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递交的38个国家包括五眼联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欧盟中的22个国家: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波兰、比利时、瑞典、奥地利、爱尔兰、丹麦、芬兰、捷克、葡萄牙、希腊、匈牙利、斯洛伐克、卢森堡、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和马耳他,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11个国家: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多米尼加及哥伦比亚。其中南美洲的哥伦比亚首次参与此联合行动。
恶人的所有犯罪材料全部根据明慧网的报道整理。美国国务院官员几年前即告知,法轮功学员提供的材料是确凿可信的、呈现的方式是专业的,可作为其它团体的样板。现在每年美国政府机构出版的人权报告与宗教自由报告都直接引用明慧网的统计数据(如迫害致死人数、判刑人数和被拘捕的人数)以及具体案例的报道。
与往常一样,最新的迫害者名单涉及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在迫害法轮功中起各类作用的各级邪党官员,其中包括:
◎ 徐海斌: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副组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副会长、前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原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秘书。
◎ 高以忱:原中共国家安全部副部长、原中央610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关爱协会高级顾问、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文明传承联合会专家咨询委员会首席委员及副会长。
◎ 朱守科: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监所管理局负责管理所有公安系统的看守所、拘留所),原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原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 刘金波: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原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副书记,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原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
◎ 顾雪飞: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原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冯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郝伟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原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朱现军:河北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原河北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河北省反教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 赵玉琨:中共大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原大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大连市维稳办(即610办公室)主任。
◎ 张东海:山东省公安厅政治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政治安全保卫局局长)。
◎ 郝拴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局长。
◎ 宋维忠: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副局长,原河北省高阳劳教所政委。
◎ 安彤宇: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 孙建军:河北省秦皇岛市看守所所长。
◎ 杨红梅: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副院长。
名单中其他下级邪党官员不在此列举。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越来越是各民主国家的共识。
美国国务院在十二月九日(国际人权日前夕)宣布,对六十五名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其中包括任意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前中国重庆地区监狱副局长唐勇。对唐勇的制裁所援引的是7031(C)法律条款,依此条款制裁时,既可以公布被制裁者的姓名,也可以不公开。当其他恶人或其家属被拒发美国签证时,当事人应该心知肚明。
一些尚未有相应制裁法律的民主国家在积极推动立法。比如,虽然欧盟(27国)在两年前通过了欧洲版的《马格尼茨基法案》,捷克是欧盟的一员,但捷克政府仍积极推动本国的立法,以便可以独立对恶人施以制裁。捷克总理年初说,“我们相信这将清楚地表达我们的外交政策。”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再次告诫参与迫害的恶人:勿存侥幸心理,凡作恶者,或早或迟都将出现在这些民主国家的制裁名单上。中共所有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后赴自由国家定居、学习、经商或旅游之路。未作恶者,洁身自好、切勿作恶;已作恶者,立即改邪归正,抓紧时间将功补过。
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公检法司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相关人员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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