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的法官

更新: 2022年11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法官。有一次判案时,因为误听了下属对案情的陈述,导致判断错误,枉杀了他人。事后,李离重看案卷,发现了疑点,确认是自己判案错误。他痛悔不已,把自己打入死牢,判了死罪。

晋文公很信任李离,听闻此事,非常震惊,要赦免他,并劝诫李离:“朝廷官员的官职高低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的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不这样看问题,回答道:“臣是掌管司法的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俸禄很多,也不曾分给下属。如今我听案情有误而枉杀了无辜的人,却要把责任推卸给下属,哪有这种道理?”

晋文公很爱才,不想就这样失去李离这样的人才,就继续劝说道:“按照你的逻辑,我是君主,任命你为法官,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是不是也有罪啊?”李离回答道:“法官办案必须遵循律法,判错案理应受罚,错杀人更要以死偿命。君主您没有错,您是因为臣断案细致入微、善于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的法官。现在我判案有误而错杀了人,就应该被判处死罪。”

后来,李离还是拒绝了晋文公的赦免令,伏剑自刎而死,用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不同的文化给人带来不同的状态。传统文化是神传文化,强调天人合一,充实人的佛性,给人带来理性的思考与坚持。法官李离误杀他人,自己很自责,伏剑自刎,以死谢罪,留给后人更多的是思考与对法律尊严、人性关怀的思考。

中共的党文化与传统文化正好相反,蔑视佛性,谤佛谤道,泯灭人性,在法官身上体现的就是假、恶、斗。小时候,经常听到大人们在议论中共的法官们“吃了原告吃被告”。那时年龄小,体会不到,但是在这场中共无端的挑起对法轮功的灭绝式迫害中,中共法官表面上在执行法律,实则是按照中共的意志办事。法庭上,你讲法律,法官讲政治;你讲中共的政治,法官耍起了流氓。而且党文化之下的司法程序,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程序,而是中共的政治程序。党文化之下,大陆的中国人,人人都是受害者。

想要了解中共是个什么党,读者可以阅读《九评共产党》与《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两本书,就能找到答案,就能明白这两种文化的不同与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