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以西社保告字(2021)第1号文《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停止发放及退回养老金告知书》,告知刘翠仙,要扣回她在监狱非法关押期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领取的养老金,共计金额人民币十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六元四角三分(113786.43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94545.9元;增资领取养老金19240.53元。文中告知刘翠仙“自二零二零年八月起停止相关退休待遇养老金支付”,并勒令将以上款项退回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
据悉,刘翠仙养老金早在二零二零年八月就被停发,她在第二次去区社保局询问时,才收到此告知书。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红庙经济股份合作社张丽打来电话威胁刘女士,让她交3.9万元到西山区社会保险局,若不交就要封她的住宅。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伙同当地宗树营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人员,私自闯入刘翠仙家中,威逼她在九月二日下午五点前要将3.9万元存入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在几个部门人员的恐吓、逼迫下,刘女士一时不知所措,被迫将3.9万元现金转账给到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工行昆明市兴苑支行250201640926300309帐户)。
刘翠仙,云南省昆明市红庙村人。一九九三年她家建房,丈夫不幸触电身亡,扔下七十多岁的婆婆及十四岁的孩子(孩子当时就受到刺激,精神智障),艰难度日。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刘翠仙遭严密监视、骚扰、非法抄家、绑架、多次非法关押、二次劳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及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冉晓漫,在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构陷,遭非法判刑: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被非法判八年,刘晓萍被非法判十年,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在公安局、看守所和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刘翠仙遭到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特别是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刘翠仙一直遭药物摧残,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出狱。期间,长年瘫痪在床的母亲去世,没能见最后一面。
关于刘翠仙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昆明刘翠仙遭八年冤狱 被药物摧残》《传播神韵光盘 云南四位善良妇女被诬判六至十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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