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案件年前由检察院退卷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七里河区48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被警察从家中劫持到派出所,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七里河拘留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四个多月了,被非法起诉到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询问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情况,张琼莺说:年前已经退回去了,补充证据的时间是30天。当家人追问退到哪里时,张琼莺却说:不能告诉你。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上午,金怡均家人到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找到办案警察冯宇晨询问情况。冯宇晨说:昨天我们才收到检察院的退卷。家人对他说,既然退卷,那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全,那你们咋还不放人。冯宇晨说,那我们会补充证据,再有这个我们要听上面的安排。家人要找派出所的领导,冯宇晨说领导们都出去办事了。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下午,金怡均家人聘请的律师会见了金怡均,得知看守所内每天早上安排人员“学习”,下午安排看电视,个人没有空余的时间,家人送给金怡均写申诉材料的纸和笔,看守所仍然一直没有给金怡均,非法阻挠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为此,家人去办公楼找到看守所所长李奎,提出要求解决金怡均用纸笔写申诉的事,李所长说他会过问这件事,同时审查金怡均写的东西合法,他们会依法上递的。

金怡均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十月二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目前她在十四队六号室。

家人曾多次到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去找直接带走金怡均的片警冯宇晨,要求放人,但冯宇晨不是说让家人等着,就是推诿,后来直接说已经交给检察院了,不归派出所管了。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金怡均一直要求看守所给自己纸和笔,写申诉材料,但看守所却非法扣留家人给金怡均买的纸和笔,非法阻挡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

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以来,家人多次去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查询,城关区检察院的电脑上一直没有金怡均的信息,城关检察院便说还没转来,让家人去找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家人又去七里河检察院去查,七里河检察院人员张景荣态度非常不耐烦,对家人说:转走了,不在这里,你找着有啥作用,你不知道金怡均干了啥吗,并说就是她和派出所、国保人员去给金怡均下的逮捕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家人再次找到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找不到负责金怡均案件的公诉人张琼莺,其同事说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就已经转过来了,让家人不要来了,一月底就会起诉到法院,不要再来找。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还是张琼莺的同事,打电话告诉金怡均的家人,他们去过看守所了。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左右,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市城关检察院,检察院张琼莺的助手曹寰说“案件”还在检察院。

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法轮功学员李亚女士被劫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有崔承香,安宁区绿化所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祁玉莲,梁爱玲,兰州通用机械厂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马军,又名马筠,原兰州市金城旅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周月珍,兰州安宁区刘家堡居住(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李冬梅、安宁区党校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一月)、魏军、兰州市安宁区学员(男)等八人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第一看守所,现他们八人的具体情况不详。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洲大道,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4400、8434499、4605502
所长:李奎 电话:13399311430
教导员:张彦龙 电话:13399318360
副所长:郭垳 电话:13399312049 警号:012435
张勇 电话:13399311379 警号:011138
吴永平 电话:13399313261 警号:012335
吴景栋 电话:13399313330 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李莉 电话:13399311314(警号011092)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驻监检察院:魏成 房保国 监督电话 0931-4605512

特邀监督员:
刘志文,13909495589
马龙戈 13893222718
郝一颖 13893117888
朱天垣 13919153137
翟丽霞 15682820888
朱旭东 13919158584

直接参与迫害金怡均的警察:
兰州市七里河区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13399313977;18893843389
片警冯宇晨 :18393752190也是金怡均的办案警察
汤继平、男,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电话:1889343389
王芳雄,女,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指导员,电话:13399312018
冯宇晨、男,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警察 ,电话:18393752190:警号016263
刘兰香、女,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电话:13399315317:警号016418
白广利、男,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警察 ,电话:19993181389警号016198

相关责任人:
参与迫害的个人及单位信息
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强生辉
兰州市七里河区610主任:蔺主任
兰州市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宋某(女)0931-2666316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书记王建中:13519316648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书记:王宁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杨斌:13893310618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13893245231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工大社区综治人员林婧:13008733350
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张景荣 13109307556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 0931-8236238

