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学会希望外交部长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对犯下反人类罪的中共官员实施制裁。
李迅在新闻发布简报中说,这份名单中包括迫害始作俑者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他亲自发动、策划、指挥和执行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大规模迫害。
他在给外交部长的信中说,今年的七月二十日,标志中共对法轮功实施恐怖迫害进入第二十一年。中共在全中国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任意抓捕、酷刑、杀戮甚至活摘器官,摧毁了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的生命。值此黑暗之日,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向您提交材料和证据,以根据《外国腐败官员受害者保护法》(Justice for Victims of Corrupt Foreign Officials Act,亦称《马格尼茨基法案》下简称“法案”)对这些列出的外国腐败官员名单进行制裁。
多名加拿大现任和前任参、众议员对施用法案惩治恶人表示支持和肯定。
法案发起者、国会议员: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功是对世界的损害
加拿大发起该法案的国会议员詹姆斯・贝赞(James Bezan)认为这项法律具有全球应用性,他说:“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大法和其他和平团体,这是对世界的损害。世界必须采取行动,让中共政权为其广泛侵犯本国人民人权的行为负责。”
他说:“加拿大必须利用这项立法,制裁那些严重侵犯人权的中共官员,他们监禁、谋杀法轮功学员,并活摘他们的器官。”
参议员:加拿大制裁参与迫害中共官员正当其时
参议员吴蓝海(Thanh Hai Ngo)表示:“对流氓和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是合乎程序的。”
他说:“现在是通过对中国(犯罪)官员实施马格尼茨基制裁,(让)加拿大恢复其作为世界舞台上人权捍卫者领导地位的时候了。”
前司法部长:对法轮功灭绝性迫害是将无罪定为犯罪
前司法部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说:“法轮功二十一年来一直受到迫害和(非法)起诉,受到非法判决和酷刑等迫害,以及(枉法)起诉。受到中共精心策划的灭绝性迫害,无非是因为他们秉持古老的价值观——真善忍。”
考特勒说:“这种‘灭绝’是将良心和信仰自由定为犯罪的经典案例,将无罪定为犯罪,其肇事者必须受到制裁。”
国会法轮功之友联合主席:《马格尼茨基法案》是有效制裁工具
国会法轮功之友联合主席、国会议员彼得・肯特(Peter Kent)说:“我们鼓励加拿大政府利用该法案制裁十四名中共政府官员,他们被认定(参与迫害)并应对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负责。”
在两年前的新闻发布会上,他曾说,中共侵犯人权的行为还在继续,应该利用《马格尼茨基法案》来遏制这一趋势。“该法案已经被证明是有效的工具,制裁那些易于识别的参与任何程度人权侵犯的个人。”
他说,几年前自己曾期待中国人权有所改善,“但多年来,我们看到了更严重的相反状况,越来越多的、严重侵犯人权事件非常准确的记录。”他表示,现在是加拿大开始诚实、直接、坚定地反对中共侵犯人权的时候了。
递交材料翔实 恶人犯罪证据充分
李迅在给外长的信中称,名单上的官员对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负有责任,这些行为包括对行使和捍卫宗教、言论和思想自由的个人实施酷刑和非法杀戮,这些罪行满足该法案第四(二)款的要求。有关践踏人权的行为是在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发起的灭绝性迫害的背景下发生的。
信中说,灭绝运动既违反了中国法律,也违反了中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起暴行是由中共的一个类似盖世太保的法外组织实施的,该组织被称为“六一零办公室”。
信中说,中共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是大规模的犯罪,这一点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广泛认知。之所以选出名单上的官员,是因为他们在这场人权暴行中的参与和最高领导作用非常恶劣和广泛。他们臭名昭著,并成了象征迫害的符号。正是在这些情况下,制裁是最值得的,也是最有效地促进国际司法和人权的方式。
信中还表示,名单中一些人此前曾因侵犯人权受到判决,如江泽民和罗干,他们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反人类罪,在阿根廷被起诉,阿根廷法庭颁布了逮捕他们的逮捕令。因为他们对法轮功的种族灭绝和酷刑罪,江泽民、罗干、薄熙来和吴官正也在西班牙被起诉。此外,周永康和薄熙来都因腐败在中国被判无期徒刑。这份名单还包括其他因表面上的政治原因而受到中国现任领导层制裁的人。
法轮大法学会提交的材料是建立在十八年细致、艰苦的搜索基础上获得的,以协助外交部根据该法案作出决定。这些材料涉及以反人类犯罪为背景的个人参与的迫害证据、迫害机构以及指挥系统等。代表着一种英勇而不懈的努力,揭露中共的掩盖行为,并揭示灭绝性迫害的方方面面,从拘留中心的酷刑和非法处决,到国家级精心策划的活摘器官的军事和民用医院。
李迅表示:“我们将继续提交额外的名单。”
附: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提交的十四名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名单:
1. 江泽民(前中共总书记)
2. 罗干(前政法委书记)
3. 刘京(前六一零主任)
4. 周永康(前公安部长、政法委书记)
5. 薄熙来(前辽宁省长、重庆市委书记)
6. 李岚清(前“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
7. 吴官正(前山东省委书记)
8. 李东生(前公安部副部长、中央六一零主任)
9. 强卫(前江西省委书记)
10. 黄洁夫(前卫生部副部长)
11. 郑树森(肝胆外科医生、浙江省“反邪教”协会前会长)
12. 王立军(原重庆市公安局长、副市长)
13. 张超英(前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院长)
14. 贾春旺(前公安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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