分局副局长马建和岳千里非法执行。六月份,岳千里以重新办理取保候审为名,把耿守田的一万元保证金又重新转了另一个账户。两次办理取保候审,都没给取保候审决定书,耿守田多次索要均遭马建、岳千里无理拒绝。
九月三十日,夏光武和岳千里又一次非法审讯耿守田。
这六、七次的审讯过程中,警察都未出示警察证、传唤证,没有告知耿守田的权利义务,面对耿守田的询问都是含糊其辞,顾左右而言他。
事后据耿守田回忆,被抢走的物品有大法书籍三十多本,护身符和小标贴十几个,炼功用的播放器三个、DVD播放器两个、数年前节目光盘五六个、手机TF卡五六个;打印机十几台,都是别人拿来维修的,大部份是坏的;准备开打印社的各种打印纸二十箱左右、墨水几十瓶、三四个硒鼓、裁纸刀、订书机、电脑4台(其中一台笔记本是耿守田儿子不用给的,有的是别人拿来维修的);U盘三个;四部手机(智能机三星、小米,天语,和一部不记得是什么牌子);五菱宏光面包车(鲁EC2920)一台。还扣押了耿守田的身份证、三张银行卡。还有就是放在床头柜里的一个棕皮钱包里面一万元不见了,还有一个白色无纺布包也不见了,里面有五千元,这一万五千元钱都是一百元面值的,是准备开打字社交房租的。耿守田到基地分局询问马建,得到的答复是只拿了九千元,并且还拍照留证了。
耿守田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工作出色
耿守田,男,汉族,今年64岁,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修炼之前耿守田身患多种疾病,胃溃疡、痔疮、神经性头痛等,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全身无力,面黄肌瘦,医生建议做手术切除胃部的三分之二,因害怕手术就一直拖着。后来又得了食管憩室,医生说这个病容易发生癌变,最好早做手术。痔疮每年都要犯,患病时坐立不安,头痛使人痛不欲生,这些病令耿守田觉得人生痛苦,活在世上太难了;当他听说法轮功对强身健体、净化心灵的效果特别好,就开始修炼起法轮功,在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 耿守田身上所有的疾病全部消失,体重从一百二十斤增加到一百五十斤左右,工作起来有使不完的劲,心情特别舒畅。
在工作中,耿守田与领导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很融洽,工作任劳任怨,一个人干三个岗位的工作不觉很累,经常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还曾多次拒绝贿赂。比如有一次一个外地人来买旧轮锯片,想给耿守田1000元钱多给10个旧锯片,被耿守田严厉拒绝。过去耿守田所在的班组是出了名的难领导,勾心斗角,为一点小利争斗。身为班组长,在耿守田的带动下,改变了人们的不好印象,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赞许。修炼法轮功对身心健康有利,二十多年来耿守田没吃过药、没去过医院。
夏光武、岳千里、马建等人公然违法犯罪,其行为已触犯法律
这次警察的迫害,导致耿守田心脏病复发,不得不动了两次手术,装了五个心脏支架。
事先戒备谓之“警”,见微知著谓之“察”。警察本是侦察、缉拿之意,是守护正义,打击邪恶的勇者。但是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夏光武、岳千里、马建等人不但行事猥琐鬼祟,还肆意滥用手中权力,迫害善良之人。其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警察法第九条,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警察履行职务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搜查还应出示搜查证,扣押物品应经持有人清点、扣押清单应当给持有人一份;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发现已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应当立即返还;应当出具传唤证给被传唤人;不得连续讯问,要保证被讯问人的休息时间;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取保候审人。
刑法和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根据法律规定,夏光武、岳千里、马建,违法隐瞒其讯问人、搜查人身份,不向耿守田送达多份传唤证、扣押物品清单、取保候审决定书,破坏法律实施,严重损害耿守田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玩忽职守罪;拿走一万五千元现金未告知耿守田、也不给收据,有贪占私分的嫌疑;扣押明知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拒绝归还,涉嫌滥用职权。夏光武、岳千里、马建、胜利油田采油培训中心负责人、彭辉、盖爱风等人,明知没有法律依据非法限制耿守田人身自由长达两天,构成共同非法拘禁罪,其中夏光武、岳千里、马建和培训中心负责人在犯罪中起策划和主要责任,为主犯,送耿守田去该关爱中心的三四个警察、彭辉和盖爱风起次要作用,为从犯。
目前,耿守田已依照法律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各个法律部门及相关的政府部门提交了法律文书,要求相关部门机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惩治夏光武、岳千里、马建、胜利油田采油培训中心负责人、彭辉、盖爱风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