甘肃省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电话:0931-2369000
宣教处:0931-8919069联系人李宏德
技术处:0931-8919164、0931-8919173
检察长:朱玉 0931-2369001
副检察长:2369003、13919396329
副检察长2368006、13909467856
副检察长:李保岗2369006 13909315626
副检察长:丁霞敏
副检察长:徐雷
纪检组长:董兆生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
副检察长:张学军2369611、13993116306
办公室副主任吴国礼2369613、13919989501
兰州市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
电话:0931-8358200
检察长:柳小惠
副检察长:姚丽君 王锐 蒲军 胡相元 马如栋
纪检组长:周宏
政治部主任:周永麟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
电话:0931-8236306
举报中心:0931-8236315
反贪局:0931-8236306
电话:0931-8236257、0931-8236237 8236238
罗涛,男,汉族,1970年11月生,湖北武汉人,本科学历,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程,男,汉族,1965年8月生,甘肃榆中人,本科学历,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桑长河,男,汉族,1962年7月生,河南扶沟人,本科学历,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王燕昕,女,满族,1972年6月生,河北张家口人,本科学历,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陈海洋,男,汉族,1970年1月生,上海浦东人,本科学历,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刘昕明,男,汉族,1967年11月生,甘肃通渭人,本科学历,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政治部
负责人:王燕昕、王观永 邢歌
部门人员:杨一多、丁瑞英、陈真、范睿、李晓卉、王崇博、张裕斐、郝光艳

办公室
负责人:马俊
部门人员:马娜、禹媛、沈健

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李春城、王岩
部门人员:郑蓉、杨伟莉、叶立群、张巨鹏、温志新、田洁、郑鸣姬、陈新龙、贾宝平、范丹、徐文燕、张雯、任鹤、周亮、戴琛、赵菁、李国霞、郭丽娜、王雅婷、荆瑗瑗、芦鑫、张颖、苏永强、李安琪、胡新花、李环

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刘彦明、李晓妹
部门人员:袁睿、张丽、杨玉玲、王雪、张琼莺(负责对金怡均的公诉人,电话:09318236238)、张静、张誉馨、卢芸芸、陈得胜、胡蓉蓉、董德慧、王语璇、岳睿、秦绍霞、曹寰、杨婷婷、赵佳媛、张丽、王冰洁、白君、解敏、李紫薇、田蓉、席秦良

第三检察部
负责人:李小东
部门人员:张弘淼 、李国艳、何杰、柳曼妮、焦红玲、马金兰、王煜轩、朱智峰、魏阳光、冷越、赵新宇、芮守彩、陈婷、柴蔚

第四检察部
负责人:王瑞金
部门人员:唐雪彦、卢熙、杨雪姣、欧晓丽、刘蓉、赵亚慧、杨万元、王兴旭、张馨予、佘蕊、张睿、王妮、邵媛媛

第五检察部
负责人:彭维萍
部门人员:高金华、徐忠宏、李少文、陈如玉、滕环环、孙锦皓、杨雪

第六检察部
负责人:周建军
部门人员:房怀国、薛亚娟、郭倩、杜智勇

综合业务部
负责人:孙宝芳、邓锐
部门人员:陈毅平、周雅茹、付绍芹、秦海龙、王琳、白婕、杨婧、杨欣、武宪昌、王子文、吴丹、马宇、赵一凡、贺宝珍、王伟力、梁裕文

计财装备部
负责人:彭力
部门人员:潘家驷、张勇、韩文清、张晨、李渊、宋国琨、李聚和、火克勇、王照、苏勇、李斌、岳晓东、顾晓婷、史文骥、徐中华、张宾、李青年、刘晓鸣、王巍、王艳泰、胥启军

街道检察室
负责人:王燕昕
部门人员:孙春丽、向维斌、杨旭沛、郝得儒、王展宝(郭卫东、李宁)杨中海、刘博、孙宁静、伏婷婷、祁鹏永、杨刚强、邓吉鹏、王亚军、徐凡玉、刘宝红、马海龙、闫艳艳、吴倩、孙小蕊、马小红、任敏、杨杏花、白寅峰、周丽萍、梁海燕、杨旭红、陈荟宇

扫黑办

负责人:陈海洋
部门人员:李佩玲、岳梦瑶、李晓梅

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委副主任:郎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