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同修中修自己

更新: 2022年10月23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一天,同修B找到我,让我过两天去接即将出狱的A同修。想到现在讲真相救人这么忙,我有些不情愿。我按同修B给的地址,找到了同修A的丈夫,听同修丈夫说,街道准备出车去监狱接同修A到社区。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同修A出狱当天,我们一行五人开车去接同修,一路上我们发着正念,到监狱大门口,别的车都在扫码登记,而我们的车在师父的加持下,没办理任何手续直接驶入,正好碰到同修A的丈夫和女儿,谢谢师父的安排。

我们与同修家属交流,并为同修家属打气,决不能让同修A被街道接走,不配合司法所人员签字。当时街道还没来人,就不联系。当A同修走出监狱门口时,同修的女儿直接就把母亲拉上自家车。

司法所人员没说什么,其中一人拿着文件等着让同修A签字。等同修A在车里换好衣服,我们让家属把车开走,我们则紧随其后,以防止司法所人员赶上来。果然到了大门口,司法所的车追上来,夹在我们两车之间,司法所人员并不甘心我们直接把A同修接回家,一人下车来,拿着文件准备让同修签字。我们开到另一侧车道,告诉家属赶快把车开走,同修丈夫紧踩油门,我们也紧跟着,速度飞快的离开监狱大门,将司法所的车远远的甩在后面,直至看不到司法所人员。

随后,我们的车领着同修家属的车,开到主干道停了下来。我们下车见到了A同修,A同修一看到同修们来接她回家,激动的一直拉着我们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同修A第一句话就说:“我还要出去救人。”同修A整整被非法关押了五年,外边的消息什么也不知道,家人不修炼,但知道大法好。我们就告诉同修A多学法,多发正念,不配合街道、派出所上门骚扰,不给开门,不签字。如果骚扰严重,可暂时到其他同修家住几天,把状态调整好。

师父讲:“我还要告诉你们,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1]

通过这件事,我看到了自己的私心,只顾自己多救人,没考虑到帮助同修也是在修自己。同修有难,不能不帮,无论是黑窝里的同修,还是出现病业状态的同修,帮助他们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在和邪恶抢同修,不让世人因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犯罪,这也是在救人哪。

一点粗浅认识,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