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干预基层区法院办理一审案件表现在:多位律师去莲湖区、雁塔区法院拷卷时,办案法官、书记员均反映卷宗已移送中院需走一个程序,完成后再来。如:二零一七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赵燕峰的案子,法官霍彪的女书记员明确地说:莲湖法院(构陷)法轮功的案子首先交给中院内定,返回后再判。
二零二零年,构陷法轮功学员宋智的案子没有证据,开完庭近一年之久,雁塔法院法官杨琳迟迟难下判决时,律师去法院询问,杨琳告诉律师案卷已报请中院,让上级指导如何判决。律师在控告信中严厉指出办案人员杨琳违反刑事诉讼法程序:上报中院让其指导,这使案件二审上诉中院失去意义,违背一审法院独立办案的原则。
二零二二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李雪松的案子,法官权波蓉未经庭审对家属说:你妈要判三年。二零二二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王华的案子,法官霍彪说:卷宗已移送中院需走一个程序,完成后再来。同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妙忠军的案子,桑书记员也说卷宗先移送中院需走一个程序,再返回。
相关办案人员经常是那几个固定人员,如刑一庭参与上诉的办案人员:骆成兴(法官),张燕萍(庭长),袁兵(法官),邓少波,尚柏延,乔永立,刘淼,张超等;书记员:于梦迪,李燕清 。立案二庭参与申诉办案人员:陈媛媛(立案二庭:029-87658220 87658321),赵法官(立案二庭:029-87658219)等。
一直以来,西安市中院刑一庭法官骆成兴承办所有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件。为逃避二审开庭,骆成兴绞尽脑汁,既骗当事人又骗律师,违背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
法轮功学员宋献兰,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七月底被莲湖区法院偷偷的开庭,被冤判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宋献兰不服,上诉至中院,要求重新开庭。办案法官骆成兴欺骗律师说:面见宋献兰时,她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律师疑惑:如果她本人真是要求二审不再开庭,为什么还要请律师?请律师不就是为了开庭吗?为了澄清事实,律师不辞辛劳从遥远的外地再次赶到安康医院会见宋献兰。宋献兰一听说法官骆成兴说她本人要求不再开庭,非常震惊,差点气晕过去,她万万没想到一个法官会这样冠冕堂皇且这么淡定的撒谎!气愤之时,拔下针头,用自己的血写下严正声明:在面见骆法官时从来没有说过此话。并用血在文字上按下多个手印。骆成兴知道自己撒谎露馅,气急败坏地与律师争吵起来,要求律师做笔录,并威胁要调查律师。又过了近两个月,律师打电话询问是否开庭,骆法官仍然坚持不再开庭。后来律师接到骆法官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参阅:明慧网《西安宋献兰被偷偷判刑 中级法院不开庭维持冤判》)
如果有亲友辩护人依法参与,骆成兴法官总是极力反对,拒不接受合法手续;即使接受个别合法手续,在法庭上也不让亲友辩护人依法辩护。
一次,一位亲友辩护人去交手续,被骆违法拒收。骆坚持说:只有律师才可以;如果没有委托律师,我们可以给他(她)指定辩护。亲友说:你说的有道理,但法律规定有三种人作为辩护人:单位推荐的人,律师,和亲友。有多种选择,为什么非要别人一种选择?法律明文规定三种人可以作为辩护人,白字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法官是不是有选择性的执法?骆大声说:不要给我讲这个话!整天给我们寄信,信中谁谁谁,一查,是普通的公民,在明慧网上是有名有姓的人,不是律师、不是法律工作者。我是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若认为我这个话与法律不符,可向院领导反映。不符合委托辩护人的条件,不接受。不是你理解的。亲友说: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还需要我理解?不要以为你有权,就可以违法,作为公务员,拿着纳税人的钱,应依法办事,没有羞耻感?我要向政法委、院领导控告你!你这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法律规定这三种都可以,为什么不行?告诉你:我就是辩护人,意见书照样提交!你姓什么?叫什么名字?纪检在哪儿?监察室在哪?法院是你家开的?法制都给你们这伙人破坏了,哪天你们好多这些法官找律师,像这样的律师,轮到你头上,你就知道了。法制被破坏,你会享受着“成果”!亲友再次强调:法律写得清清楚楚的,这三种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要法律干嘛?法律是你家的?骆说亲友威胁他、侮辱他,嚷着:你可以控告我,没有任何问题,没有任何问题。争执再三,骆最后给女书记员交待:坚持违法拒收亲友辩护人的手续。如果上级问,让书记员去应付。
每次在办公室与律师们发生争执时,骆法官总是要从抽屉里拿出厚厚的一沓信,展示在桌上,大约几十封,一封也没拆开,嘴里还嘀咕着。
以下是审判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和各主要庭的庭长及部份法官,请补充信息。望大家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善劝这些可贵的人。
西安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139号 邮编 :710016
院长:赵雷 029-87658306 原院长:李洪涛,15929993333
副院长:赵海峰13891812959, 姚建军13088995988
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曼慧13363921792,党晓娟13992899119 刘明哲 029-87658306 王浩
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小齐13809181295,监察室主任:董刚 87658295
政治部主任:邓晓宇13891822269 副主任:张贵华 李金阳
副局级审判员:刘长权 乔永立
立案庭 :87658197 87658112
立案一庭 庭长:尚卫民 87658095 副庭长:张彩玲 审判长:张雪婷
立案二庭 庭长:刘国强 87658155 副庭长:商超87658299 审判长:王泉 法官:汪卫平 审判员:陈媛媛(申诉承办人) 赵法官:029-87658219(申诉承办人)
刑庭
刑一庭庭长:张燕萍 13571911661 029-87658226(一直参与)
副庭长:戚利宾 马建国 029-87658222
法官:骆成兴18702938281 袁兵 邓少波13152021770 常鹏(审判长)、张超、邓少波 尚柏延 刘淼
书记员:于梦迪 李燕清
刑一庭内勤电话 :029-87658217
刑二庭 庭长:王权谋 87658200
副庭长:王龙 87658201 法官:李馨欣 李金阳
执行局局长杨成哲 18792567567
执行一庭 庭长:尚卫民029-87658096 四级高级法官:牛晶琦
执行二庭 庭长:刘哲 029-87658122 副庭长:李维国
民庭
民一庭庭长:田坤 87658278 副庭长:陈平
民二庭庭长:刘国强 87658203
民三庭庭长:刘运平 87658123
民四庭庭长:段红军 87658165
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浩
审判监督庭庭长:高伟 87658083
督查室:主任:张勇 第二督察组组长:路暾(tun) 87658081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87658075 副主任:张斌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邢锐飞 副庭长:王泉
研究室主任:刘明哲 副主任:赵旭忠 法官 何育凯 宋泽荣
综合处督导科科长:李森
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李树宏 办公室副主任:武夏收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李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